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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春雷行动2023”首批“首违不罚”典型案例

2023-03-10 11:47

恩阳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春雷行动2023”,一方面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另一方面针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市场经营主体,实施“首违不罚”,以有温度的执法助企纾困,保护市场主体不因小错影响生存和发展,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春雷行动2023”成为促进市场稳定、繁荣发展的助推器。


案例一


巴中市恩阳区某火锅店涉嫌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案


2023年2月13日,恩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型号为N8-306-ACS电子秤一台。截至执法人员检查,该电子秤未自检或送第三方检定机构检定。当事人涉嫌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及时改正且没有危害后果,所使用电子秤为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并现场签订承诺书,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


巴中市恩阳区某眼镜店涉嫌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案


2023 年2月14 日,恩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使用计量器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该店内验光区摆放有一台“TL-6200查片仪”和一台“RM-9000电脑验光仪”超期未检。上述两台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时间较短,未对造成危害后果,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案例三


巴中市恩阳区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涉嫌电梯显著位置未张贴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案


2023年2月13日,恩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管理场所内的特种设备开展监督检查,现场发现正在使用的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未张贴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整改,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案例四


巴中市恩阳区某生活馆涉嫌未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案案情简介


2022年2月3日,恩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该店摆放并销售有DIY手工黏土玩具、英雄益智玩具等产品。经查,当事人经营项目无玩具销售,涉嫌经营项目发生变更未变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案例五


巴中市恩阳区某药店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案


2023年2月27日,恩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监督检查,现场发现部分产品未张贴标价签。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整改、未对社会造成危害,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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