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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统计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2018-03-01 13:26 来源: 区统计局 作者:区统计局

恩阳区统计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8210日通过《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恩财预〔20185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统计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定全区统计工作的规章、制度、统计现代化建设和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依法对全区基层统计单位进行登记、管理。

2、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管理全区基本统计报表,拟定或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全区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管理全区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及统计调查报表。

3、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健全完善全区基本名录库,汇总、整理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运行、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向省、市统计局和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4、统一核算、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统一管理全区统计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制定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定。

6、统一管理、组织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统计专兼职人员业务培训、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统计局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将党建贯穿统计工作始终

1.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优化区统计局领导班子配备和内设机构设置,进一步加强党领导统计工作制度化、机制化建设,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统计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2.加强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自觉把党建工作同统计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党建工作有人想、有人抓、有人管、全覆盖、见实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内各项制度,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探索党建新机制,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督查落实,强化执纪问责,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开展警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奋力打造廉洁统计。

4.加强统计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和区委九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将“反对四风”融入日常管理和具体工作之中,不断提升统计工作作风和干部职工精气神。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局机关“周五学习日”活动,定期集中组织理论学习,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业务水平,强化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强、作风过硬的统计干部队伍。

二是全面强化监测预警,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1.做好统计监测预警。以年度目标为导向,继续发挥统计“依法监测、提早预测、及时预警、重点督查”的作用,主动对接经济发展新常态对统计服务提出的新要求,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积极抓好全区经济运行的月、季度形势研判、预测和预警工作,确保区委二届六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2.做优调研分析文章。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进统计“数库”职能向“数库”与“智库”兼容职能转变,深度挖掘各项统计数据资源,切实加强重点课题调查研究、经济运行分析、发展形势研判,撰写高质量的调研分析文章,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大量科学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3.做精统计服务产品。推进统计产品“电子化”,将《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制成电子书,并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方便公众查阅;改进《统计月报》《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等统计产品;每季度定期更新全国、省、市、区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并制作成笔记本内页,方便区领导随身携带;同时按照区领导要求,及时提供各项统计专题服务。

三是全面规范统计管理,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1.持续深化统计改革。持续深度对接国家、局、市局统计改革方案,科学设置统计执法监督局和大数据中心岗位,并选强配齐工作人员;坚持乡镇(街道)统计站以块管为主、条管为辅的原则进行双重管理;规范部门统计管理,建立健全统计人员备案管理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2.协同抓好入库工作。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部门、乡镇和“四上”企业统计报表,坚决废止没有经过审批的统计报表。加快市、区级重点项目建设和“四上”企业培育力度,积极与发改、经信、住建、商务等主管部门通力协作,加强跟踪服务,主动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和升规(限)企业规范完善申报资料,不断做大固投和“四上”企业入库总量。

3.加强统计规范化建设。继续按照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八有八化”、部门及“四上”企业“四有四化”标准,巩固提升乡镇和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成果,新创建5个示范乡镇(街道)和20个示范企业;试点基本单位名录库向社区延伸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巩固提升乡镇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建设成果。

4.加大数据质量管控。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行为规范,加强对统计数据生产、处理、评估、发布环节的质量控制。深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年活动成果,运用系统分析、关联分析、计量分析方法,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综合验证和逻辑关系评估审核,科学评审、强化约束,切实增强数据的匹配性、协调性和支撑性。

四是全面推进依法统计,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狠抓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八五”普法,通过助推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街头宣传咨询、法律“七进”等方式,加大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提高党政领导、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统计法律意识。

2.狠抓统计巡查和执法检查。采取实地核查、电话抽查和委托核查方式,常态化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巡查核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认真落实执法检查“双随机”制度,严格统计执法程序,加大对重点项目和企业执法检查力度,对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予以重点查办,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五是全面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抓好各项工作

1.聚心聚力脱贫攻坚。坚持以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为契机,勇于担当作为,全力以赴做好全区“一超两不愁”达标认定工作;坚持“沉下去、贴着帮”,压紧压实帮扶责任,切实做好帮扶工作八件事,实现帮扶举措与脱贫需求、群众意愿精准对接,着力提升帮扶实效,确保挂联的渔溪镇文通村高标准退出贫困村序列,实现4户19人脱贫。

2.注重抓好普查调查工作。一是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设备及物资准备、经费保障、“两员”选聘和业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保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顺利开展。二是组织力量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资料汇编、数据分析研究和开发应用,着力抓好三农普收官工作。三是持续做好城乡居民收支、粮食产量和主要畜禽等监测调查工作。不断夯实基础,保障数据质量,确保调查取得实效。四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平安等社情民意调查,反映民情、汇聚民智,搭建起党和群众沟通“连心桥”。

3.持续抓实新经济统计。深入学习“互联网+统计”等新技术和新经济统计方法,深刻领会“三新”统计制度的内涵和实质,高质量填报“三新”“四众”统计报表,做到不重不漏,真实全面反映全区新经济发展情况。

二、部门概况

恩阳区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恩阳区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011236元,比2017年增加35328元,同比增长1.79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工资标准较上年有所提高。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11236元,事业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1123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937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905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812元,住房保障支出124144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统计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2011236元,比2017年增加35328元,同比增长1.79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标准提高 。统计局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担统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771236元,用于保障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40000元,用于保障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9375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资质建筑业专项调查、资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专项调查、主要人口数据及人口变动监测、县域经济监测、文化产业监测、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生猪调出大县监测、商贸业专项调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入库调查、企业用工调查、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全国城镇化监测、农村贫困监测、工业能源专项调查、目标绩效考核社会化评价调查、旅游业专项调查、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监测、妇女儿童两岗监测、服务业专项调查、非公有制经济调查、城乡居民收支调查、粮食产量对地遥感抽样调查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905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812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24144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 25000.00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16.7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统计信息事务方面工作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巴中市恩阳区统计局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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