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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2020年8月“在脱贫攻坚上实现攻坚突破”工作推进情况暨9月工作计划

2020-08-20 15:50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持续做好建档立卡基础信息核实核准工作。根据7月10日省、市脱贫攻坚数据质量集体约谈会议精神,我区参加了由市脱贫办组织的国家子系统疑似问题集中审核校正工作会议,集中人力对我区疑似问题数据进行逐项分析,并建立问题台账。全区疑似问题数据2300条,修改14条,经核实属实上报豁免2286条,7月底前省反馈的国家子系统所有疑似问题数据全部清零。

(二)常态开展专项扶贫。今年来,全区围绕年度脱贫攻坚计划,聚焦“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共2.56亿元,用于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问题补短。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共发展芦笋等种植业3.5万亩,特色养殖业38万头(只),代缴养老保险4万人,低保补助3万人,教育补助0.89万人,雨露计划0.15万人,医疗保障8万人,公岗安置1146人。

(三)开展脱贫攻坚清查摸底工作。一是前期准备。积极组织区级各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清查人员共400人召开业务培训会。二是组建专班。从镇(街道)脱贫办、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中抽派232名干部,组建18个派驻清查组,从7月11日至7月31日对照脱贫攻坚清查内容开展全覆盖清查摸底。三是务实摸底。清查摸底人员按照每天8—10户进度逐户对照各项指标进行核实登记,与系统数据进行对比,全面梳理存在问题。各清查组每天及时组织会商研判、进行数据汇总分析,当天把发现的问题反馈给镇村,并督促整改。区脱贫办和区脱贫攻坚暗访督查组及时掌握清查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相关事项。四是强化数据分析和问题整改。全区本次共清查22813户。对清查现场发现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限期在正式调查之前整改完毕。8月18日,召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四十二次会议,专题听了取了全区脱贫攻坚清查摸底工作情况汇报和下步工作建议,审议了《巴中市恩阳区脱贫攻坚调查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常态推进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试点工作。7月23日,组织区农业农村局等10个行业部门,针对如何实现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创新工作召开协调会。会议进一步细化了相对贫困初步拟定对象基本信息,扶贫资产管理相关事宜。双胜镇根据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试点相关精神及时进行产业发展规划,建立贫困群众利益联结机制,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8月19日,区脱贫再次组织镇、村干部了解相关工作进度,梳理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探讨创新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方式方法。

(五)进一步开展扶贫资金项目及资产管理规范等工作。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20〕38号)和《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扶贫资产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20〕39号)要求,在上半年扶贫项目清理规范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脱贫攻坚项目库系统录入工作,印发了《巴中市恩阳区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项目及资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恩脱贫办〔2020〕27号),将在全区范围进一步开展扶贫资金项目及资产管理规范工作。另外,印发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共下达500万元,安排用于群乐镇朝阳村等20个村。区脱贫办、区扶贫开发局对全区所有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跟进。

(六)强化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区脱贫办、区金融工作局等单位督促区级帮扶部门、镇(街道),村风控小组、五个一帮扶力量切实加强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运用风险防控措施催收逾期贷款。本月,全区共为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3.8亿元,共收回3.02亿元。预计到8月底,全区贷款余额7850万元,到逾期163.5万元,到逾期率2.08%。

(七)积极开展社会扶贫、就业扶贫。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认真落实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开展社会扶贫、就业扶贫,增加贫困群众劳务输出、生产就业等渠道。开展葡萄采摘活动、乡村旅游等活动,积极解决贫困户农产品解体销售等问题,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落实“百工技师”相关工作要求,组织6名符合待援条件的贫困学生,到成都机电工程学校进行面试。

(八)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紧围绕“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继续紧盯“四个不摘”、巩固脱贫成果“十条措施”和“十条意见”的落实落地,紧盯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2014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巡视巡查、督查暗访、审计等各级各类反馈问题整改,为脱贫攻坚全面普查验收奠定基础。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感恩教育。全区所有帮扶干部持续入户开展帮扶工作,强化感恩教育,全面提升贫困群众满意度。

(二)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工作。常态开展动态监测,每月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按程序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销号,完善建立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

(三)抓好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常态开展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将动态新增的贫困人口通过行业部门比对后,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并反馈至区级行业部门,及时兑现落实脱贫攻坚政策。

(四)抓好项目有关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继续规范完善2014—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继续开展扶贫领域工程项目专项清理“回头看”相关工作;编制完成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做好2019年以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验收和报账工作。

(五)抓好脱贫攻坚调查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脱贫攻坚普查验收工作要求同,全面加强调查师资和人员培训,全面健全普查相关责任制度,全面启动脱贫攻坚调查。

(六)抓好相对贫困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工作方案,指导试点镇有序开展试点工作,为试点工作核实核准基础数据,与行业部门间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确保政策标准、口径一致,提炼总结解决相对贫困试点经验。

(七)强化扶贫小额信贷逾期处置工作。进一步落实贷款风险防控责任,明确贷款催收措施,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催收逾期贷款。对镇(街道)扶贫小额信贷逾期情况进行定期督促、通报,确保逾期率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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