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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2024-02-22 10:38 来源: 区信访局 作者:岳玉军

巴中市恩阳区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巴中市恩阳区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三、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巴中市恩阳区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巴中市恩阳区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巴中市恩阳区信访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区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群众诉求中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研究拟定有关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具体措施,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和提出纪律处分的建议,通报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事件。2、受理、交办、转送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承办、交办重要群众诉求和上级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区信访工作。3、负责对全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各乡镇和区级部门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负责对交办信访案件的审查和评价考核;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违反信访纪律的行为, 依规进行责任追究。4、加强信访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依法表达意见、依法反映诉求、依法选择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全力实施好依法行政实施细则,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5、协调处理重要群众诉求,协调处理区委、区政府和跨乡镇、部门的重大、突出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6、依法受理信访人申请复查的信访案件。7、加强全区信访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干部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8、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工作交流和联络。9、负责全国信访信息网络恩阳辖区(内网、外网)的管理和维护。10、承担区委、区政府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恩阳区信访局2024年重点工作

推进初信初访办理高效化、老难信访化解多元化、信访秩序法治化、信访业务规范化。

二、部门概况

区信访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4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17人,供给车辆0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附表1)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92.67万元,比2023年增加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2.67万元,占总收入100%。(附表1-1)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92.67万元,比2023年增加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67万元,占总支出93.17%,项目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6.83%。(附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2.6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标。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2.6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80万元。(附表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2.67万元,比2023年增加6.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标。(附表3)

(一)基本支出272.67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33.7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3.74万元,津贴补贴21.83万元,奖金25.55万元,绩效工资25.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5.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7万元,住房公积金20.8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31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38.89万元,其中:办公费15.00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0.5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14.86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工会经费1.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8万元,其中:奖励金0.08万元。(附表3)

(二)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万元。(附表3)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20万元,与2023年预算总额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2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附表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附表5)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区信访局及下属区群众接待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8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长0.84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转经费为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及其它运转经费之和。

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附表7、附表8)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9.66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4年预算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表和整体支出绩效表,其中:涉及项目3个,预算项目资金20.00万元。(附表9、附表10)

十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表:1.收支预算总表

1-1.收入预算总表

1-2.支出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3-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项目支出表

7.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8.政府采购预算表

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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