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阳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相关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自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我局及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围绕全区医疗保障工作中心,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持续健全机制,畅通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助推全区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信息公开主动及时。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45条,部门公告20条,便民信息20条,政策解读5条,其他信息33条)。依托恩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局宣传栏按期公布参保缴费标准、民生任务完成情况、人事信息变更、议提案办理结果、年度预决算等信息,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事项,做好医药机构定点认定公示公告和重大意见决策意见征求。
(二)依申请公开严谨规范。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畅通依申请受理渠道,建立健全精准规范答复机制,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本年度未收到群众有关申请事项。
(三)平台建设多措并举。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对接群众办事需求实际,科学设置网站栏目,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医保工作的幸福感、获得感。在医保服务大厅设置公告栏、宣传栏,及时公布各项医保政策及办事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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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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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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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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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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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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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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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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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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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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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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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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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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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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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反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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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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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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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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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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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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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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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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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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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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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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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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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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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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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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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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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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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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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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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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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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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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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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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不足:一是机构改革后,对信息公开尤其是部门动态的对外宣传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尚在进一步完善中,导致公开不全面,信息采写质量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专业化水平需提升。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强化群众工作视角,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丰富信息公开载体,线上线下公开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广大参保居民及单位对医疗保障政策的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