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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2023-10-09 16:44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度

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10月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9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1

第四部分 附件…………………………………………………25

第五部分 附表…………………………………………………4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拟订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监督管理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保障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稳健运行。

3、负责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支付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4、监督管理和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5、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医药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拟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计划并监督实施,推动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拟订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监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管理,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经办管理。

8、负责规划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负责拟订全区医疗救助政策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3、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1.强化党建引领,提升医保队伍作风能力

局党组以党建为引领,全面落实党组党建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为民情怀。每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各级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开展学党史、办实事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抓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城乡党建结对共建,严格按照规定,推进“三会一课”。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次,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全体干部职工谈心谈话,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强化医保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持续巩固巡察整改、医保领域系统治理成效。每月开展“四省五问”作风整治,举办“作风大讲堂”“业务大讲堂”,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业务能力。

2.强化责任担当,助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成果巩固

保障疫苗接种,全年支付新冠疫苗接种费用约137万元,实施小微企业医保缓缴政策,助企纾困。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做好防返贫医保信息动态比对监测,每月15日前定时推送上月风险信息。为73564名已脱贫人口、38344名低保人员、2496名特困供养人员代缴2022年参保费用2771.26万元,确保特殊困难人员参保率100%。

3.深化医保改革,筑牢医保防线

按照国家、省、市深化医疗保障、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DRGS付费方式改革。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在全区41家公立医疗机构实现6批次234种药品集中采购,完成率达100%,新增12种药品纳入国谈药品,极大的缓解了癌症患者用药经济压力。将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资格认定权限下沉至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参保患者疾病诊治与门特办理同步进行。

4.抓实参保缴费,夯实健康根基

全年实现45.8万名城乡居民参加2022年医保,个人缴存基金14653.02万元,参保率达98%,覆盖率达100%,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城镇职工参保率100%。召开全区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动员会,依托区融媒体、“村村响”广播、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进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学校,召开镇(街道)参保动员会18场次,扩大医保政策知晓面。采取“传统+创新”“线上+线下”“网络+银行”等模式,丰富参保渠道,截至目前,25600名居民已参保。

5.持续惠民便民,提高医保服务水平

持续健全基本医保为基础、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兜底的多层次全民医保防线,严格按照“三个目录”,实行四级管理执行医疗费用审核,严格使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审核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各项费用39.9万人次;完成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 1万人次,支付 3807万元。居民医保支出基金约1.4亿元,支付医疗救助金1189万元,增加4种门诊特殊疾病病种。为5456名居民、职工办理特殊门诊,异地备案1032人次。59家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在全市率先开展“村医通”信息化平台建设,全区234家村(社区)卫生室(站)开通“村医通”,实现医保参保、门诊统筹费用结算、“两病”门诊用药费用、一类门特费用结算等5项医保经办业务“不出村”就近办理。依托村(社区)卫生室,打造158个村(社区)医保服务站示范点,统一挂牌、统一事项、统一流程,为群众提供帮代办医保服务。68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一类门特协议管理。

6.加强惩防并举,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基金监管宣传月,成立3个专项检查小组,从3月起,由局领导带队,分片分区深入全区41家定点医疗机构、127家定点零售药店聚焦“三假”欺诈骗保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目前,收回违规金额88万元,处以违约金88万元,召开全区定点零售药店基金监管警示教育暨集体约谈会,向区公安机关移送线索2件。建立医保、公安、卫健等6部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建立医保基金风险提示、医保基金支付三级授权、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治管理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有效防范医保基金挪用风险。加大异地外伤审核力度,审核不予报销51人次,不予报销金额约91万元,有效避免了基金流失。

二、机构设置

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无纳入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849.82万元、支出总计849.8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总计增长252.65万元,增长42.31%,主要变动原因是在编人员基础绩效、目标考核奖及相应保险纳入预算;支出总计增加299.95万元,增长54.55%,主要变动原因是在编人员基础绩效、目标考核奖及相应保险纳入预算支出以及资金的及时支付。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80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2.5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84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94万元,占75.54%;项目支出207.88万元,占24.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49.82万元、支出总计849.8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总计增长252.65万元,增长42.31%,主要变动原因是在编人员基础绩效、目标考核奖及相应保险纳入预算;支出总计增加299.95万元,增长54.55%,主要变动原因是在编人员基础绩效、目标考核奖及相应保险纳入预算支出以及资金的及时支付。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9.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9.95万元,增长54.55%。主要变动原因是在编人员基础绩效、目标考核奖及相应保险纳入预算以及资金的及时支付。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9.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07万元,占5.66%;农林水支出(类)支出5.25万元,占0.62%;卫生健康支出770.45万元,占90.66%;住房保障支出26.05万元,占3.0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49.82,完成预算100%。其中:

1. 农林水支出: 支出决算为5.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支出决算为5.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决算为48.07万元,完成预算100%。

(1)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12.61万元,完成预算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35.4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770.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数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数为4.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数为50.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325.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信息化建设: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7)医疗保障政策管理: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8)医疗保障经办事务: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9)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8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0)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261.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26.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1.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6.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3.35万元、津贴补贴66.41万元、奖金8.5万元、绩效工资17.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4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3.03万元、住房公积金26.05万元、奖励金0.02万元。

公用经费205.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4.31万元、印刷费1.7万元、水费1.55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39.13万元、维修(护)费2.51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1.13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30.07万元、工会经费2.46万元、其他交通费18.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3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预算80.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了厉行节约的“三公经费”政策以及受疫情防控影响,减少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3万元,占80.1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完成预算80.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93万元,增加80.1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因疫情原因,未发生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72万元,比2021年增加145.62万元,增长242.30%。主要原因是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公务交通补贴的增长以及非税收入的划入。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手册费、城乡居民征缴及医保业务培训宣传经费、定点医院住院病人巡查及异地人员信函核查经费、医保信息系统网络运行使用维护费、医保服务大厅运行费、档案室建设管理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按要求及时编制并报送部门绩效,在规定时间规定范围内公开部门绩效,做到了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达到了预期要实现的效果。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运行情况良好,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完成了该项目的建设及使用。该项目以社会效益为主,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全年正常运行;保证网络系统架构合理、安全可靠,确保数据安全运行;保障厅机关网络办公环境的正常运转;推进我局信息化建设稳步向前,提高工作效率,使我区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及药店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实现惠民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事业运行: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信息化建设:反映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医疗保障政策管理:反映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招标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医疗保障经办事务:反映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 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2年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简称区医疗保障局)是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下设一个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恩阳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恩阳区医疗保障局机构设置是: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文书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息、宣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接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党群、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2.规划财务股。组织拟订医疗保障财务工作规划。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各类财务报表的汇总编制和报送工作。负责全区基金收支管理、核算和基金预决算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单位经费预决算及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3.待遇保障股。承担全区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工作。执行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医疗救助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档案管理。

4.基金监管股。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依法稽核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督促做好全区医疗保障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等工作。负责基金安全运行情况分析。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医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行政处罚(处理)案件的法制审核及听证等工作,承担单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5.医疗监管股。负责拟订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管理。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负责异地就医管理和医疗费用核查工作。负责慢性特殊门诊疾病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保资格认定。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医药价格动态调整和信息监测制度。监督管理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推动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技术经济性评价。

6.大数据管理股。负责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全区医保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和大数据应用平台。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信息管理和数据安全保障,异地就医信息接入、维护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报表编报工作。负责全区医药机构信息维护工作。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机构职能。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恩阳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拟订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监督管理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保障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稳健运行。

(3)负责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支付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4)监督管理和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5)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医药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拟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计划并监督实施,推动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拟订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监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管理,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经办管理。

(8)负责规划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负责拟订全区医疗救助政策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3)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人员概况。

我局在编职工30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参公人员20人,事业人员7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区医疗保障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现好、保障好参保群众医保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助力“两地三区”现代化新恩阳建设。

1.党建规范化,推动业务工作稳步发展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扛牢抓实党组抓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真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服务等工作,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开展“四省五问”作风整治,促进全局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大转变。健全完善党建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党建工作开展、督查、考评各环节有章可循。

2.待遇保障多元化,多措并举夯实健康根基

深化“三医联动”改革,主动融入、全力配合镇(街道)医疗布局改革,充分发挥医保杠杆聚集作用。医保基金重点向区级龙头医院、区域医疗次中心倾斜,按照“以治病为中心转为以健康中心”的思路,拟定2022年划拨100万医保基金用于脑卒中预防。广泛宣传各项医保政策,引导群众积极参保、依规享受医保权益。抓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探索DRG付费方式改革。从严从准落实上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充分运用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保障、住院费用报销、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参保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加大门诊“两病”用药保障。

3.基金监管法治化,确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

采取智能监管平台事前预警,加强线上非接触性监管,提高监管实效。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和大数据分析,有效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精准监管。建立基础数据平台,实现电子病历采集、数据共联共享。加快推进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建设,通过“人防+技防”结合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建立打击欺诈骗保联合执法协调领导小组和联席执法制度。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深化改革责任清单的落实,与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做到以医保为主体的涉医涉药及相关信息的无缝对接,实现基金监管“一案多查、一案多移、一案多处”,通过联合执法形成对骗取医保基金的有力震慑,保障基金运行安全。

4.医保服务便民化,提升群众医保满意度

加快推进“村医通”普及力度,实现参保群众就近就地享受“小病医保不出村”的期盼。2022年全区50%的村(社区)开通“村医通”,参保群众“不出村”即可报销门诊统筹结算费用、认定和报销糖尿病、高血压门诊费用。持续推进门诊统筹结算、一类门诊特殊疾病费用报销、异地就医备案等医保经办业务职能下沉工作,充分依托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镇(中心、地名)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提升医保便民水平,实现更多医保业务“就近办”。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进一步拓宽网上服务渠道,推进全区定点医药机构100%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简化登记备案和转诊转院流程,实现更多医保业务“网上办”。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工作,一是协助区税务开展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和信息推送工作,确保人人享受医疗保障。二是会同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卫计局、区扶贫移民局及时核定“五保供养对象、Ⅰ至Ⅱ级残疾人、重性精神病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人员名册,确保“特困人员”的参保信息及时录入工作,力争全面完成2022年度基金征收任务。

2.认真落实医疗救助政策,认真做好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特困户和低收入家庭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因家庭成员重病、慢性病,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积极落实相关医疗救助政策,确保同步全面小康。

3.持续提高窗口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工作职能职责、服务承诺等制度,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严肃纪律、改进作风,营造良好办事环境,确保工作细心、解释耐心、服务热心。

4.加强培训,提高医保经办水平,继续巩固和完善医保操作系统建设,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数据实时上传、即时结报与网上审核和监控,同时,加强基层经办队伍建设。

5.强化监管,有效维护医保权益,继续完善对“两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措施,进一步细化协议管理内容,认真贯彻执行《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管理办法》,制定便捷的异地备案流程,加大检查和投诉受理的查处力度,对医保的投诉,要认真受理,对投诉情况属实的要严格按照协议规定,追究责任,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医保权益不受侵害。

6.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结合帮扶对象实际情况和省、市、县有关政策,科学定位,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思路,加强协调管理,加强督促考核,形成全局上下人人抓帮扶,真帮扶的良好工作局面。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廉政管理教育理念,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力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创新廉政管理教育理念,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力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为抓手,采取多措并举,实现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违法违纪案件“零”发生。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的原则,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地支付相关经费。深入地推进了预算信息公开,同时在提高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资金安全方面做到了全方位把控。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全年部门财政资金总收入849.8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49.82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全年部门财政资金总支出84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5.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0.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05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区医保局2022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全年部门财政资金总收入849.8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49.82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全年部门财政资金总支出84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5.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0.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05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区医保局2022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三、部门整体分绩效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我单位2022年度人员经费支出436.22万元,此项目目标为保障全年人员运转支出,预算完成率100%。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我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05.72万元。此项目目标为保障全年机关运转支出,预算完成率100%。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1)医保服务大厅运行费4万元,主要用于医保服务大厅的工作开展,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医保报费工作的正常运行,此项目预算完成率100%。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

(2)医保信息系统网络运行使用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的开展,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医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此项目预算完成率100%。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

(3)城乡居民征缴及医保业务培训宣传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以保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城乡居民对每年医保征缴政策的认识,有利于医保征收工作的开展,此项目预算完成率100%。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

(4)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手册费3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相关政策的印制工作,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对医保政策的认识,此项目预算完成率100%。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

(5)定点医院住院病人巡查及异地人员信函核查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两定点医药机构的巡查及外伤核实工作,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此项目预算完成率100%。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

(6)档案室建设管理经费2万元,用于档案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单位医保报费存档资料及其他相关档案资料的安全规范存放,此项目预算完成率100%。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

(7)伙食团经费3.16万元,用于单位伙食团的建设与运行工作,通过项目实施,对单位人员生活进行了保障,此项目预算完成率100%。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

(8)能力提升经费42万元,主要用于医保服务改善相关方面的提升工作,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医保基金的正常使用,此项目预算完成率100%。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

(9)社保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医保服务改善相关方面的提升工作,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医保基金的正常使用,此项目预算完成率100%。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  

(10)基金征收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基金征缴工作的开 展,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医保的及时征缴,此项目预算完成率100%。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

(11)医保工作经费42.47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相关业务方面的工作开展,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医保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此项目预算完成率100%。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

(12)新一轮驻村帮扶工作经费5.25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开展相关工作,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乡村振兴工作的正常开展,此项目预算完成率100%。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

(13)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干部医药费50万元,主  要用于对患相应疾病的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干部按政策进行医药费补助,通过项目实施,一定程度缓解了相应人员的医药费负担,此项目预算完成率100%。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

(14)建国初期退休干部门诊医药费10万元,主要用于对建国初期退休干部门诊医疗费按政策进行补助,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疗待遇,此项目预算完成率100%。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我单位各部门各尽其职完成各项任务。主要绩效如下:

1.强化党建引领,提升医保队伍作风能力

局党组以党建为引领,全面落实党组党建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为民情怀。每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各级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开展学党史、办实事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抓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城乡党建结对共建,严格按照规定,推进“三会一课”。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次,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全体干部职工谈心谈话,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强化医保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持续巩固巡察整改、医保领域系统治理成效。每月开展“四省五问”作风整治,举办“作风大讲堂”“业务大讲堂”,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业务能力。

2.强化责任担当,助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成果巩固

保障疫苗接种,全年支付新冠疫苗接种费用约137万元,实施小微企业医保缓缴政策,助企纾困。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做好防返贫医保信息动态比对监测,每月15日前定时推送上月风险信息。为73564名已脱贫人口、38344名低保人员、2496名特困供养人员代缴2022年参保费用2771.26万元,确保特殊困难人员参保率100%。

3.深化医保改革,筑牢医保防线

按照国家、省、市深化医疗保障、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DRGS付费方式改革。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在全区41家公立医疗机构实现6批次234种药品集中采购,完成率达100%,新增12种药品纳入国谈药品,极大的缓解了癌症患者用药经济压力。将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资格认定权限下沉至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参保患者疾病诊治与门特办理同步进行。

4.抓实参保缴费,夯实健康根基

全年实现45.8万名城乡居民参加2022年医保,个人缴存基金14653.02万元,参保率达98%,覆盖率达100%,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城镇职工参保率100%。召开全区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动员会,依托区融媒体、“村村响”广播、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进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学校,召开镇(街道)参保动员会18场次,扩大医保政策知晓面。采取“传统+创新”“线上+线下”“网络+银行”等模式,丰富参保渠道,截至目前,25600名居民已参保。

5.持续惠民便民,提高医保服务水平

持续健全基本医保为基础、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兜底的多层次全民医保防线,严格按照“三个目录”,实行四级管理执行医疗费用审核,严格使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审核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各项费用39.9万人次;完成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 1万人次,支付 3807万元。居民医保支出基金约1.4亿元,支付医疗救助金1189万元,增加4种门诊特殊疾病病种。为5456名居民、职工办理特殊门诊,异地备案1032人次。59家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在全市率先开展“村医通”信息化平台建设,全区234家村(社区)卫生室(站)开通“村医通”,实现医保参保、门诊统筹费用结算、“两病”门诊用药费用、一类门特费用结算等5项医保经办业务“不出村”就近办理。依托村(社区)卫生室,打造158个村(社区)医保服务站示范点,统一挂牌、统一事项、统一流程,为群众提供帮代办医保服务。68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一类门特协议管理。

6.加强惩防并举,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基金监管宣传月,成立3个专项检查小组,从3月起,由局领导带队,分片分区深入全区41家定点医疗机构、127家定点零售药店聚焦“三假”欺诈骗保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目前,收回违规金额88万元,处以违约金88万元,召开全区定点零售药店基金监管警示教育暨集体约谈会,向区公安机关移送线索2件。建立医保、公安、卫健等6部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建立医保基金风险提示、医保基金支付三级授权、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治管理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有效防范医保基金挪用风险。加大异地外伤审核力度,审核不予报销51人次,不予报销金额约91万元,有效避免了基金流失。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在严格执行《预算法》同时严格防范债务风险,严控新增债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程序进行采购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资产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专人管理建立台账。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公开。积极配合接受审计、财政的监督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四)自评质量。

我单位预算编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做到科学合理的编制。按要求做到了强化绩效预算管理,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细化了绩效管理目标,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增添管理措施,加强项目实施和监控,积极配合中期评估和支出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我局努力做好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各项目的管理工作,将预算及时公开到相关的信息网络平台,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是我国财政部门的重点关注部分,一个完整有效的绩效管理方案,需要以预算为导向,结合我局实际过程中支出进行合理化分配,以达到合理高效地运用资金、提升资金的产出结果、节约成本与资源、提高部门的办事效率的目的。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法律级次较低;二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机制不完善;三是部门预算绩效评估全系不完善;四是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偏低。

(三)改进建议。

一是要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二是要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与指标评估体系;三是要提升绩效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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