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城管执法分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2017-03-13 10:54 来源: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作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巴中市恩阳区城管执法分局
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恩阳区城管执法分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7年3月3日通过《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恩财预〔2017〕5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城管执法分局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各乡(镇)城镇管理和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
(3)参与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的审核,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参与建设项目中有关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排水以及市场建设等设施的建设方案评审和监督。
(4)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行使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行使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行使城乡规划、建筑业、房地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权。
(8)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9)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10)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人行道、广场、公园、市场等公共场所内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1)依法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审批职能。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是:
1.“三违”管控方面。
2.规范城市秩序方面。
3.建筑市场规范方面。
4.环卫工作方面。
5.行政审批方面。
6.队伍建设方面。
7.党建工作方面。
二、部门概况
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环卫局独立核算),下设6个城管执法大队。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执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22.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92.15万元,非税收入3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9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0.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88万元,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2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执法局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执法大队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担执法局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972.15万元,是用于保障执法局机关及执法大队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万元,是用于保障执法局机关及执法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0.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执法大队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违章建筑拆除方面)。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执法大队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执法大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54.88万元。用于机关及执法大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 1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 50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城管执法工作的 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
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恩阳区城管执法分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7年3月3日通过《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恩财预〔2017〕5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城管执法分局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各乡(镇)城镇管理和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
(3)参与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的审核,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参与建设项目中有关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排水以及市场建设等设施的建设方案评审和监督。
(4)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行使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行使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行使城乡规划、建筑业、房地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权。
(8)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9)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10)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人行道、广场、公园、市场等公共场所内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1)依法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审批职能。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是:
1.“三违”管控方面。
2.规范城市秩序方面。
3.建筑市场规范方面。
4.环卫工作方面。
5.行政审批方面。
6.队伍建设方面。
7.党建工作方面。
二、部门概况
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环卫局独立核算),下设6个城管执法大队。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执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22.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92.15万元,非税收入3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9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0.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88万元,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2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执法局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执法大队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担执法局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972.15万元,是用于保障执法局机关及执法大队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万元,是用于保障执法局机关及执法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0.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执法大队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违章建筑拆除方面)。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执法大队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执法大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54.88万元。用于机关及执法大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 1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 50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城管执法工作的 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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