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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登科街道办事处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2018-02-20 16:36 来源: 登科街道办事处 作者:登科街道办事处

恩阳区登科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8年2月10日通过《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恩财预〔2018〕5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登科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市、区政府决议、决定的落实,对村(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登科街道办事处2018年重点工作是:第一,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第二,推行依法治理,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再深化;第三,坚持产业引领,推进群众收入水平再提升;第四,抓实精准扶贫,务求脱贫攻坚工作再突破;第五,狠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河长制工作;第六,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第七,突出以人为本,实现惠农助民工作再创新;第八,做好辖区“三违”管控工作;第九,抓好创建和环境治理工作;第十,加强财务管理,编制好预决算。

二、部门概况

登科街道办事处共有14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1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 年登科街道办事处收入预算总额为7732578元,比2017年增加949393元,主要原因一是新调入部分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二是登科街道办事处9个村在2018年1月变为社区,增加了社区干部报酬和办公经费。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265378元,上级补助收入46720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73257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6374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134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519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9354元,城乡社区支出2467261元,农林水支出743451元,住房保障支出319598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登科街道办事处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7265378元,比2017年增加1073193元,增加17.3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新调入部分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二是登科街道办事处9个村在2018年1月变为社区,增加了社区干部报酬和办公经费。

登科街道办事处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重大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7265378元,用于保障登科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以及居委会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9174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环境卫生、信访维稳、场镇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134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5192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9354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2447261元。一是用于建设管理部门的工资支出及办公费支出,二是用于社区干部工资及社区运转经费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653451元。用于农业部门的工资支出及办公费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319598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年初无采购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 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50800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6.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单位来客日常公务接待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共安排其他交通费用21700元。主要用于险、急、特殊事项的租车,主要保障安全稳定方面工作的开展。

  七、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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