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单位)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三、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表
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办事处
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区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文治街道办事处基本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保值增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它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安全、劳动、保障、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8.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9.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10.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1.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文治街道办事处2023年重点工作:
1.强化学习,做好基层治理。一是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各项纪律,抓重点、补弱点、攻难点,始终保持良好作风和攻坚状态,以万军莫敌、万夫莫当的精气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强力推进基层社区治理,积极做好党建规范化,确保“管事有人、治理有章、服务有方”;三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服务监督水平、诚信建设水平。
2.坚守底线,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持续做好青山绿水环保攻坚战,护好水、育好林、管好田,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二是扎实开展信访稳定,群防群治,加强社会管控,确保安全信访稳定;三是着力改善民计民生、完善基础设施、提升营商环境等工作,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3.抓住重点,筑牢发展根基。一是持续保持疫情防控常态化,继续维持我街道疫情防控向好发展;二是抓好抓实重点项目保障,加快推进米仓文化主题公园、临港产业园等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全面落实“文旅新城”发展理念;三是全力冲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全面做好创文各项工作。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办事处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3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61人,供给车辆0辆,办事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三、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2.8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1.3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4.67万元,教育支出143.4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92.49万元,农林水支出415.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68万元。(表1)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953.63万元,比2022年增加544.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2.27万元,占总收入94.30%,上年结转结余111.36万元,占总收入的5.70%。(表1-1)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953.63万元,比2022年增加54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8.41万元,占总支出95.12%,项目支出95.22万元,占总支出4.88%。(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53.6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44.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人员工资调标以及项目资金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3.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4.67万元,教育支出143.4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92.49万元,农林水支出415.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68万元。(表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53.63万元,比2022年增加544.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人员工资调标以及项目资金增加。(表3)
(一)基本支出1953.63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460.8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53.80万元,绩效工资92.65万元,津贴补贴71.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96.6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29万元,奖金 101.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75万元,医疗费补助7.3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93.79万元,住房公积76.68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397.53万元,其中:办公费6.90万元,印刷费1.00万元,水电费3.08万元,差旅费79.29万元,邮电费2.00万元,维修(护)费0.61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17万元,工会经费5.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8.68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4万元,其中:生活补助4.46万元,奖励金0.08万元。(表3-1)
(二)项目支出95.22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95.22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置、项目前期工作等支出。(表6)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29万元,比2022年预算总额减少0.4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长(减少)0%。
(二)公务接待费1.29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24.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长(减少)0%。(表3-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表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表5)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文治街道办事处及下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92.7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长116.54万元,增长30.9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项目经费增加。机关运转经费为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及其它运转经费之和。
十、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6.50万元,主要是办事处采购电脑和复印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表7、表8)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37.29万元。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3年预算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表和整体支出绩效表,其中:涉及项目5个,预算项目资金95.22万元。
十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表:1.收支预算总表
1-1.收入预算总表
1-2.支出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3-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项目支出表
6-1.项目支出绩效表
7.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8.政府采购预算表
9.整体支出绩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