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恩阳区明阳镇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9年3月22日通过《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恩财预〔2019〕5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要求,现将本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明阳镇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明阳镇2019年重点工作是:
1、持续用力攻坚突破,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以“念兹在兹、唯此为大”的精神持续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巩固脱贫成果,力量不减、队伍不散,确保扶贫工作不走样、见实效、可持续,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2、努力培育壮大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以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实现村有主导产业、户有致富门路、人有增收技能为目标,始终坚持把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
3、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添发展动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既是群众所盼,也是发展所需。2019年我们将紧紧扭住基础设施建设这个关键牛鼻子,积极对接争取项目资金,不断夯实基础设施建设,释放发展动力,保障发展要素。
4、全域高位科学规划,统筹推进乡村振兴
充分利用城郊结合部的地理优势,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结合,实现城乡双向融合互动。以美丽乡村、幸福家园为目标,精心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探索乡村振兴的明阳方案,贡献乡村振兴的明阳力量。
5、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四新”恩阳发展。高效完成征地拆迁任务,为区医养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等一系列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保障服务,积极稳妥推进还房安置工作,依法开展“三违”管控工作。
6、强化青山绿水新理念,打赢碧水蓝天保卫战
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中央、省市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为重要契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着力解决乡村突出环境问题,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进一步改善提升全镇环境质量。
7、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为本、加大投入、深化改革,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提升明阳群众归属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部门概况
明阳镇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明阳镇收入预算总额为11889890元,比2018年增加1985492元,增加20.05%,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环保工作、“三违”拆迁工作任务等各项支出增大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635107元,其他收入3254702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88989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4662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570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7885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2849元,城乡社区支出1990764元,农林水支出2443309,住房保障支出344631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明阳镇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8635107元,比2018年增加1256874元,增加17.0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政策性普调工资增加。
明阳镇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扶贫、环保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8635107元,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3453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2597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文化活动、传媒事业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2297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9505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1966363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建设管理事业支出及行政社区干部报酬、日常运转等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2326261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农林水事业管理支出及行政村干部报酬、日常运转等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344631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10500元,我镇而地处城乡衔接处,接待任务重,预算资金计划用于来客参观检查及招商引资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完整的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涉及财政资金1419万元;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明阳镇人民政府及下属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6.9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62.35万元,增长23.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交通补贴纳入预算。机关运转经费为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及其它运转经费之和。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明阳镇无公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2019年明阳镇预算安排的0个项目,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0元。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表: 1.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2. 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3. 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