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恩阳区明阳镇 > 其他法定信息

关于扎实做好财政涉农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8-02-27 19:13 来源: 明阳镇 作者:明阳镇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镇党委对财政涉农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镇财政涉农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坚持以各项目村(居)、镇级相关部门为责任主体,坚持项目资金内审全覆盖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探索机制创新,堵塞制度漏洞,推进财政涉农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确保各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为全面做好我镇财政涉农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工作,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组织领导

镇成立财政涉农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廖泓宇同志任组长,人大主席廖开雷、纪委书记林桦二同志任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镇级部门负责人、纪委委员和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全镇财政涉农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纪委,由纪委书记林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财政所长阳绍清、纪委副书记董琼芝为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审计监督对象及重点内容

(一)审计监督检查对象

审计监督检查对象为镇级各相关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重点审计检查子2014年12月28日明阳建镇以来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涉农项目资金。

(二)审计监督检查内容

1. 项目建设是否严格遵循规划,有无随意变更情况;项目实施工程中监管是否到位;施工队伍选择是否合法合规;项目竣工验收结算是否准确;项目资金拨付监管是否到位。

2. 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扶贫资金发放是否到位,有无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的现象。

3.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给予的补助。

4. 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村设立的产业扶持基金(包括贫困村产业扶持周转金)。

5. 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扶贫小额信贷实行贴息的情况。

6. 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连篇扶贫开发村村组道路等基础设施扶持资金。

7. 支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

(一)村(居)、部门自查。各村(居)、各部门要组织专办、安排专人对明阳建镇以来所有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全面清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专人逐一整改到位。

(二)专项检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镇财政镇纪委牵头,从财政所、办公室等单位抽调懂业务的人员组成检查组逐一进行检查。此项工作务必在2018年3月5日前完成,3月10日前各村(居)、各部门完成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在检查中:一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禁出现违纪违规问题;二是坚持客观公正、治病救人的原则,真实完整的反映检查结果。检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强化整改落实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村(居)、各单位要迅速制定有较强针对性、时效性的整改措施,落实专人督促整改。镇财政所要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审计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以上通知,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