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怀才、董仕强等2名参保患者因受伤(中毒)拟纳入医保报销的公示
2018-10-17 14:59 来源: 明阳镇 作者:明阳镇
经调查审定,现将辖区内2018年10月申请外伤(中毒)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患者名单公示如下:
何怀才,男,60岁,家住明阳镇明扬村670号;受伤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路55号;受伤时间及原因: 2018 年5月6日下午16时左右在购买的住房中装修房子时不慎被地板砖割伤左足根部;住院医疗机构名称;海南省中医院;医疗费用总额: 14946.08 元。
董仕强,男,29岁,家住明阳镇明扬村7组;受伤地:常州市新北区新闸镇龙城大道1999 号;受伤时间及原因: 2018 年1月10日在租住房中因柜子倒下砸伤左小腿;住院医疗机构名称:解放军102医院;医疗费用总额: 74989.03 元。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8日一-2018年10月26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广大群众对以上公式内容如有异议,清实名向镇劳保所反映,并提供直接证据,务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电话:5299301
恩阳区明阳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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