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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青木镇关于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020-10-16 16:02

目  录

公开时间:2020年10月1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8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6

第四部分 附件 49

附件1 49

附件2 54

第五部分 附表 6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村(居)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居)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有机融合、贯彻始终。镇党委以身作则,党委会、党员会专题学习,深入挂联村、深入群众开展分众化、互动化宣讲解读,坚持原原本本学、原汁原味学,推动全镇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主题教育与中央、省、市、区全会精神相结合,围绕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市委“六大突破”“六个推进”和区委“六个加快”“六个提升”战略谋划,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奋力实现产业升级转型,为建设“四新恩阳”贡献青木力量。

2.乡村建设取得新成效。制订全镇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乡村振兴项目规划,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旅游开发等内容。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入发证阶段,已完成101个社5000余户农户的确权登记工作,确权登记完成率达到100%。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村集体经济发展步伐加快,推动美丽乡村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提升特色农业品质,继续大力发展葡萄、芦笋、猕猴桃、蜜柚、柑橘等特色农业产业;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开展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成功举办花包村第四届葡萄采摘节;新增农业合作社17家,农旅结合的休闲农业模式正逐步展现。人居环境有效整治。在全镇18个村(居)都设立了保洁岗;对G347公路沿线开展专项整治,关停砂石厂3家,还林绿化150米,改造石材厂1家;以村为单位在全镇开展卫生户评比,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要求,建立了三级垃圾转运体系;坚持以点带面,结合新村聚居点建设、全域旅游开发,开展“厕所革命”,大力实施农村卫生厕所和旅游厕所建设。

3.脱贫攻坚全力落实。对已脱贫户进行脱贫质量提升,完成39户124人贫困户脱贫,完成全镇包含903户贫困户脱贫成效采集及“两不愁三保障”大排查工作。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积极落实“雨露计划”,解决贫困学生就学问题;继续发挥“农民夜校”的作用,开展感恩奋进教育80余次,组织劳动力技能培训400余人;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19624人,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扩面工作,续保缴费3521人,新增参保569人;全镇共评出低保1734户5035人,发放临时救助4万元,解决97名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住房、就医等问题,救助孤儿1人,困境儿童15人;完成397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悬挂光荣牌397个。

4.民生服务紧抓不懈。2019年度,我镇开工建设场镇自来水管网延伸项目工程,启动芝子河防洪治理工程,实施青木村杨家碥供水工程。完成了场镇出入口升级改造,新植绿化树100余株,新增绿化面积600多平方米。对青河路停车场和泰康街休闲广场的场地进行平整和碎石铺装;完成了9500亩马尾松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全镇无森林病虫害发生;全面完成3186亩生态公益林管护。文化惠民下乡演出10场次,电影放映204场次,编写文艺演唱节目20个;大力推进村文化室、农家书屋和体育设施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丰富群众文化活动;推进人口健康与医疗服务信息化,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准,开展群众应急救护培训1场,组织开展免费体检12次。

5.党建基础不断夯实。镇党委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部署。全面谋划党建工作。全年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1个;发展预备党员9人,正式党员转正7人;抓好“学习强国”;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及时更新优秀农民工信息管理平台;培训镇村两级干部共计100余人次;新招录(含调动调动)镇级干部5人充实力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考勤签到制度、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年与班子其他成员、镇机关干部、部分普通党员干部进行交心谈心15次;对全镇18个村(社区)开展考核评价,对满意度不高的3个村的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谈心谈话;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警醒党员干部心存敬畏,当好表率,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抓好主题教育工作。按照“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及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等要求,班子集体检视问题8个、具体表现和例子9条、解决措施20个。

二、机构设置

2019年青木镇下属二级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

纳入青木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青木镇人民政府、青木镇财政所、青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青木镇中心小学、青木镇初级中学、青木镇中心卫生院、青木镇会计核算中心、青木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青木镇民政服务中心、青木镇建设管理站、青木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青木镇畜牧兽医站、青木镇林业站、青木镇水务管理站、青木镇文化广播电视站、青木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9463.1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都各增加412.65万元,增长4.5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9310.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78.99万元,占99.6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64万元,占0.3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915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6.45万元,占28.21%;项目支出6302.32万元,占71.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9310.63万元,支出9158.7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3.09万元,增长4.17%;支出增加260.79万元,增长2.93%,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度基础设施投入加大,项目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45.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47.15万元,增长2.78%。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度基础设施投入加大,项目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45.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6.96万元,占5.87%;公共安全(类)支出7.8万元,占0.09%;教育(类)支出1811.81万元,占19.8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7万元,占0.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47.59万元,占22.39%;卫生健康(类)支出635.96万元,占6.95%;节能环保(类)支出1243.96万元,占13.6%;城乡社区(类)支出1411.25万元,占15.43%;农林水(类)支出1419.22万元,占15.52%;交通运输(类)支出2万元,占0.02%;住房保障(类)支出9.88万元,占0.1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145.1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536.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11.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19年决算数为1.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128.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决算数为24.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14.3万元,完成预算,决算数等于预算数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201.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15.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32.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21.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18.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55.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19年决算数为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教育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1811.81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19年决算数为7.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9年决算数为789.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19年决算数为533.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193.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2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18.7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2019年决算数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19年决算数为17.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2019年决算数为0.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0.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0.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2047.59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9年决算数为1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1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21.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75.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9年决算数为1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266.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19年决算数为30.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19年决算数为1.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19年决算数为37.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19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35.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45.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9年决算数为8.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决算数为64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019年决算数为0.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819.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635.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决算数为9.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19年决算数为111.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56.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19年决算数为91.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19年决算数为5.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19年决算数为1.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99.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决算数为10.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决算数为27.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决算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1.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决算数为102.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19年决算数为80.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19年决算数为13.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节能环保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1243.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19年决算数为1221.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2019年决算数为22.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城乡社区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1411.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19年决算数为16.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1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3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9年决算数为2.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1207.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1419.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19年决算数为12.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2019年决算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19年决算数为9.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52.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2019年决算数为4.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19年决算数为1.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9年决算数为5.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2019年决算数为2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2019年决算数为14.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19年决算数为89.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2019年决算数为284.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2019年决算数为102.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2019年决算数为168.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31.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9年决算数为88.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9年决算数为17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2019年决算数为1.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9年决算数为126.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交通运输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19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9.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决算数为9.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6.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56.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86.74万元、津贴补贴116.35万元、奖金5.27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405.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6.9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53万元、住房公积金81.62万元、医疗费4.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29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272.44万元、生活补助32.84万元、救济费163.32万元、医疗费补助13.64万元、助学金159.74万元、奖励金0.02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29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499.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9.89万元、印刷费9.7万元、咨询费1.32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4.83万元、电费11.56万元、邮电费2.52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5.17万元、差旅费47.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22.39万元、租赁费0.5万元、会议费4.88万元、培训费9.05万元、公务接待费10.96万元、专用材料费43.8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5.96万元、委托业务费3.83万元、工会经费8.28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17.9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9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35万元,减少3.0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96万元,主要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75批次,269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9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各级各单位指导检查工作,接待其他来我镇参观考察等发生的费用。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3.6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青木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万元,比2019年减少0.2万元,减少3.08%。主要原因是压缩日常开支运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青木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青木镇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基础工作管理15分,绩效目标管理15分,绩效运行监控29分,绩效评价实施19分,评价结果应用20分,总绩效为98分,评价结果为“优秀”。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各项目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群众满意度较好,评价结果为“优秀”。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人大活动经费”“维稳工作”“文化活动下乡”“生态公益林管护”、“病虫害控制”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人大活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2万元,执行数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办公环境,推进了基层人大阵地建设,畅通了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实现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进一步密切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发现的主要问题:未建立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控制,年末有总结。

(2)“维稳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4.46万元,执行数为24.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组织居民开展防汛、地灾避险等应急演练,对道路交通、食品药品、烟花爆竹等方面进行排查整治,全镇无一例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同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妥善化解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全镇无一例越级信访、群访发生。

(3)“文化活动下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2万元,执行数为2.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大力推进了村文化室、农家书屋和体育设施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丰富了群众文化活动,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于乡村文化建设,当前村民认知不够,对文化演出方面比较认可但对于文化知识方面的宣传、投入不太能够理解,村文化室内少见村民进入阅读浏览。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对村民思想教育,文化室建设不能只停留于表面。

(4)“生态公益林管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12万元,执行数为5.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整个青木镇森林的覆盖面,有效控制森林非正常减少。

(5)“病虫害控制”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58万元,执行数为12.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青木镇对农作物及森林病虫害及时治理的资金保障。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人大活动经费

预算单位

巴中市恩阳区青木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62

执行数:

1.62

其中-财政拨款:

1.62

其中-财政拨款:

1.62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乡镇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依法监督的有效开展

青木镇人大工作顺利开展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数量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1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预算执行质量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符合标准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总体目标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执行情况

执行数/预算数≦1

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稳定增长

及时反映群众诉求

良好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体现政策导向,长期保障工作平稳进行

将代表建议、意见做为促进政府部门工作的有力抓手

平稳运行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满意度≥90%

9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维稳工作

预算单位

巴中市恩阳区青木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4.46

执行数:

24.46

其中-财政拨款:

24.46

其中-财政拨款:

24.4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维护青木镇的社会和谐安宁,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妥善化解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

组织开展防汛、地灾避险等应急演练4次;每月组织开展至少1次道路交通、食品药品、烟花爆竹等排查整治活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妥善化解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全镇无一例越级信访、群访发生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数量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1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预算执行质量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符合标准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在2019年完成项目时拨付

在2019年完成项目经时拨付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执行情况

执行数/预算数≦1

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维护社会和谐安宁

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妥善化解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

全镇无一例越级信访、群访发生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体现政策导向,长期保障工作平稳进行

乡镇生活氛围良好

群众生活稳定,安居乐业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满意度≥90%

93%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文化活动下乡

预算单位

巴中市恩阳区青木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72

执行数:

2.72

其中-财政拨款:

2.72

其中-财政拨款:

2.72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大力推进村文化室、农家书屋和体育设施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丰富群众文化活动

文化惠民下乡演出10场次,电影放映204场次,编写文艺演唱节目20个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数量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1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预算执行质量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符合标准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总体目标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执行情况

执行数/预算数≦1

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丰富群众生活

多次下乡进行文化演出及电影放映,群众积极参加文艺活动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持续期限

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

期限可持续

效益指标

公平效益

覆盖率

受益群众率≥1

1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满意度≥90%

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生态公益林管护

预算单位

巴中市恩阳区青木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12

执行数:

5.12

其中-财政拨款:

5.12

其中-财政拨款:

5.12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对全镇3186亩生态公益林管护

全面完成对全镇3186亩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数量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1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预算执行质量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符合标准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总体目标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执行情况

执行数/预算数≦1

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护森林资源

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定期对生态公益林进行管护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持续期限

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

期限可持续

效益指标

公平效益

覆盖率

受益群众率≥1

1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满意度≥90%

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病虫害控制

预算单位

巴中市恩阳区青木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2.58

执行数:

12.58

其中-财政拨款:

12.58

其中-财政拨款:

12.58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减少青木镇农作物及森林树木的病虫害

完成了9500亩马尾松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全镇无森林病虫害发生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数量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1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预算执行质量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符合标准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在2019年完成项目时拨付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执行情况

执行数/预算数≦1

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保护农民农作物财产

预防及有效制止农民农作物受损

及时有效治理病虫害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控制病虫害范围

全镇范围内控制,减少,消灭病虫害

对9500亩马尾松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进行防控,全镇无森林病虫害发生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满意度≥90%

96%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巴中市恩阳区青木镇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人大活动经费”“维稳工作”“文化活动下乡”“生态公益林管护”、“病虫害控制”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19年青木镇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指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方面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事务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事务方面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人力资源、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外专等方面的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纪检、监察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11.教育支出:(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反映。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反映。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除上述科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指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用于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2)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指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建管等方面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指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护与建设,草原草场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指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指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扶贫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8)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指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1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8.交通运输支出:(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公路养护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巴中市恩阳区青木镇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青木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位于巴中市恩阳区青木镇街道,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辖16个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3个,为:青木镇人民政府、青木镇财政所、青木镇计生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6个,分别为:青木镇中心小学、青木镇初级中学、青木镇中心卫生院、青木镇会计核算中心、青木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青木镇民政服务中心、青木镇建设管理站、青木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青木镇畜牧兽医站、青木镇林业站、青木镇水务管理站、青木镇文化广播电视站、青木镇计划生育协会。

(二)机构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村(居)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居)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全镇辖17个村,1个居委会;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年末实有人数205人。其中:青木镇中心小学72人,青木镇初级中学41人,青木镇卫生院24人,政府及镇属单位6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财政资金收入合计9310.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78.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6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支出为915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45.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6.9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8万元,教育支出1811.8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7.5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5.9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43.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21.25万元,农林水支出1419.2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8万元,其他支出3.6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年我镇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编制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保障下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村(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目标1:保障全镇16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目标2:保障全镇17个行政村,1个社区正常办公运转需求及遗属人员的生活补助的正常发放。目标3:保障全镇18村(社区)办公费不低于3万元/村(社区)的政策要求,用以解决各村(社区)日常办公运转、城乡环境治理、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村级服务支出。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镇针对年初编制的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自评,评价结果优秀,并按要求完成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拨付和加强项目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进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2019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基础工作管理15分,绩效目标管理15分,绩效运行监控29分,绩效评价实施19分,评价结果应用20分,总绩效为98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不合理,年初预算额度严重不足,年内预算追加金额较大,预算数与决算数的差异额较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年终结转金额较大;

3.预算执行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

4.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1.深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是财政管理的核心环节,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目标,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是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必备条件。年初根据上年度情况,结合本年度计划及中长期绩效目标规划,合理编制年度预算。

2.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年度内合理编制项目资金用款计划,督促各项目单位按进度实施项目及申报资金,避免资金长期滞留账上,未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3.强化支出预算管理,确保重点支出。牢固树立勤俭办事意识,反对铺张浪费,从严控制一般性公务开支,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和公务卡消费制度,加强对非生产性资金支出的管理,特别是“三公”经费的管理,做到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二是确保各项重点支出,严格执行支出预算,集中财力保工资、保民生、保稳定。

4.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我镇已将国有资产全部纳入资产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但重购轻管现象还是比较普遍。应制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起财产定期盘点制度,新增的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并设置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实物卡片,对资产进行日常跟踪管理和定期核查盘点。

 

 

 

 

附件2

 

2019年青木镇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我镇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重点对“人大活动经费”“维稳工作”“文化活动下乡”“生态公益林管护”、“病虫害控制”5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方面的工作。我镇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安排使用资金,并加强监督管理,承担落实相关的事权责任。在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分配合理、拨付及时、使用规范、效益明显,通过走访群众,查阅资料,采取实地查看、调查走访等方式,了解目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开展评价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人大活动经费”项目:保障乡镇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依法监督的有效开展。

(2)“维稳工作”项目:维护青木镇的社会和谐安宁,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妥善化解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

(3)“文化活动下乡”项目:大力推进村文化室、农家书屋和体育设施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丰富群众文化活动。

(4)“生态公益林管护”项目:对全镇3186亩生态公益林管护。

(5)“病虫害控制”项目:减少青木镇农作物及森林树木的病虫害。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村、社区居民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各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追加单进行分配,及时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资金监管实施上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在资金拨付上,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制度等财经法规制度,资金拨付坚持按项目计划、工程进度和质量分阶段验收拨款,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

各项目都为区财政直接下达的专项资金,必要可行,各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我镇实施项目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群众满意度较好,具体情况如下:

(1)“人大活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2万元,执行数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办公环境,推进了基层人大阵地建设,畅通了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实现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进一步密切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2)“维稳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4.46万元,执行数为24.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组织居民开展防汛、地灾避险等应急演练,对道路交通、食品药品、烟花爆竹等方面进行排查整治,全镇无一例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同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妥善化解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全镇无一例越级信访、群访发生。

(3)“文化活动下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2万元,执行数为2.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大力推进了村文化室、农家书屋和体育设施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丰富了群众文化活动,

(4)“生态公益林管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12万元,执行数为5.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整个青木镇森林的覆盖面,有效控制森林非正常减少。

(5)“病虫害控制”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58万元,执行数为12.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青木镇对农作物及森林病虫害及时治理的资金保障。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青木镇项目由财政所按工程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2019年我镇各项目都为区财政直接下达的专项资金,必要可行,各项目符合上级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

(二)项目管理情况。

各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追加单进行分配,及时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质量分阶段验收拨款,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监管,遵循制度,在项目监管上,明阳镇政府成立了财政项目支出领导小组,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项目资金监管实施上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在资金拨付上,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制度等财经法规制度,资金拨付坚持按项目计划、工程进度和质量分阶段验收拨款,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青木镇评价项目5个:“人大活动经费”“维稳工作”“文化活动下乡”“生态公益林管护”、“病虫害控制”,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涉及资金46.5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46.5万元,执行数为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三)项目效益情况。

(1)“人大活动经费”项目改善了办公环境,推进了基层人大阵地建设,畅通了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实现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进一步密切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发现的主要问题:未建立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控制,年末有总结。

(2)“维稳工作”项目组织居民开展防汛、地灾避险等应急演练,对道路交通、食品药品、烟花爆竹等方面进行排查整治,全镇无一例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同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妥善化解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全镇无一例越级信访、群访发生。

(3)“文化活动下乡”项目大力推进了村文化室、农家书屋和体育设施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丰富了群众文化活动,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于乡村文化建设,当前村民认知不够,对文化演出方面比较认可但对于文化知识方面的宣传、投入不太能够理解,村文化室内少见村民进入阅读浏览。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对村民思想教育,文化室建设不能只停留于表面。

(4)“生态公益林管护”项目保障整个青木镇森林的覆盖面,有效控制森林非正常减少。

(5)“病虫害控制”项目促进了青木镇对农作物及森林病虫害及时治理的资金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未建立项目资金定期报告制度,项目管理部门未将资金的分配、使用、完成情况定期报告镇党委政府;二是我镇财政存在收入靠转移和财政刚性支出大的基本特点,收支矛盾突出,当前乡镇财政收入全靠上级转移支付,但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落后、脱贫攻坚等支出巨大,资金需求还很大,年初未预算项目经费,所有项目资金都是年中追加的,支出保障比较困难,影响了乡镇正常运转;三是重建设,轻管理,老百姓思想保守,集体观念淡薄给项目的实施及管理都造成了很大的阻力;四是项目建设申报和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项目资料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相关建议。

一是建立项目资金管理报告责任制,项目管理部门定期报告项目资金的申报、分配、使用及绩效等情况,确保项目资金在使用的过程中受到全方位的监督。

二是将基础项目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在保障基本项目支出后,将乡村基础设施和场镇街道维护、环境卫生整治、防灾应急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经费等项目统筹纳入预算安排予以保障;对乡镇农业投入、信访维稳、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事关乡镇发展和稳定的事项,按照管理人口和地域、工作难易程度予以专项补助,安排固定工作经费。

三是加强项目绩效评价考核力度。将各乡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日常管护将纳入年度乡镇财政目标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乡镇编制部门预算时的依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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