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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阳区明阳镇关于印发《恩阳区明阳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5-17 18:37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要求,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是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的有效举措。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帮扶,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按照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同时考虑“三保障” 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参照优化后的识别认定程序,开展新增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工作。一看收入支出,核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扣减刚性支出或收入大幅缩减后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二看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是否存在因家庭困难导致辍学失学现像。三看医疗保障情况看是否有基本医疗保障,是否有大病、慢性病患者,扣除家庭年度医疗自付费用后是否低于监测收入。四看住房安全情况,唯一住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因家庭困难无法自行建设满足基本生活住房, 是否需要纳入农村危房改造,五看饮水安全情况,饮水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保障率否符合要求。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质等灾害以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一看收入支出。核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超过当年监测收入标准,二看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和安全饮水是否持续巩固。三看识别认定时返贫致贫风险点是否已经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三)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一看帮扶措施是否制定,帮扶措施是否有有针对性,对于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是否只制定了兜底保障措施,二看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 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是否及时落实针对性帮快、尽快解决问题。对于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带扶措施。三帮扶成鼓如何,看是否达到稳定消除风险条件,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是否精准界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全面落实帮扶。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重点关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村和社区。同时,结合各地实际,以村(社区)为单位及时制定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对监测对象的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核实核准,一是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二是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三是排查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数据,是否及时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宅整性,准确性。同时,按照统一要求,补充镇防迟贫监测横块有关数据信息。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部署培训。全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村社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支部书记、常职干部召开全镇防止返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专题会议,对集中排查工作内容、方法、时间、工作要点等进行培训。并制定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实施方案,确保做到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镇级部门筛查。镇乡村振兴办会同相关行业部门,通过行业数据筛查,对照工作内容,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分析研判是否存在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并制定防范预案;筛查梳理下列重点排查对象名册并反馈至各村(社区):1.监测对象;2. 2020年度脱贫户;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单人户;4.2020年以来新识别和申请农村低保的农户;5.重度残疾人和2020年以来新增残疾家庭;6.部门筛查发现存在风险的其他农户。

(三)村级调查研判。村级召集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力量共同对辖区内所有农户进行一户一户的分析研判,梳理下列重点排查对象名册并上报镇:1.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收入标准的农户;2.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农户;3.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 4.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5.村级会商需要入户核查的其他农户。

(四)开展入户核查、镇收集汇总、村级反馈重部点排查对象名册后,形成分村入户核查名单,统筹组织力量开展入户核查工作,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对于监测对象,除排查风险稳定消除情况和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外,还要核实核准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信息。

(五)识别认定新增。按照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参照优化后的识别认定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收入支出计算起止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六)信息采集录入。完成新识别监测对象基础信息、返(致)贫风险、收入情况、帮扶措施等信息的采集录入,监测对象信息数据的更新完善,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监测劝象的风险回退标注,补充完善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数据信息等工作。各村(社区)完成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数据清洗工作。

(七)分析总结报告。各村(社区)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井,在北基础上形成集中排查工作总结报告。

四、进度安排

(一)4月30日前, 镇完成实施方案制定,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做到集中排查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5月31日前,完成入户核查,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等工作,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的,以村(社区)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区乡村振兴局审核并报国家乡村振兴局同意备案后,再组织开展“回退”系统操作,排查工作结束后权限收回。

(三)6月8日前,完成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数据录入、更新、完善等工作,以镇为单位,完成数据清洗工作。

(四)6月15日前、以镇为单位,经乡村振兴办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书面向区乡村振兴局上报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总结和台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按照“各村(社区)挂联领导牵头、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支部书记负总责,镇乡村振兴办作业指导”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特别是镇级主体责任。发挥好统协调作用,精心组织部署,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强化调度指导,有序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帮助基层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注重发现推广基展工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镇乡村兴振兴办将及时对各村工作进行调度,查促推进工作、将集中排查工作成效纳入推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

(三)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防止人为控制规模搞“体外循环”,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突出问题导向,结合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切实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集中排查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防止发生负面舆情,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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