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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2022-05-18 16:06

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区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明阳镇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明阳镇2022年重点工作:

1.务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市委第五次代表大会精神;区委第三次代表大会精神。结合“四省五问”作风整治活动,持之以恒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和“中梗阻”专项治理;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大对村组干部教育管理和培训。

2.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力配合抓好苍巴高速明阳段等重点项目征拆工作,做好机场建设、城市拆迁等重点项目安置还房工作,加快推进五郎庙—合治寨—鹿台—青木桥社区—成城产业环线征拆及沿线风貌打造工作,确保省市区重点项目推进稳妥有序进行。

3.全力做好创文保卫工作。建立创文保卫网格化管理机制,推动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加强集镇环境管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场镇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的保洁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整治乱摆摊、乱占道、乱张贴、乱抛物等行为,规范户外公益广告设置及管理,进一步形成多方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实现共创共建共享。

4.抓好产业园区建设。协助区产投集团做好鹿台村道地药材核心产业园区建设,全面完成园区土地流转工作,组织村集体经济、园区农户按要求高标准做好园区产业管护,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壮大村集体经济。

5.提升基层治理质效。积极推广“一核三治五评”基层治理模式,通过抓点示范、以点带面,构建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新格局。深入推进信访矛盾有效化解,促进信访形势持续好转,大力开展信访稳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从源头预防和调处社会矛盾,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着力化解信访积案,畅通民意反映渠道,认真办理政府热线和网友留言。

6.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落实“河长制”,层层压实责任,常态开展巡河;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保持森林防灭火工作高压态势;持续保持场镇污水处理管护工作;持续推进秸秆和露天垃圾禁烧,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开展省市区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7.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对道路交通、食品药品、校园安全、烟花爆竹、森林防火、防汛减灾等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坚持“一月一排查一整治”,力争达到“双零”(全年安全责任事故为零,越级信访、群访为零);常态化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坚定信心,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

二、部门概况

明阳镇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2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72人,供给车辆0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342.06万元,比2021年减少16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2.06万元,占总收入10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342.06万元,比2021年减少16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2.06万元,占总支出100.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42.0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09.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较2021年减少9人,且2022年村社干部报酬预算口径变化。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2.06万元。政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2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0.32万元、农林水支出389.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2.0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09.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较2021年减少9人,且2022年村社干部报酬预算口径变化。

(一)基本支出1342.06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683.4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68.08万元,津贴补贴84.03万元,奖金8.53万元,绩效工资107.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1万元,住房公积金55.19万元,医疗费8.6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28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341.45万元,其中:办公费11.16万元,印刷费2.25万元,水费1.66万元,电费5.95万元,邮电费2.42万元,差旅费58.66万元,会议费3.5万元,培训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劳务费2.55万元,工会经费5.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3.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7.13万元,其中:生活补助317.13万元。

(二)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0万元;发展类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7万元,较2021年预算未变动,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未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0.7万元,较2021年预算未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未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未变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5.4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4.44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中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较2021年减少9人,公用经费减少。机关运转经费为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及其它运转经费之和。

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0.35万元,用于政府购买电脑等办公设施购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72.52万元。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2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表,共涉及财政资金1342.06万元;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十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1-1.收入预算总表

1-2.支出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3-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项目支出表

6-1.项目支出绩效表

7.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8.政府采购预算表

9.整体支出绩效表

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表1-表8)(1).xlsx

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表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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