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阳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抢险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我镇燃气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深刻吸取各地以往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燃气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燃气事故发生,切实提升我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摸清燃气经营企业主体,建立燃气安全长效机制、责任体系和事故应急体系,认真落实辖区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协助区级部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及超范围、超区域经营行为,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提升市场经营秩序和居民用气安全意识,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成立工作小组
组 长:许峻皓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导春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孙为人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吕 林 应急办主任
张荣华 建管站负责人
李 想 建管站工作人员
刘 帆 应急办工作人员
李大聪 应急办工作人员
黎 果 紫阳燃气公司工作人员
龚建军 紫阳燃气公司工作人员
周北勋 华隆燃气公司工作人员
涉及安装燃气、液化气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镇建管站,由张导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荣华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整治范围
我镇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工程设施建设,燃气存储、销售、使用等环节。
五、整治重点
(一)管道燃气企业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各燃气工程项目,特别是燃气管网项目建设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相关规划审批、建设、竣工验收等手续是否健全,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未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等行为;重点对中、高压燃气管网安全运行情况,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情况,燃气管道腐蚀情况以及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整治;
2.企业是否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和防雷工作,特别是调压门站、小区内翻越楼顶管道等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是否合格;
3.企业是否深入社区、居民及工商业用户开展入户安全整治,是否做好安全用气宣传工作,是否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包括人员密集的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场所用气安全情况,重点对密集公共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以及场所通风、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等进行整治。
4.检查燃气企业现场作业情况,包括燃气作业制度规范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对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管理、日常维护保养、设备设施巡视巡检等制度执行情况和员工持证上岗情况等进行检查。
5.检查燃气应急管理工作,包括燃气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重点对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和抢险设备配置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
6.对经营企业各类经营证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作业人员持证、压力容器监检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液化气企业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状况,具体包括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重点对餐饮场所是否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进行整治;
2.液化气充装站加气站压力容器、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功能是否正常,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3.对加气站灌装区、液化气储罐区、瓶库等重点区域周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源进行排查、防范和治理;
4.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落实;
5.事故应急预案是否修订完善,抢险抢修队伍、设备人员是否配备到位;
6.液化气换气点设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7.是否给报废、改装或者非自有的钢瓶充装燃气;
8.各液化气充装站喷淋消防系统、消防水池储水、消防栓消防水带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是否对燃气泄漏报警系统、水封井、排洪排涝系统的监控压力、温度、液位变化落实每日巡查。
(三)燃气用户用气安全专项整治
1.是否正确使用燃气燃烧器具,严格遵循产品使用说明;严禁使用不合格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燃烧器具,是否有效排气;
2.是否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和接地线;
3.安装燃气计量表,阀门及气化器等设施的专用房内不得有人居住、堆放杂物及使用明火等;
4.定期检查连接燃气用具的软管,不得使用不合格、过期和出现老化龟裂软管,软管应安装牢固,长度不得超过2米。用气点与燃烧器具连接软管推广使用波纹管;
5.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的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相关要求;
6.燃气用户是否存在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
7.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8.用气现场应干燥、整洁、无水、汽、油烟及其他腐蚀性物质。管道外表应完好无损,无腐蚀现象;
9.用气现场应通风良好;
10.室内安装的热水器和壁挂炉,严禁使用直排式,安装应符合规范;
11.市政燃气管道腐蚀情况以及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情况等;
12.加热、摔砸燃气钢瓶或者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
13.倒灌瓶装燃气和倾倒残液。
六、责任分工
建设管理站:负责对全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人员配备、设施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以及燃气工程、入户安检等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上报主管部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按程序予以取缔。牵头对全镇人员密集的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养老育幼机构以及餐饮等场所用气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燃气用户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对各行业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协助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整治,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按规定上报有关单位处理。
各村(社区):配合牵头部门对辖区内的酒店、宾馆、医院、学校、商场、超市、养老育幼机构、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组织网格员对辖区村(居)民用户开展安全检查,并纳入网格化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按规定上报有关单位处理。同时,各村(社区)印制燃气安全使用明白卡,由网格员张贴(发放)到户。
燃气企业:全面压实燃气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燃气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要求,全面开展企业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全覆盖开展燃气用户安全检查,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稳定。
七、实施步骤
本次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5月13日至5月20 日)。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各村(社区)、各行业开展自查,重点对燃气设施运行情况、燃气运输环节、用户用气安全、特种气瓶监管、燃气设施用地侵占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消除隐患;需要限期整改的要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倒排工期,确保整改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早完成。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5月21日至6月5日)。全力攻坚重点难点隐患整治工作,重点针对发现的重大燃气安全隐患,对照规范标准逐一整改,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对于短期无法整治完成的问题,要制定安全隐患整治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快整改进度。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6日至6月12日)。全面推进全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工作基础上,总结先进经验做法,提炼典型案例,固化形成我镇燃气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机制,及时通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三)加强排查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不走过场、不打折扣,深入细致排查问题,对标对表整改问题,并与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提高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全面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镇纪委要加强对各村(社区)、相关单位燃气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督办,对排查整治过程中走过场、不彻底、不仔细或整改不力导致燃气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企业,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