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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关于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022-10-19 18:03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1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0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3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5

第四部分 附件 52

第五部分 附表 5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村(居)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居)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明阳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放引领、产业强区战略,认真落实“5456”工作思路,团结带领全镇干部群众,攻坚克难,苦干实干,迎难而上,有力推动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协调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聚焦党的建设,基层党建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迅速组织动员、组建领导机构、制订学习计划、积极开展学习、创新特色活动、营造热烈氛围,确保党史学习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取得了扎实成效。全年,通过开门问计活动收集民生实事24件,解决24件,相关经验做法被巴中电视台专题报道。二是村(社区)“两委”换届圆满完成。按照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求,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专班,科学细化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换届政策,选优配强村(社区)常职干部队伍,换届后村“两委”常职干部平均年龄下降5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1人,占比40%,实现14个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100%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三是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圆满完成。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要求,成立明阳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科学细化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换届程序,顺利完成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选举工作。四是基层治理深入推进。探索建立“一核(党建引领)三治(自治、法治、德治)五评(评作为促担当、评先进树标杆、评发展促干劲、评预期防风险、评学习提能力)”治理模式,以“社区党总支+聚居点党支部+党小组+党建网格”四级组织架构为支撑,以1约7会为载体,不断提升基层自治能力,促进乡风文明持续好转,相关经验做法被区委基层治理办专报刊发。五是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压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班子成员按季度向党委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精准处理;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史学习、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明阳落地落实。

2.突出民生保障,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一是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贯彻落实各级部署和工作会议精神,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成效放在首位,把防止返贫贯穿始终,紧盯群众所需所想所盼,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监督、落实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等方面接续用力,采取“户户见面,现场核实”的方式组织全镇153名党员干部走村入户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摸排工作,共摸排出监测对象22户57人,全部按要求落实帮扶干部,制定帮扶措施。二是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围绕区委一环四带五区总体布局,高标准建设以五郎庙社区为核心的优质粮油产业园500亩、以高店子社区为核心的品质果蔬产业园685亩、以鹿台村为核心的道地药材产业园2170亩。按照区委统一要求,全面启动五郎庙—合治寨—鹿台—青木桥社区—成城产业环线征拆及沿线风貌打造工作,目前已完成沿线房屋及土地锁定,正在开展产业环线道路建设。三是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路网建设工程,投入资金360万元,改扩建农村通村公路6公里。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整治塘库堰26口。土地整理1200余亩,大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四是积极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就业,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劳动技能培训,促进劳务输出向技能型、创业型转变,提高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持续扩大社保参保覆盖面,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返乡创业,计划开展创业培训160人次,职业技能培训985人次,开发公益性岗位366个,实现新增就业112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五是务实办好民生实事。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进退有序,确保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认真落实《特困供养工作条例》,按时足额发放供养资金,继续深入探索农村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养老管理新模式。抓好残疾人三项补贴落实,确保应享尽享。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面源污染治理、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对全镇所有集中供水工程定期巡查,建立健全管护制度,确保饮水安全。六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加快治理农村水环境,新建污水处理管网15公里,明阳污水处理厂水质全面达标,投入正式运行,并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搭建、乱倾倒、乱采挖等破坏河道行为。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大秸秆禁烧力度,确保辖区空气质量,严格落实秸秆焚烧管理办法,增强群众秸秆禁烧环保意识。七是切实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与班子成员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重点落实好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校园安全、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每村、每个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安全员,周排查月上报,重大节假日重点排查的安全排查防范制度,确保无安全事故,全年共组织安全知识宣传培训11次,安全生产集中排查26次。

3.务实担当作为,重点工作推进有力有序。一是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始终保持临战状态,持续开展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返乡人员和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并及时上报,做到不留死角,落实重点疫区返乡人员居家观察和“2盯1”措施,动员群众继续做好自我防护,不聚众、勤洗手、戴口罩,做好家庭卫生保洁。全力抓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组织各村(社区)认真排查梳理辖区居民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情况,组织疫苗接种19轮,第一针13895人次,第二针13150人次,第三针590人次。二是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有力。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征拆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高效完成征地拆迁任务,为省市区落地明阳的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提供保障服务。安排能力强、有责任心,懂业务的人员组建专班,抓好汉巴南铁路、苍巴高速、农业产业环线道路明阳段的征拆工作,按政策按标准与老百姓算好账,协作配合村(社区)调解矛盾纠纷和遗留问题。全面摸排调查收集城市征地拆迁还房、机场建设拆迁还房农户意愿,积极同区政府和区级相关部门对接协调,按合同协议约定合法合规安排还房对象,实行公开阳光还房。三是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有序推进。组建专班对全镇18个村(社区)资产资源进行清理锁定,对村级活动室闲置资产作为村集体经济发展资源委托所在村(社区)管理,对闲置办公设施设备合理配置到各村(社区),有力提高闲置设施设备利用率。索建立“国有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保障村集体经济稳定发展,预计年集体经济增收达10万元以上。在原被撤乡镇和被撤村继续保留便民服务站点,落实村两委干部工作日坐班制度,充分保证被撤村(社区)便民服务力度不减、质量不降、服务更佳。2021年6月,我镇鹿台村和青木桥社区代表全区为全市三农工作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现场会提供现场点位。

二、机构设置

2021年明阳镇下属二级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

纳入明阳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明阳镇人民政府、明阳镇财政所、明阳镇中心小学、明阳镇青木小学、明阳初级中学、明阳镇青木初级中学、明阳镇卫生院、明阳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明阳镇农民工服务中心、明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明阳镇便民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3997.3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都各减少1946.47万元,下降12.21%。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不划转入乡镇决算。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367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78.49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325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2.78万元,占35.32%;项目支出8573.7万元,占64.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3678.49万元,支出13256.4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789.01万元,下降11.5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下降2417.52万元,下降15.42%,本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不划转入乡镇决算。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42.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376.03万元,下降15.21%。本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不划转入乡镇决算。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42.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5.35万元,占5.93%;国防(类)支出4.02万元,占0.03%;教育(类)支出3220.71万元,占24.3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5.02万元,占0.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1.63万元,占14.21%;卫生健康(类)支出1322.51万元,占9.99%;节能环保(类)支出138.65万元,占1.05%;城乡社区(类)支出930.13万元,占7.02%;农林水(类)支出3635.2万元,占27.45%;交通运输(类)支出715万元,占5.4%;住房保障(类)支出377.87万元,占2.8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40万元,占0.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2.61万元,占1.15%;其他(类)支出3.95万元,占0.0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256.4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1年决算数为785.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24.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1年决算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21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250.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1年决算数为1.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17.68万元,完成预算,决算数等于预算数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46.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10.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36.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48.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决算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18.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14.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18.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5.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31.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2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国防支出:2021年决算数为4.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1年决算数为4.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教育支出:2021年决算数为3220.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1年决算数为173.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1年决算数为1625.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1年决算数为1101.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21年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305.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1年决算数为35.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2021年决算数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1年决算数为31.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3.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决算数为1881.63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决算数为51.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25.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决算数为17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决算数为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27.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6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21年决算数为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21年决算数为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2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21年决算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2021年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1年决算数为66.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1年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1年决算数为14.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31.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74.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2.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83.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676.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决算数为1322.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5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01.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2021年决算数为1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1年决算数为1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99.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1年决算数为207.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021年决算数为2.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21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21年决算数为66.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33.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决算数为1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决算数为54.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决算数为4.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2.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21年决算数为139.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21年决算数为26.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20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节能环保支出:2021年决算数为138.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2021年决算数为14.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2021年决算数为2.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城乡社区支出:2021年决算数为943.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21年决算数为14.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287.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6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1年决算数为0.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21.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2021年决算数为363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96.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1年决算数为22.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1年决算数为580.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21年决算数为4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2021年决算数为43.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2021年决算数为6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9.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1年决算数为36.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1年决算数为17.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21年决算数为5.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2021年决算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21年决算数为15.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2021年决算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3.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1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2021年决算数为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2021年决算数为55.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2021年决算数为2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158.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2021年决算数8.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1年决算数为309.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21年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2021年决算数为11.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2021年决算数为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交通运输支出:2021年决算数为7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2021年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1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2021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的其他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决算数为377.87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2021年决算数为183.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决算数为94.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21年决算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1年决算数为152.61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2021年决算数为14.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3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其他支出:2021年决算数为3.95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3.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82.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23.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33.95万元、津贴补贴116.58万元、奖金12.02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691.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7.8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0.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48万元、住房公积金94.03万元、医疗费1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3.23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24.74万元、生活补助358.68万元、救济费170.37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187.15万元、奖励金2.27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95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2.89万元、印刷费24.41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13.1万元、电费14.35万元、邮电费5.1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15.3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75.78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5.17万元、培训费14.9万元、公务接待费2.35万元、专用材料费0.33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36.07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24.98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19.7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4.6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28万元,下降10.65%。主要原因是明阳中学、明阳小学、青木中学及青木小学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5万元,主要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44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3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各级各单位指导检查工作,接待其他来我镇参观考察等发生的费用。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3.8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明阳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9万元,比2020年减少5.05万元,下降18.14%。主要原因本年政府人员调出,相关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明阳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明阳镇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乡镇基本财力保障等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明阳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指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方面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统计、信息事务方面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事务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事务方面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纪检、监察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其他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国防支出:(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11.教育支出:(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反映。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反映。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普通本科(包括研究生)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指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指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指财政为生活困难人员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项):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财政为生活困难人员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指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政府除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指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3)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指专项用于退耕户的现金补助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建管等方面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指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指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指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指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指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扶贫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指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24)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农业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18.交通运输支出:(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指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公路养护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指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4)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的其他支出(项):指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指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粮油和物资事务方面的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指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的支出。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指政府用于除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自然水旱灾害等自然寨害防治之外的支出。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明阳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位于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街道,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辖11个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2个,为:明阳镇人民政府、明阳镇财政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为:明阳镇中心小学、明阳镇青木小学、明阳初级中学、明阳镇青木初级中学、明阳镇卫生院、明阳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明阳镇农民工服务中心、明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明阳镇便民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村(居)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居)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全镇辖9个村,9个居委会;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年末实有人数359人。其中:明阳镇中心小学61人,明阳镇青木小学61人,明阳初级中学32人,明阳镇青木初级中学37人、明阳镇卫生院71人,政府及镇属单位9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资金收入合计1367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78.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总支出为13256.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42.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5.35万元,国防支出4.02万元,教育支出3220.7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1.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2.5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8.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43.96万元,农林水支出3635.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7.8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2.61万元,其他支出3.9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2021年我镇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编制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保障下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村(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目标1:保障明阳镇全镇11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在职人员72人、职工遗属6人的正常办公、生活;目标2:保障全镇9个行政村,9个社区居委会共84个小组的干部基本报酬;目标3:保障全镇9个行政村、9个社区居委会正常办公运转需求,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及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按照不低于9万元/村的政策要求;目标4:主要解决全镇9个行政村、9个社区居委会村(社区)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包括村(社区)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为村(社区)居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等支出;目标5:认真落实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做好解释、矛盾化解、政策宣传、信访维稳等相关工作。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镇针对年初编制的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自评,评价结果优秀,并按要求完成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拨付和加强项目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进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自评质量。

2021年,我镇总体绩效管理工作良好,能够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及《巴中市恩阳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能够科学准确编制预算,预算执行做到规范及时;支出管理规范,未出现因违规支出受到相关监督部门批评或处理的情况;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2021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基础工作管理30分,绩效目标管理15分,绩效运行监控24分,绩效评价实施14分,评价结果应用15分,总绩效为98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不合理,年初预算额度严重不足,年内预算追加金额较大,预算数与决算数的差异额较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年度内资金支付不及时,年终结转金额较大;

3.预算执行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

4.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1.深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是财政管理的核心环节,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目标,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是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必备条件。年初根据上年度情况,结合本年度计划及中长期绩效目标规划,合理编制年度预算。

2.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年度内合理编制项目资金用款计划,督促各项目单位按进度实施项目及申报资金,避免资金长期滞留账上,未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3.强化支出预算管理,确保重点支出。牢固树立勤俭办事意识,反对铺张浪费,从严控制一般性公务开支,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和公务卡消费制度,加强对非生产性资金支出的管理,特别是“三公”经费的管理,做到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二是确保各项重点支出,严格执行支出预算,集中财力保工资、保民生、保稳定。

4.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我镇已将国有资产全部纳入资产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但重购轻管现象还是比较普遍。应制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起财产定期盘点制度,新增的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并设置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实物卡片,对资产进行日常跟踪管理和定期核查盘点。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拨款支出决算表

1.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人民政府(本级).XLS

2.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XLS

3.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便民服务中心.XLS

4.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财政所.XLS

5.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XLS

6.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农民工服务中心.XLS

7.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XLS

8.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卫生院.XLS

9.巴中市恩阳区明阳初级中学.XLS

10.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中心小学.XLS

11.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青木小学.XLS

12.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青木初级中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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