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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明阳镇2023-2024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1-10 15:00 来源: 明阳镇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经同意,现将《明阳镇2023-2024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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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4日


明阳镇2023-2024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省生态环境保护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两个不能”底线要求,全面完成2023年区定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任务,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按照《巴中市恩阳区2023-2024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攻坚时间

    2023年11月-2024年3月。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广泛动员,齐抓共管”原则,集中力量解决我镇散煤燃烧、餐饮油烟、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提高我镇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改善我镇空气质量。

    (三)攻坚目标

    2023年11-12月,全面冲刺市下达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PM2.5平均浓度≤30.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率≥91%,不再出现重度污染天气。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深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确保完成常态化管控目标任务。

    二、整治重点

    (一)开展辖区散煤燃烧专项治理。

    镇环保办、派出所、食药所等相关站所联合执法,进村入户全方位摸底排查,一经发现售卖、购买、使用劣质散煤问题,当场严格处置到位,不留余地、不讲情面。同时,根据排查结果,形成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并及时开展问题整改督查,班子成员全部下沉一线,到村(居)督导散煤治理工作,严防问题反弹,确保排查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镇纪委全程监督检查,全面形成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散煤的高压态势。

    (二)开展秸秆露天焚烧专项整治。

    各村(居)要严格执行《巴中市秸秆露天禁烧管理办法》规定,压紧压实辖区主体责任,制定本村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与农户签字禁烧责任书,成立本村(居)秸秆禁烧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田间地块禁烧责任包干到人、责任到人。同时各村(居)要将露天禁烧宣传纳入乡村振兴、创文、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等同部署、同推进。

    (三)开展违规露天熏制腊制品专项整治。

    镇环保办协同各村(居)在辖区内开展腊制品熏制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微信群、村村响、流动宣传车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村(居)民到指定地点进行集中熏制腊制品。对重点区域进行全方面、无死角巡查监管,如发现违规露天熏制腊制品等污染空气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和制止。

    (四)开展辖区油烟违规排放专项整治。

    镇环保办、食药所要排查全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餐饮门店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是否安装、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是否定期维护清洗油烟净化设施、是否健全相应台账记录、是否存在露天直排油烟现象、是否使用清洁能源和油烟排放检测达标等情况。同时,向企事业单位及餐饮门店宣传普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及规范油烟排放的安全意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联合执法部门现场向产生油烟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及餐饮门店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

    (五)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专项整治。

    镇应急办、环保办、食药所联合派出所民警、村组干部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安全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大型商店、杂货店、小卖部等重点场所进行逐一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全镇安全稳定。在各重大节假日前,对辖区内门店设摊销售、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全面收缴非法烟花爆竹,清除非法销售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挂联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包社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属地管理和区域负责制,压实村(居)属地责任、部门站所监管责任和领导干部的包片责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冬春季攻坚期间,通过广播、宣传车、手机短信、LED屏、悬挂横幅等宣传途径,多渠道、全方位、不间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宣传(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放禁售、文明祭祀等)和政策法规宣传,让村(居)民知法、懂法、守法,营造人人理解、人人支持、人人参与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纳入各村(居)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严格逗硬考核,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对工作中推诿扯皮、不重视、不落实的村(居)、站所等由镇纪委介入,引起严重后果的报上级部门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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