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恩阳区玉山镇 > 预算/决算

巴中市恩阳区玉山镇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2018-03-01 09:40 来源: 玉山镇 作者:玉山镇

  恩阳区玉山镇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8年2月10日通过《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恩财预〔2018〕5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玉山镇主要职责是: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木行政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及各项改革,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2、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确权认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工作。3、建立和完善乡镇“三农”服务体系,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市场信息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间题。4、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民族与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5、指导村(居)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党组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玉山镇2018年重点工作是:一是坚持不懈决战脱贫攻坚。在总结吸收脱贫攻坚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围绕贫困户“一超六有”、村“一低五有”退出验收标准,重点抓好项目建设管理、产业规划发展、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全力以赴确保2个贫困村退出、减贫452人;落实好“脱贫不脱政策”的工作要求,以确保贫困群众稳定增收为核心,以改善薄弱基础设施为重点,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是着眼长远抓好场镇建设。启动实施巴广渝高速路出口至玉山隧道口公路沿线风貌打造;积极争取项目支撑,启动胜利广场至和平新居街道整治工程;实施好玉山、同乐办事处2个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力争建成标准化车站1处、停车场2处、新增车位50个;加大房地产建筑企业引进力度,围绕场镇总体规划,加快新街开发、商品房建设。三是坚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把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结合“第三轮交通大会战”,持续整治完善农村路网体系;围绕安全饮水、农业灌溉用水等内容,切实改善农村水利体系建设;大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以落实“河长制”为重要切入口,全面打好“三大战役”;加大土地整理力度,不断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农村生活生产环境;立足资源禀赋,尊重群众意愿,大力发展种养殖产业。

  二、部门概况

  玉山镇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2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19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玉山镇收入预算总额为13995178元,比2017年增加134956元,增加0.97%,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招录2名职工,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995178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99517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21212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121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2489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9838元,城乡社区支出1006851元,农林水支出6391765元,住房保障支出511805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玉山镇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13995178元,比2017年增加134956元,增加0.97%,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招录2名职工。玉山镇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公共服务运行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3995178元,用于保障玉山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21212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2489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9838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511805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科目支出主要用途。城乡社区支出1006851元,农林水支出6391765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1218元以上三项资金主要用于村、居委会、建设管理站、农林水、文化站等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村居干部生活补助、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8年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124140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6.87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和指导工作、外地各部门学习交流工作经验以及招商引资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