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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玉山镇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019-10-24 10:08 来源: 玉山镇 作者:玉山镇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镇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区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通过宣传宣讲与“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结合起来,迅速在全镇掀起学习热潮。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与做好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为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排头兵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玉山镇紧扣“乡三有”、村“一低五有”、户“一超六有”,落实好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帮扶责任。咬定今年2个贫困村退出(三元村、元山村),141户467人脱贫的任务不动摇,坚持“脱贫不脱钩”原则,保持1888户6418名已脱贫人口享受扶持政策总体不变,统筹兼顾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进一步巩固提升精准脱贫成果。强化统筹协调,整合镇、村两级力量,充分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和结对帮扶工作人员作用,全力抓好抓实脱贫工作。

3、强化产业支撑。全力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积极对接区级产业发展规划,立足镇情、村情实际,重点围绕芦笋产业,按照一圈四带,统筹规划。“一圈”围绕玉山镇一圈,“四带”即恩玉路-巴玉路-双金路-玉金路,四条产业带,打造核心示范片1280亩,核心示范园1000亩。成立玉山镇芦笋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定期开展对全镇芦笋产业栽植和管护进行评比。召开芦笋产业发展现场会,现场观摩芦笋栽植情况优秀的村,交流种植经验。同时,发展以中药材、猕猴桃、不知火等为重点的种植产业,发展以生猪、肉牛、桑蚕等为重点的养殖业,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2个产业发展项目,努力实现富民增收。

4、加快“四镇建设”。一是围绕建设“交通枢纽重镇”,强化道路保障。以第三轮交通大会战为突破点,突出联网,扎实开展国道G245、省道S303征地拆迁工作,加快构建大交通格局;突出加密,精心包装、积极争取,聚焦农村交通薄弱环节,实施一批村组道路建设工程;突出升级,把资金和项目投向群众反映集中、意愿强烈和涉及连片产业发展的地方,加强对农村道路整治。全面强化道路养护管理,抓好四好公路工作,落实好“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责任体系。二是围绕建设“商贸物流强镇”,抢抓发展机遇。玉山镇正式被纳入全省“百镇建设行动”,将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持续跟进重点建设项目,打造特色小镇;继续实施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7+1”工程,完成老旧街道治理。积极对接区级物流规划建设,配套完善商贸物流规划,抓住恩阳机场建设的发展机遇,力争在空港物流上实现突破。三是围绕建设“生态农业大镇”,培育优势产业。聚焦优势产业项目,配套完善路网、水网体系建设,推进产业道路建设、山坪塘整治(新建)、灌溉水渠修建。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大力推进芦笋产业,扎实抓好技术指导和田间管理,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四是围绕建设“美丽宜居小镇”,改善人居环境。做好“生态、绿色”文章,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以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为核心,大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河长制”,重点抓好抓实河道治污、垃圾清理等工作,完成双凤办事处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运营,关停3个砖厂。

5、民生事业巩固提升。顺利实现5个村改居,将进一步加快玉山镇城镇化进程。推进玉山镇中心养老院建设,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预计在12月底前全面完工,将为至少80名农村养老人员提供集中供养。全面加强社会保障,认真落实农村低保政策,确保在册困难群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2018年全镇覆盖低保3485户4391人,特困人员供养202人,残疾人生活补贴778人,护理补助688人,优抚对象674人,高龄补助983人,基本养老保险代缴3910人,医疗保险代缴7933人。

6、切实加强安全维稳工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扎实抓好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一线。加强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涉及公共安全领域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推进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突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决反对“四风”,零容忍慢作为乱作为和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破坏玉山发展的人和事,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机构设置

玉山镇下属二级单位21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

纳入玉山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玉山镇人民政府,玉山镇财政所,玉山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玉山镇会计核算中心,玉山镇文化站,玉山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玉山镇建管站,玉山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玉山镇农综站,玉山镇畜牧兽医站,玉山镇林业站,玉山镇水管站,玉山镇中学,玉山镇中心小学,玉山镇双凤小学,玉山镇金山小学,玉山镇同乐小学,玉山镇中心卫生院,玉山镇双凤卫生院,玉山镇金山卫生院,玉山镇同乐卫生院。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0365.82万元,支出总计20032.0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727.21万元,减少3.4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减少。支出总计都减少952.99万元,减少4.5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减少。(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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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036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33.82万元,占99.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万元,占0.1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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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003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24.89万元,占47.05%;项目支出10607.15万元,占52.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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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365.82万元,支出总计20032.0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27.21万元,减少3.4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减少。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952.99万元,减少4.5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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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32.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52.99万元,减少4.5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减少。(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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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32.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3.18万元,占4.51%;教育支出4637.15万元,占23.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68万元,占0.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1.30万元,占20.77%;医疗卫生支出1869.49万元,占9.33%;节能环保支出(类)609.10万元,占3.04%;城乡社区支出(类)1960.33万元,占9.79%;农林水支出(类)3447.56万元,占17.21%;交通运输支出(类)1844.00万元,占9.2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2.00万元,占0.11%;金融支出(类)4.50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604.33万元,占3.02%;其他支出12.42万元,占0.06%。(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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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032.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803.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0.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264.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80.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3.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8.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51.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6.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7.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6.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224.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教育支出: 支出决算为4637.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63.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2333.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082.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678.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430.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48.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支出决算为56.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2.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1.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0.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7.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4161.30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8.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9.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60.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27.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515.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41.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0.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06.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54.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8.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98.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5.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477.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53.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86.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88.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028.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280.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决算为1869.49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8.86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507.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71.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208.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7.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79.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29.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6.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53.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228.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8.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77.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22.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38.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节能环保支出:支出决算为609.1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9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1960.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21.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242.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7.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528.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城乡社区支出(类)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50.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为3447.56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01.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27.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69.2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3.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55.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21.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 林业防灾减灾(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2.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205.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6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748.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573.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210.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14.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00.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1.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 产业化发展(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23.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517.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5.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12.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交通运输支出:支出决算为1844.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6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214.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支出决算为2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2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金融支出: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4.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604.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510.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93.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其他支出:支出决算为12.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2.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24.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08.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59.69万元、津贴补贴124.97万元、奖金8.43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1330.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7.9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4.9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20万元、住房公积金326.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0.7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6.66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436.78万元、生活补助758.92万元、救济费2045.64万元、医疗费294.88万元、助学金164.78万元、奖励金0.82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2.00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4.32万元。
  公用经费1116.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11.78万元、印刷费23.37万元、咨询费5.07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40.06万元、电费38.04万元、邮电费11.52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25.53万元、差旅费102.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39.33万元、租赁费1.12万元、会议费17.16万元、培训费31.41万元、公务接待费10.95万元、专用材料费57.42、劳务费59.52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36.20万元、福利费5.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6.1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4.3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图片.png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4.98万元,下降31.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72批次,282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96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我镇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以脱贫攻坚冲刺中心开展工作,全镇上下团结一心,迎难而上,加压奋进,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申报内容和实施内容相符,都能较好完成计划目标,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二)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文化市场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农村人畜饮水”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玉山镇“文化市场管理”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4万元,执行数为3.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玉山镇文化市场的管理规范化实施,有利于制造正面的舆论宣传和良好的社会风气培养。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文化市场管理”

预算单位

玉山镇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24万元

执行数:

3.2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2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24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3.24万元

3.24万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数量

质量指标

全部用于文化市场管理开支

全部用于文化市场管理开支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质量

符合标准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

符合标准,全部用于文化市场管理开支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时效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1

0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成本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1

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发挥作用

保障乡镇文化市场管理的开支,有利于文化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项目达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满意率

满意率≥80%

90%

2.玉山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10.50万元,执行数为510.5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通过项目实施,强力保护了危旧房农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序开展。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农村危房改造”

预算单位

玉山镇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10.50万元

执行数:

510.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10.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10.5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510.50万元

510.50万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数量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1

1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质量

符合标准

符合危旧房改造验收标准

符合危旧房改造验收标准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时效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1

0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成本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1

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达标率

保障危旧房农户生命财产安全

项目达标

效益指标

公平效益

覆盖率

全部危旧房户

全部危旧房户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满意率

满意率≥80%

92%

3.玉山镇“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3.42万元,执行数为23.4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通过项目实施,补充了农村基础设施的短板,保障了农村群众出行的方便,有利于农业经济的发展。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

预算单位

玉山镇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3.42万元

执行数:

23.4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3.4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3.42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23.42万元

23.42万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数量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1

1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质量

符合标准

资金全部用于人居环境改造,符合村道路硬化质量标准

项目达标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时效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1

0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成本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1

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满足住行需要

保障了农村群众居住、出行的便利

项目达标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

正影响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满意率

满意率≥80%

100%

4.玉山镇“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03万元,执行数为35.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使得本年内全镇因受自然灾害的农户获得救助,保障受灾户能快速恢复基本生活和日常生产。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预算单位

玉山镇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5.03万元

执行数:

35.0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5.0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5.03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35.03万元

35.03万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数量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1

1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质量

保证应补尽补

保证应补尽补

项目达标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时效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1

0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成本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1

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产出效果

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影响和效果

正产出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达标率

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

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

效益指标

公平效益

覆盖率

受益群众率≥1

1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满意率

满意率≥80%

100%

5. 玉山镇“ 农村人畜饮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5.5万元,执行数为20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新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实现专款专用,保证了农村广大群众的生活生产用水,保障了民生,发展了生产。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 农村人畜饮水”

预算单位

玉山镇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5.5万元

执行数:

205.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5.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5.5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205.5万元

205.5万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数量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1

项目达标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质量

符合标准

符合安全饮水项目的质量,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项目达标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时效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1

0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成本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1

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产出效果

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

正产出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达标率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

正向促进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正面的影响和效果

正影响

效益指标

可持续效益

持续期限

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

期限可持续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满意率

满意率≥80%

100%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巴中市恩阳区玉山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文化市场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18年玉山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玉山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万元,比2017年减少321.15万元,下降99.0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玉山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1.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玉山镇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监督:指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指统计、信息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指财政事务方面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指纪检、检查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初中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指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教育支出-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指除上述科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指除上述科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文化活动:指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群众文化: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站、群众艺术馆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文化市场管理:指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义务兵优待: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抚恤-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指上述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安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指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指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指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机构的运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4. 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体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指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15.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建管等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指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农业-病虫害控制: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要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农业-防灾救灾:指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放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农业-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农林水支出-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农林水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事业机构:指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农林水支出-林业-森林培育:指育苗、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农林水支出-林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技术推广: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农林水支出-水利-农村人畜饮水:指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扶贫-生产发展:指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扶贫-社会发展: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扶贫-社会发展: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扶贫-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扶贫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村保险保费补贴:指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17.交通运输支出-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 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指成品油价改革财政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1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19.金融支出-金融发展支出-其他金融发展支出:指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巴中市恩阳区玉山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1、基本情况:玉山镇隶属于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位于恩阳区南部,地处恩阳区和巴州区交界,距区府约30公里,幅员面积104.35平方千米。镇政府设在玉山镇大寨社区,全镇辖玉山、双凤、金山、同乐四个办事处,人口4.8万,耕地面积3.1万亩。

2、单位情况:玉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位于玉山镇大寨社区,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辖20个预算单位,分别为:玉山镇财政所,玉山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玉山镇会计核算中心,玉山镇文化站,玉山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玉山镇建管站,玉山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玉山镇农综站,玉山镇畜牧兽医站,玉山镇林业站,玉山镇水管站,玉山镇中学,玉山镇中心小学,玉山镇双凤小学,玉山镇金山小学,玉山镇同乐小学,玉山镇中心卫生院,玉山镇双凤卫生院,玉山镇金山卫生院,玉山镇同乐卫生院。

(二)机构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年末实有人数673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65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20473.82万元,其中:

1、年初结转结余108.00万元,农林水支出结转结余81.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结转结余22.00万元,其他支出结余5.00万元。

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036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款收入1012.34万元;教育支出财政拨款收入4637.1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财政拨款收入58.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收入4163.7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拨款收入1869.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财政拨款收入61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财政拨款收入2027.13万元;农林水支出财政拨款收入3509.0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财政拨款收入1852.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财政拨款收入8.00万元;金融支出财政拨款收入4.50万元;住房保障财政拨款收入604.33万元;其他支出财政拨款收入7.42万元。

3、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资金支出20032.0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26万元,项目支出414.92万元;

2、教育支出463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4.48万元,项目支出542.67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5万元,项目支出32.03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3.49万元,项目支出1217.81万元;

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86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2.32万元,项目支出927.17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609.1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196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00万元,项目支出1696.33万元;

8、农林水支出344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86万元,项目支出2795.70万元;

9、交通运输支出1844.0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00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

11、金融支出4.5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12、住房和保障支出60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83万元,项目支出510.50万元;

13、其他支出12.42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为保障下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村(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目标1:保障玉山镇在职人员106人、职工遗属12人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目标2:保障全镇30个行政村,10个社区居委会正常办公运转需求,保障村(居)干部基本报酬不低于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村级(居)组织办公经费不低于3万元/村的政策要求;目标3:保障包括村(居)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为村(居)居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等支出。2018年全镇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数为9424.89万元,全年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预算编制准确,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8年专项预算项目严格按照追加要求,及时分配到各单位、各村居,并按实施进度拨款,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无违规违纪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绩效目标设定在去年的基础上结合单位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整可行;绩效目标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范;绩效目标的实施过程由镇监督小组全程监督,监控内容涵盖资金到位情况、使用进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评价由镇绩效评价小组领导实施,采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法,客观公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我镇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支出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
  (二)存在问题。
  由于预算执行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部分项目未实施完成,致使年终结转结余资金较大,资金使用率有待提高,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1、深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是财政管理的核心环节,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目标,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是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必备条件。年初根据上年度情况,结合本年度计划及中长期绩效目标规划,合理编制年度预算。

2、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年度内合理编制项目资金用款计划,督促各项目单位按进度实施项目及申报资金,避免资金长期滞留账上,未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3、强化支出预算管理,确保重点支出。牢固树立勤俭办事意识,反对铺张浪费,从严控制一般性公务开支,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和公务卡消费制度,加强对非生产性资金支出的管理,特别是“三公”经费的管理,做到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二是确保各项重点支出,严格执行支出预算,集中财力保工资、保民生、保稳定。

4、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镇已将国有资产全部纳入资产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但重购轻管现象还是比较普遍。镇将制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起财产定期盘点制度,新增的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并设置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实物卡片,对资产进行日常跟踪管理和定期核查盘点。

附件2

2018年玉山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恩财预〔2019〕19号)文件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随即开展专项会议、组织专班对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认真自评,现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选点情况

2018年玉山镇项目总支出10607.15万元,此次项目绩效评价选取了“文化市场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农村人畜饮水”5个项目作为评价内容,共计777.69万元,占项目财政资金总额的7.33%。

评价指标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2019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以项目决策(科学决策、绩效目标)、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绩效(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效益情况、·受益群体满意度)作为评价指标。

(二)评价方法

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社会调查等方式,了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益等方面情况,收集相关数据,并进行初步分析判定。对项目现场评价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深入评价,并召开项目专题讨论会审,提出处理方案。

(三)基础数据

玉山镇“文化市场管理”项目全年预算数文化市场管理3.24万元,执行数为3.24万元。

玉山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全年预算数510.50万元,执行数为510.50万元。

3.玉山镇“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23.42万元。

4.玉山镇“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全年预算数35.03万元,执行数为35.03万元。

5. 玉山镇“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全年预算数205.50万元,执行数为205.50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2019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项目绩效评价总体得分92分,结论为“优秀”。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各项目都为区财政直接下达的专项资金,必要可行,各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

2、项目管理

(1)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各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追加单进行分配,及时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严格管理,遵循制度。在项目管理上,镇政府成立了财政项目支出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建设的副镇长任副组长,财政、建管、民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建管项目实施、项目资金的拨付程序,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在资金拨付上,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制度等财经法规制度,资金拨付坚持按项目计划、工程进度和质量分阶段验收拨款,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

3、项目绩效

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各项目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群众满意度较好,具体情况如下:

(1)玉山镇“文化市场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4万元,执行数为3.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农村文化市场是整个文化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是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2)玉山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10.50万元,执行数为510.5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通过项目实施,不仅能够有效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带动关联产业的发展,促进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同时也激活了农村消费市场,拉动了社会总投资的增长,取得了“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就业”的初步效果且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序开展。

(3)玉山镇“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目全年预算数23.42万元,执行数为23.4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通过项目实施,加速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增长,推进小城镇建设,有利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扩大就业,带动经济发展。加快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也可以加速农村现代化的进程。加快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还能丰富农民的日常生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4)玉山镇“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全年预算数35.03万元,执行数为35.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使得本年内全镇因受自然灾害的农户获得救助,保障了生活,帮助受灾户能快速恢复基本生活和日常生产。

(5)玉山镇“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全年预算数205.50万元,执行数为205.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新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实现专款专用,保证了农村广大群众的生活生产用水,保障了民生,发展了生产。

4、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未建立项目资金定期报告制度,项目管理部门未将资金的分配、使用、完成情况定期报告镇党委政府。二是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落后,资金需求还很大,年初未预算项目经费,所有项目资金都是年中追加的,支出保障比较困难,影响了乡镇正常运转。三是重建设,轻管理,项目的养护管理制度还待进一步完善。四是项目建设申报和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项目资料还需进一步完善。

5、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建立项目资金管理报告责任制,项目管理部门定期报告项目资金的申报、分配、使用及绩效等情况,确保项目资金在使用的过程中受到全方位的监督。

二是将基础项目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在保障基本项目支出后,将乡村基础设施和场镇街道维护、环境卫生整治、防灾应急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经费等项目统筹纳入预算安排予以保障;对乡镇农业投入、信访维稳、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事关乡镇发展和稳定的事项,按照管理人口和地域、工作难易程度予以专项补助,安排固定工作经费。

三是加强项目绩效评价考核力度。将各乡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日常管护将纳入年度乡镇财政目标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乡镇编制部门预算时的依据。

四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严格实行乡镇报账制,项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工程款必须按施工进度支付,资金必须直接支付到施工方,工程报账资料要齐备,报账手续要齐全,项目的概(预)算和工程结算要规范、准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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