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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溪镇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03-05 10:21 来源: 渔溪镇 作者:渔溪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经费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总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版块下载。如对本报告由审核疑问,请与渔溪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27—5440046。
  一、概述
  2018年,渔溪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全镇社会经济发展大局,镇政府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并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专职工作人员。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全镇建立了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
  (二)加大力度,保证信息及时有效。我镇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安排网络专员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作为政府窗口,不断提供更新速率和数量、丰富内容,加强对系统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创新内容和形式,丰富信息内容。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发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渔溪镇微信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社会经济的大量动态信息。二是在政务服务大厅显著位置,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全镇各职能部门业务办事指南,包括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办结时限等等。三是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四是通过公示栏、展板、LED、广播等形式公开民生信息。五是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热点进行公布,特别是要求村(社区)主动公开村务和财务。六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包括电视、网络、报刊等宣传政府的工作实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我镇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上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8条。并通过公示栏、展板、LED等公开各类信息247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8年,我镇未收到关于信息公开的咨询和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镇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安排工作人员2人,其中,专职1人、兼职1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安排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处政务公示栏、印制公开资料、展板等开支。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渔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配套制度和信息公开目录尚需完善、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以后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城镇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继续加大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三)加强对各村(居)和镇级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指导,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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