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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溪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02-05 10:00 来源: 渔溪镇 作者:渔溪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区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渔溪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全镇社会经济发展大局,镇政府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并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专职工作人员。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全镇建立了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力争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

(二)加大力度,保证信息及时有效。我镇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安排网络专员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作为政府窗口,不断提供更新速率和数量、丰富内容,加强对系统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创新内容和形式,丰富信息内容。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发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渔溪镇微博、微信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社会经济的大量动态信息。二是在政务服务大厅显著位置,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全镇各职能部门业务办事指南,包括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办结时限等等。三是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四是通过公示栏、展板、LED、广播等形式公开民生信息。五是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热点进行公布,每季度公布群众关心的“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六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包括电视、网络、报刊等宣传政府的工作实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7年,我镇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上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1条。并通过公示栏、展板、LED等公开各类信息180余条。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镇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次,并限时按要求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镇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渔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配套制度和信息公开目录尚需完善等问题,以后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城镇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继续加大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三)加强对各村(居)和镇级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指导,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巴中市恩阳区渔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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