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新形势下,我们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紧紧围绕区、镇党代会精神,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团结一心,乘势而上,全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完成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工作:
(1)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一是交通建设方面。完成扑锣岭村、牛角溪村、葫芦村连片环线路及产业路8.6公里,道山寨村、扑锣岭村入户道路及耕作道16.7公里;加强已有村社道路养护管理考核,积极争创“四好农村路”。二是水利建设方面。解决葫芦村、柏林包村、扑锣岭村、道山寨村安全饮水150户,新改建矿石村、道山寨村、灌溉渠7.9公里,整治新建山坪塘1个。完成扑锣岭等村土地整理700亩,完成建设葫芦村、三合寨村、柏林包村、牛角溪村文化室4个,完成白果坪村、柏林包村、扑锣岭村电视户户通建设111户。
(2)脱贫攻坚强力推进。产业方面,完成巴药370亩,芦笋1000亩,果蔬1500亩,水产养殖250亩。目前,经严格对标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全镇2018年121户384名拟脱贫人口、2个拟退出村全部达标,已脱贫退出的1449户5042人、5个村无一返贫。利用职业技能、实用技术、继续教育等,实施技能培训400人,农技培训1500人,转移就业贫困户近1780人,协调落实公益岗位63人,帮助贫困户每户培养至少1名“种养加”技术明白人和1名劳务致富能干人,带动群众稳定增收脱贫。
(3)民生事业巩固提升。全面落实“户分类、村(居)收集、乡镇运输”的垃圾运输清理机制,完善环卫收运体系建设,垃圾治理城乡一体化基本实现。全面加强社会保障,低保享受2805户3990人,特困人员供养205人,残疾人生活补贴468人,全面完成新参保任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人员养老保险代缴全覆盖。持续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农民工返乡创业11人,提供就业信息20余条,新增就业人口156人,失业率控制在4.7‰以内。
(4)法治建设继续完善。提高思想认识,紧紧抓住“七五”普法、“法律七进”活动契机,努力推动依法治镇向纵深发展。一是坚持认真学法。以会前学法、结合事例学法等多种方式共开展学法活动300余人次。二是坚持行政依法。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项一律上会,通过集体讨论;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出合法性处理意见20余条。三是营造法治氛围。结合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共流动宣传法律法规知识8次,发放法律手册1300余份。
二、机构设置
花丛镇下属二级单位18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6个。
纳入花丛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人民政府
2、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财政所
3、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畜牧兽医站
4、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会计核算中心
5、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计划生育协会
6、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建设管理站
7、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林业站
9、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民政服务所
10、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11、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棋盘小学
12、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水务管理站
13、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文化广播电视站
14、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镇庙卫生院
15、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镇庙小学
16、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中心卫生院
17、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中心小学
18、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中学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合计12990.71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14.73万元,增长0.89%。
2018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12748.85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01.13万元,减少0.79%。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2990.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80.71万元,占99.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占0.0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274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07.34万元,占47.91%;项目支出6641.51万元,占52.0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花丛镇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2990.71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14.73万元,增长0.89%。
花丛镇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2748.85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01.13万元,下降0.79%。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花丛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48.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0.83万元,下降0.63%。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花丛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48.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2.59万元,占4.33%;教育(类)支出3125.94万元,占24.5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6.25万元,占0.4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39.99万元,占21.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12.18万元,占10.29%;节能环保(类)支出341.25万元,占2.68%;城乡社区(类)支出1662.11万元,占13.04%;农林水(类)支出2543.78万元,占19.95%;交通运输(类)支出240.00万元,占1.88%;金融(类)支出4.5万元,占0.04%;住房保障(类)支出162.83万元,占1.28%;其他(类)支出7.41万元,占0.0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748.8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人大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10.91万元,完成预算100%。人大事务-人大监督:2018年决算数为1.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170.83万元,完成预算100%;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22.36万元,完成预算100%;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6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9.9万元,完成预算100%。
(4)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15.57万元,完成预算100%;财政事务-事业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28.6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17.0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商贸事务-招商引资:2018年决算数为20元,完成预算100%。
(7)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6.83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8.64万元,完成预算100%。
(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58.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
(1)普通教育-学前教育:2018年决算数为30.16万元,完成预算100%;普通教育-小学教育:2018年决算数为1771.58万元,完成预算100%;普通教育-初中教育:2018年决算数为732.43万元,完成预算100%;普通教育-高中教育:2018年决算数为76万元,完成预算100%;普通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479.2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其他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36.59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文化-群众活动:2018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2)文化-群众文化:2018年决算数为17.21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其他文化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0.3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体育-体育竞赛:2018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4.3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6.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18年决算数为30.19万元,完成预算100%。
(2)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33.99万元,完成预算100%。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决算数为9.98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15.80万元,完成预算100%。
(4)抚恤-义务兵优待:2018年决算数为22.12万元,完成预算100%;抚恤-其他优抚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30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5)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2018年决算数为24.90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福利-儿童福利:2018年决算数为4.46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福利-老年福利:2018年决算数为56.63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2.61万元,完成预算100%。
(7)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18年决算数为4.38万元,完成预算100%。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48.50万元,完成预算100%。
(8)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31.95万元,完成预算100%。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9)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856.13万元,完成预算100%;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31.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79.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018年决算数为28.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812.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15.2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2018年决算数为353.63万元,完成预算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45.6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8年决算数为151.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018年决算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
(3)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2018年决算数为83.60万元,完成预算100%;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69.30万元,完成预算100%。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决算数为10.47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决算数为40.17万元,完成预算100%。
(5)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186.46万元,完成预算100%;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10.2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2018年决算数为132.67万元,完成预算100%。
(7)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6.9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05.17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
(1)污染防治-水体:2018年决算数为3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天然林保护-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1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3)退耕还林-退耕现金:2018年决算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2018年决算数为15.05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46.4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018年决算数为1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271.1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8年决算数为4.9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08.5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
(1)农业-事业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88.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农业-病虫害控制:2018年决算数为11.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农业-防灾救灾:2018年决算数为8.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业-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018年决算数为28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业-农村道路建设:2018年决算数为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业-其他农业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04.93万元,完成预算100%。
(2)林业-林业事业机构:2018年决算数为17.28万元,完成预算100%;林业-森林培育:2018年决算数为20.82万元,完成预算100%;林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18年决算数为20.99万元,完成预算100%。
(3)水利-水利技术推广:2018年决算数为14.38万元,完成预算100%;水利-农村人畜饮水:2018年决算数为67.50万元,完成预算100%;水利-其他水利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4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决算数为710.25万元,完成预算100%;扶贫-生产发展:2018年决算数为368.44万元,完成预算100%;扶贫-社会发展:2018年决算数为147.13万元,完成预算100%;扶贫-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2018年决算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扶贫-其他扶贫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81.0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2018年决算数为6.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2018年决算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23.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341.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村综合改革-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5.56万元,完成预算100%。
(7)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18年决算数为33.75万元,完成预算100%。
9、交通运输支出:
(1)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建设:2018年决算数为2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金融支出:
金融发展支出-其他金融发展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2018年决算数为9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8年决算数为69.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其他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7.4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花丛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07.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74.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20.32万元、津贴补贴206.53万元、奖金4.73万元、绩效工资679.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2.8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5.49万元、医疗费6.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0.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6.56万元、抚恤金17.63万元、生活补助782.18万元、救济费1440.14万元、医疗费补助0.01万元、助学金21.43万元、奖励金0.05万元、住房公积金223.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2万元。
公用经费932.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29.15万元、印刷费10.72万元、水费26.07万元、电费28.05万元、邮电费12.34万元、物业管理费27.96万元、差旅费110.61万元、维修(护)费12.2万元、租赁费12万元、会议费12.51万元、培训费16.68万元、公务接待费13.25万元、专用材料费5.74万元、劳务费37.72万元、工会经费19.13万元、福利费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9万元、其他交通费3.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5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6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8.0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5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29万元,占2.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25万元,占97.8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2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62万元,下降68.13%。主要原因是减少运行维护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载客汽车1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29万元。主要用于花丛中心卫生院救护车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13.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2.03万元,下降13.28%。主要原因是节省公务开支。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06批次,291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2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脱贫攻坚检查接待8.23万元、乡村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接待等5.0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支出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执行情况较好,整体运行符合预算要求。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执行情况较好,项目管理较为规范,设立了专账核算;项目进度相对预期效果较好,整体项目推进较快。通过对2018年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情况的综合考评,总体得分94分。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4万元,执行数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花丛镇场镇在垃圾处理上的面貌,提升了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加强了花丛地区影响力,为招商引资和项目争取扩大宣传渠道,提升基层组织建设和提高治理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1.镇基础设施落后,保障项目多,严重缺乏资金;2.乡镇财力保障项目虽已实施,但缺乏维护、管护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1.不断扩充财力保障资金实施范围;2.继续加大基础设施的维护力度,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项目 | ||||
预算单位 | 花丛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4万 | 执行数: | 34万 | |
其中-财政拨款: | 34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34万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改善环境卫生治理,提升镇风文化建设,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
| 改善了场镇面貌,提升了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提升基层组织建设和提高治理水平,提升了花丛场镇的中心凝聚力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项目决策 | 科学决策 | 5(符合决策部署和发展需要) | 5(符合国家政策) | |
项目完成指标 |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效益可量化) | 4(目标内容明确) | |
项目完成指标 | 项目管理 | 资金管理 | 5(科学规范,符合要求) | 4(分配合理,使用规范)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效益指标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6(使用效益,产出效果) | 6(较好) | |
效益指标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6(社会效益) | 6(较好)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满意度 | 对象满意度 | 10(受益群众满意和评价) | 10(比较满意) |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花丛镇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花丛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花丛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机关食团空调和办公室打印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花丛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花丛镇卫生院救护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指统计、信息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指财政事务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指财政事务方面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指纪检、检查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初中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高中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群众文化: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站、群众艺术馆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指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抚恤-伤残抚恤:指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抚恤-义务兵优待: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抚恤-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抚恤-其他优抚支出:指上述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安置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指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方面的支出;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指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指地方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防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指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机构的运转支出;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供养支出:指农村五保供养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指财政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支出;医疗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用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医疗保障-城乡医疗救助:指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医疗保障-其他医疗保障支出:指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社会保险补助:指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退耕还林-退耕现金:指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建管等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指农业科技成果转,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农业-病虫害控制:指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农业-防灾救灾:指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农业-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农业-农村道路建设: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林业-林业事业机构:指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林业-森林培育:指育苗、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林业-森林资源管理:指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林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林业-林业产业化:指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林业-林业防灾减灾:指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林业-其他林业支出:指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水利-农田水利: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水利-水利技术推广: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扶贫-生产发展:指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支出;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产业化经营项目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指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支出:指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外的乡村其他公益性债务的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指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5.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指公路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指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车辆购置税支出-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支出;车辆购置税支出-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指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其他支出。
1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制造业-其他制造业支出:指其他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花丛镇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花丛镇下属二级单位18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分别为:花丛镇人民政府,花丛镇财政所;其他事业单位16个,分别为:花丛镇会计核算中心,花丛镇畜牧兽医站,花丛镇计划生育协会,花丛镇建设管理站,花丛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花丛镇林业站,花丛镇民政服务所,花丛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花丛镇水务管理站,花丛镇文化广播电视站,花丛镇棋盘小学,花丛镇镇庙小学,花丛镇中心小学,花丛中学,花丛镇镇庙卫生院,花丛镇中心卫生院。
(二)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乡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并提供公共服务。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全镇辖24个村,7个居委会,全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27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2990.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80.71万元,占99.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占0.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花丛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48.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2.59万元,占4.33%;教育(类)支出3125.94万元,占24.5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6.25万元,占0.4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39.99万元,占21.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12.18万元,占10.29%;节能环保(类)支出341.25万元,占2.68%;城乡社区(类)支出1662.11万元,占13.04%;农林水(类)支出2543.78万元,占19.95%;交通运输(类)支出240.00万元,占1.88%;金融(类)支出4.5万元,占0.04%;住房保障(类)支出162.83万元,占1.28%;其他(类)支出7.41万元,占0.06%。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在预算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6大经济业务流程基础上建立健全了《花丛镇财务管理制度》、《花丛镇日常管理制度》等。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根据《预算法》及2018年恩阳区预算口径,及时、准确编制了部门预算。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2.预算执行管理情况。按《预算法》规定的时限及时对中央专款和区级财力专项预算进行了分配,严格按要求执行预算管理,同时严控行政成本,无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等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无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问题。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方面。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量入为出,坚持不举债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从源头上杜绝新债的发生;积极争取资金化解债务,按轻、重、缓、急原则进行分配;将政府性债务的偿还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并进行专账销号核算,归集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全部通过“恩阳区政府采购项目系统”进行,规范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2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2017年减少0.62万元,下降68.13%。公务接待费支出13.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2017年减少2.03万元,下降13.28%。主要原因是节省公务开支。
4.资产管理。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设立了专职专岗管理政府性资产,并明确了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做到规范管理、科学统筹,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在资产的日常管理方面,将单位国有资产层次化、集中化管理,政府性资产全部资产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管,加大了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了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分布,提升了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
5.信息公开方面。从实际出发,以“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广播、网站、板报、公示栏等方式及时对财政资金收支使用情况、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项目工作实施及其他信息进行公示公开。
6.依法接受审计、财政监督的情况。2018年积极配合市、区安排的各项审计及检查工作。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并报送各类报表和自查自纠报告,对所存在的问题目前已整改全部到位。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2018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项目决策18分,项目管理10分,项目管理66分,总绩效为94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不精细,预算的经济科目和实际支出存在偏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年终结转金额较大,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1.深化预算管理,合理编制年度预算。结合以前年度资金使用分布情况,进一步合理化、科学化编制本年度预算及中长期绩效目标规划。
2.强化管理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年度内合理编制项目资金用款计划,按工作进度及时督促各项目单位按进度实施项目及申报资金,避免资金长期滞留账上,建立定期汇报定期协调机制,提升信息传播的效率。
附件2
2018年花丛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项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收到绩效评价部门发出的项目评价通知,内容包括:绩效管理工作组情况、项目评价资料清单、评价目的、评价依据、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步骤、评价时间、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评价工作相关要求等。
(二)开展被评价们的自评工作。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数据分析,及时完成《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自评工作。
(三)评价部门现场评价。评价工作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社会调查等方式,了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等方面情况,收集相关数据,并进行初步分析判定。对项目现场评价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深入评价,并召开项目专题讨论会审,提出处理方案。
(四)报告撰写,形成结论。由评价部门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形成报告。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执行情况较好,项目管理较为规范,严格进行账务核算;项目进度相对预期效果较好,整体项目推进较快。通过对2018年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情况的综合考评,总体得分94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按照项目申报规划,2018年花丛镇乡镇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项目支出总投资34万元,镇人民政府运用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重点申报了四个项目:一是环境卫生治理;二是乡风文化建设;三是创新社会管理。恩阳区本级批复我镇乡镇基本财力保障资金34万元。通过自评,相关项目申报的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完全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2.项目管理
该项目资金计划34万元,截止评价时点实际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达100%。截止评价时点环境卫生治理、乡风文化建设、安全生产监管、维稳信访调解、阵地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共支出3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下达乡镇财力保障资金34万元),其所涉及的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无拖欠、负债等情况发生。
各类项目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户储存,镇人民政府、镇纪委、镇财政所和会计核算中心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合法。
3.项目绩效
2018年度全镇实施环境卫生治理、镇风文化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共三个方面,投入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4万元,截止评价时点,项目目标任务量、质量、进度对照项目计划,全部达到了要求,项目任务全部完成,占任务量完成情况的100%。
三、存在主要问题
1.镇基础设施落后,保障项目多,严重缺乏资金;
2.乡镇财力保障项目虽已实施,但缺乏维护、管护资金。
四、相关措施建议
1.不断扩充财力保障资金实施范围;
2.继续加大基础设施的维护力度,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