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恩阳区花丛镇 > 其他法定信息

关于印发《花丛镇集中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12-24 10:59 来源: 花丛镇 作者:花丛镇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辖区各生产经营企业:

  《花丛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4日

  花丛镇集中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镇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巩固和扩大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切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向深入,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火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把集中专项整治的过程变成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安全生产法制秩序的过程,把集中专项整治与加强企业基础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把集中专项整治与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用一个月左右时间整合各方力量,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淘汰、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生产安全投入,提高各类企业生产安全水平;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治理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的稳步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长岳兴旺同志任组长,副镇长徐大珂同志任副组长,镇级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主要内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建立完善勤务机制,加大道路交通违章查纠力度,严肃查纠病车上路、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章行为;抓好客运车辆的源头管理,严格车辆安全性能检验,并做好造册登记;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和点段的监控。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多发的交通运输企业,要限期停运整顿;对不符合安全要求、隐患较大的交通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要立即停业整顿;经整改仍合格后,方可营运。

  责任单位:镇交管办、花丛派出所

  (二)消防火灾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重点对车间、住宿、仓库“三合一”和“二合一”家庭作坊或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整治及农村安全取暖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煤气中毒。饭店和营业性餐厅、超市和学校、养老院的集中宿舍、医院的病房楼、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堵、占用或者在营业、生产、有人住宿期间被销闭的,必须当场改正。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疏散门开户方向错误的以及商场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要限期整改。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铁棚栏以及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对拒不按上述要求整改或者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强制拆除并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镇安办、花丛派出所

  (三)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严禁无证经营。要继续组织区域清查行动,深入各村各户,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地下作坊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查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从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加强安全监管,防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继续抓好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销售领域的清理整顿,对非法经营销售和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的要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镇安办、花丛派出所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各环节监督管理,严格安全条件验收和资格审查。凡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单位,一律取缔并予以处罚;对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坚决实施关闭。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督,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行为;强化危险化学品经营监管,严格落实出入库登记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流失。

  责任单位:镇安办

  (五)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集中抓好砖瓦窑、沙石场等各类小矿山的安全整治工作,尤其要加大对各类个体私营的沙石场整治工作力度。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估,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安全条件评估、评价和验收质量。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矿山,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砖瓦窑、沙石场。

  责任单位:镇国土所

  (六)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进一步抓好水上交通、河道、水库、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各有船村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对用船无证无照、非法载客拉货、夜航等行为严格管理,并与船主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依法取缔非法船只、报废船只,打击整顿电毒炸捕捞等违章现象。

  责任单位:镇水管站、镇交管办

  (七)建筑施工及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控,加大对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运输设备、高空作业、模板支撑、手脚架、临时用电等重点部分和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确保施工安全。对施工工地内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和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清查整顿,确保持证上岗。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液化气充装单位和经营门市加强安全管理,落实气瓶检验措施。加大对燃气管道的维护和监管,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液化气的行为。

  责任单位:镇建管站

  (八)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加大对场镇餐饮业、学校食堂、农村筵席的日常安全监管,敦促各经营业主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实行宴席承办申报制度,对小超市副食品购货渠道和销售渠道进行严格管控,确保无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责任单位:镇食药所

  (九)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要抓好气瓶、压力管道、锅炉、危化品罐车、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检验,坚决取缔各种土制锅炉、土制升降机、土制压力容器,销毁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废旧气瓶主,全面清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责任单位:镇安办

  (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要切实加强学生课外活动组织管理,严格报批手续,防止学生校外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全面加强对学生进行消防、道路交通等安全教育,增加自救能力。继续抓好中小学校舍安全检查和周边环境整治。

  责任单位:镇文化站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20日--12月24日)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强有力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制订详细的整治方案,全面动员和部署整治的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应在12月25日前,把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镇安办。

  (二)排查整治阶段(12月25日--1月9日)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各专项整治小组要对本辖区、本行业进行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集中力量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无照生产经营和无牌无证运营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三)整改复查阶段(1月10日--1月20日)

  对整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查。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该取缔的要取缔,该关闭的要关闭;整改工作不到位的,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综合执法;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考核验收阶段(1月16日--1月22日)

  镇安办届时将组织考核验收组,对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的原则,明确责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总结以往专项整治的经验,突出本领域、本行业的重点,依法整治。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三)落实“周报告”制度,及时反馈信息。各村(居)、各部门要在整治期间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情况及隐患整改表于每周五上午报镇安办,各行业排查整治小组于2020年1月18日前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后上报安办,由安办综合各方面的信息,并及时予以通报。

  (四)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进行公开通报,并将本次整治成果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的依据之一。在整治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