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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及普惠金融保险工作的通知

2020-03-24 16:13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为了分散农业风险,促进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地方特色品种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风险保障作用,根据《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巴中市林业局  巴中银保监分局关于加强农业保险工作促进农产品稳产保供的通知》(巴财金〔2020〕6号)、《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恩府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及普惠金融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东生   党委副书记、提名镇长

副组长:张建琼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  斌   党委副书记

董  俊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樊  勇   副镇长

罗建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海军   党委委员、副镇长

徐大珂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君山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东平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郭天文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邵  薇   镇党政办主任

施  婷   镇财政所所长

李春平   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李明泽   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协保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畜牧兽医站,李明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及普惠金融保险日常工作。

二、保险品种及承保范围

保险品种:今年我镇养殖业保险品种为能繁母猪和育肥猪;种植业保险品种为油菜、水稻、玉米、马铃薯;森林保险为商品林和公益林;特色农业保险(包括各类价格指数保险);扶贫小额人身保险;好易保扶贫综合保险;扶贫保。

三、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及保费分担

1.政策性农业保险:能繁母猪1500元/头,育肥猪800元/头;玉米和水稻400元/亩,油莱为300元/亩,小麦为300元/亩,马铃薯为650元/亩;公益林550元/亩,商品林800元/亩。保险期限:能繁母猪保险1年,育肥猪保险个月。水稻自秧苗在田间移栽成活返青后开始(直播稻从种植齐苗后开始),至开始收割时止;玉米自定苗时起,至成熟开始收获时止;油菜移栽成活开始(直播从播种出苗开始),至油菜收获离开田间时止;马铃薯播种开始至成熟期结束时止。公益林和商品林保险期为1年。

保费分担:能繁母猪90元/头(财政补助72元/头,养殖户自缴18元/头),育肥猪44元/头(财政补助35.2元/头,养殖户自缴8.8元/头)。玉米和水稻18元/亩(财政补助13.5元/亩,种植户自缴4.5元/亩),油菜为10.2元/亩(财政补助7.65元/亩,种植户自缴2.55元/亩),小麦为8.16元/亩(财政补助6.12元/亩,种植户自缴2.04元/亩)马铃薯为19.5元/亩(财政补助14.625元/亩,种植户自缴4.875元/亩)。公益林保险0.65元/亩(财政补助0.585元/亩,农户自缴0.065元/亩),商品林保险1.2元/亩(财政补助0.9元/亩,农户自缴0.3元/亩)。

融资参保:对符合条件的种猪场和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进行担保贷款扶持,区财政按担保费的50%予以补贴。对年出栏3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的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的50%进行贴息。实行能繁母猪和育肥猪政策性保险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种猪场、规模养猪场(大户)必须购买生猪商业保险,区财政按25元/头的标准给予保险费用补贴。

2.扶贫小额人身保险:每个被保险人年交保险费30元,按团体投保业务管理,保险期限为一年。参保的对象为户籍在我镇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年龄为0岁(出生满30天),不设上限。

保险责任: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赔付金额2万元、意外伤害残疾最高赔付金额为2万元;疾病身故赔付金额为1000元;意外伤害住院每天补助20元,总额不超过600元。

3.好易保扶贫综合保险:保险费每户每年交纳100元,保障对象为城镇低收入人群、农村贫困群众,以户为单位参保,参保人员无年龄限制。

保险责任:①人身责任:人身意外身故补偿金限额10万元、意外伤残补偿金限额10万元;意外伤害住院治疗费限额2万元(每次事故门诊、急诊费限额500元);疾病身故补偿金限额3000元;凡家庭户籍内人口发生人身意外身故或残疾、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疾病身故,赔偿限额按户籍内人口分摊。②财产责任:房屋与装潢及家庭财产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冰雹、地面突然下陷、突发性滑坡等自然灾害和火灾、爆炸、空中外形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房屋损失赔偿限额5万元,室内装潢赔偿限额2万元,家庭财产赔偿限额5000元。

4.扶贫保:以户为单位参保,参保对象为户籍所有人员;每户每年交保险费42元,其中区财政提供80%的保费补贴(即33.6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承担保费的20%(即8.4元)。保障对象为建档立卡确定的贫困户(含已脱贫人口)。

保险责任: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额8万元/户,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额8000元/户,疾病身故保险金额2000元/户。

四、参保方式及承保要求

参保方式:养殖业散户以村为单位投保(单户养殖数量超过50头的,可以个人名义投保);种植业、森林保险以村(居)为单位投保;地方特色保险以种养殖大户或专业合作社为单位投保。

承保要求:严格执行农业保险“签单到村”政策,各投保单位在投保时,要将印制的《投保分户清单》以村(居)为单位集中在村(居)委会公告栏、宣传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果应拍摄2-4张照片,公示结束后由投保单位出具公示证明并加盖公章作为投保资料报送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

五、理赔要求

理赔条件:保险品种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经保险公司查勘确认后,按照保险合同规定予以赔付,保险理赔资金通过“一卡通”转账方式支付到被保险人。

理赔程序:种养殖业、森林、地方特色保险品种发生自然灾害疫病等事故后,各村(居)应在24小时内向恩阳人保财险公司报案;人保财险花丛营销服务部协助受灾户收集保险理赔资料上报恩阳人保财险公司;由恩阳人保财险公司进行核定和赔偿。

理赔资料:各村(居)三农保险协管员要认真向受灾农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协助受灾农户准备好二代身份证和“一卡通”复印件;各村(居)应将查勘定损及理赔结果分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果应拍摄4张以上照片,公示结束后由村(居)委会出具公示证明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作为理赔资料报送保险公司理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镇政府办牵头,财政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区人保财险公司及各村(居)具体实施。继续实行镇政府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农保站执行站长李明泽为具体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办法。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村(居)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工作,并协助农保站做好各项工作,和做好政策性宣传解释工作,切实加强对查勘理赔环节的监督保证参保农户能真正得到实惠。

(三)群众自愿参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农户和种养大户购买,由农户和种养大户自愿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相关保险品种。

特此通知

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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