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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2-10-19 11:19

 

 

 

 

 

 

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人民政府

2021部门决算公开

 

 

 

 

 

 

 

 

 

 

  

公开时间:2021101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6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1

二、收入决算表 61

三、支出决算表 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61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61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6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推进2021年,我镇坚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扛鼎压实责任深入细化、量化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对标对表抓好落实。一是规范党员发展,严格党员管理。在持续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基础上,新发展了党员13名,预备党员转正14名,建立并完善了党员发展台账。二是强化队伍建设,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成员77名、村(居)民委员会成员111选举产生区党代表6名、镇党代表141名、区人大代表12名、镇人大代表68圆满完成镇第十四届党代会第一次会议、镇第二十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既定目标,选举产生镇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各项任务。选好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实现学历年龄一升一降。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并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班子成员带头到挂联村(社区)、分管单位讲廉政党课30余次,与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200余人次;全年共立案2件,结案4件,批评教育15人次,开展诫勉谈话8人次,集中约谈50余人次,全镇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2.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后,三农工作重心转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花丛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坚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盘活用好扶贫项目资金。一是全面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工作条例,坚持用条例指导农业农村各项工作。二是全力摸排人口动态。坚持对脱贫户、监测户实行一月一摸排台账一季一报送,按要求录入动态信息,做到应出尽出、应纳尽纳。全面归档脱贫攻坚资料。按照区级文件要求,我镇安排专人整理,装订文书档案5300件,并于今年11月移交区档案馆。四是全方位监测返贫动态。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及转为城镇户籍的易地扶贫搬迁户进行摸排,完成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工作按照分析研判、信息核实、村(社区)评议公示,镇(街道)复查审核、部门比对、区级审定的程序,我镇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410人。五是严格落实帮扶政策。尽可能解决农户生产生活困难,对因灾致贫、各行业部门反馈的风险信息人员进行排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六是全面清理扶贫资产。完成历年来扶贫项目资产清理工作,清理项目211个,涉及资金15971万元,最终确认扶贫项目128个,涉及资金9950.8096万元。

3.产业后劲不断增强。全镇围绕区委建园兴产战略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一是粮油播种面积稳中有升。全年创建产业园区2个,完成苏村坝社区集中旱育秧30亩,集中连片栽植水稻750亩、油菜530亩,道山寨村集中种植黄精220完成推广玉地膜直播(栽植)1500余亩完成开荒复耕复种500余亩,产量逐步提高。二是稳步推进芦笋产业。持续加大对现有大棚芦笋技术指导,积极对接区芦笋办,拓宽2条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截至目前,新植芦笋31亩,规范管理已植芦笋85亩,建立5亩以上大棚芦笋种植示范点2个,指导相关村居完成露地芦笋补植20亩。是扎实推进畜禽养殖。在峨眉村新建土鸡孵化场,出售鸡苗10万羽;扩建棋盘社区宏兴生态养殖场,现存栏肉牛200多头;大力巩固全镇23个畜禽规模养殖场;全年出栏生猪37227头,超任务2227头,除保证本镇生猪供应外,还外调巴中市内、阆中等地。

4.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一是完成落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完成21个村(社区)安全应急预案,与全镇118户在建工程签订建设安全责任书,实行备案制,建立施工现场巡查台账,发放隐患整改通知35份。二是落实场镇建设管理工作。持续加大对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和城市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完成一体化设施建设,总投资2200余万实施南岳村道路拓宽3.5公里;建设污水站点4个,铺设管网43200米,化粪池14个,200方调节池4个,提污泵1处,解决0.4余万户1.3万余人生活污水治理问题完成污水治理6次,完成15户居民污水管网整改,有效解决场镇污水处理问题。

5.民生事业得到巩固提升。全镇紧紧围绕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一是扎实推进各项惠民惠农政策的兑现和落实,完成36080.94亩耕地保护补贴、9776.3亩水稻补贴申报工作,共兑现补贴资金738999.45万元。二是严格落实兑现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关爱服务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失独家庭和残疾人等群体,拨付882户冬春受灾群众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金26.46万元;新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000余人,发放高龄补贴73.93万元,完成31432人医疗保险收缴;完成雨露计划112人,资金16.8万元。三是持续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全年技能培训307人,创业培训23人,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215人。2021年全镇劳动力转移21815余人,就业扶贫5615人,全镇新增就业305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9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2人。四是强化应急管理,全镇共举行应急演练3次,参演人数600余人次;集中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排查隐患148处,目前已整治142处,6处已建立五落实方案;为受灾群众直发冬春生活救助资金15万元,受益受灾群众282户;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救助资金26.46万元,受益群众882人次;为受灾困难群众解决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1.8万元48人,强力保障了全镇人民生活生产安全。

6.安全和信访矛盾得到有效稳控一是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广泛宣传禁火令,印制《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等资料8000余份充分利用院户会、坝坝会以及短视频、短信、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认真贯彻落实《恩阳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构建镇、村二级林长体系着力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管理开展了全镇21个村(社区)19920亩松林松材线虫病、蜀柏毒蛾(柏毛虫)集中监测、普查、调查工作,有效遏制了松材线虫病蔓延,目前未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造成较大危害的情况。强化防控举措。组建疫情防控队伍31支,整合镇村干部、基层党员、村卫生员等630余人,在全镇范围内实施地毯式排查,共排查返乡人员384人,排查出中高风险所在地区返乡215人,共落实管控措施228人,对排查出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施“21”管控,每日测量体温,建立专人专档。三是持续稳控信访矛盾。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140400人次,受理来信47件,现场协调化解问题100余件,电话督办信访事项办理200余次,受理网上信访240落实全国两会等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期间重点人员稳控工作。

二、构设置

花丛镇下属二级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

纳入花丛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人民政府

2.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财政所

3.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5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6.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便民服务中心

7.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8.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棋盘小学

9.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花丛中学

10.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中心小学

11.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镇庙小学

12.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中心卫生院

13.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镇庙卫生院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合计14791.42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763.35万元, 增加5.4%。

2021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14847.14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819.42万元,增加5.8%。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4791.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91.4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484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3.43万元,占30%;项目支出10423.72万元,占70%。

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合计14791.42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763.35万元,增加5.4%。

2021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14847.14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819.42万元,增加5.8%。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花丛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43.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59.69万元,上升6.1%。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花丛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43.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8.39万元,占3.7%;国防支出4.52万元,占0.03%;教育支出3075.38万元,占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22万元,占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5.17万元,占27.5%;卫生健康支出1580.94万元,占10.65%;节能环保支出106.21万元,占0.72%;城乡社区支出959.71万元,占6.5%;农林水支出2333.26万元,占15.72%;交通运输支出1520万元,占10.2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18万元,占0.23%;住房保障支出350.76万元,占2.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5万元,占0.24%;其他支出12.81万元,占0.0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7.66万元,占1.14%。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843.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14.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1年决算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233.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27.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27.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8.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2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28.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1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8.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9.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21.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国防支出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1年决算数为4.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教育支出: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1年决算数为135.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1年决算数为1699.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1年决算数为960.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21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20年决算数为253.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校舍安排(项):2021决算数为2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1年决算数为14.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2021年决算数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4.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决算数为25.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07.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27.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2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决算数为195.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决算数为117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50.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20年决算数为1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20年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3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21年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2021年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1年决算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1年决算数为72.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1年决算数为21.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46.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0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2.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06.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255.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指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02.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2021年决算数为7.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1年决算数为373.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10.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1年决算数为20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021年决算数为3.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21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21年决算数为113.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45.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决算数为15.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决算数为58.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决算数为5.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4.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21年决算数为179.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21年决算数为2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节能环保支出:

1)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2021年决算数为26.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城乡社区支出: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21年决算数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249.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4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256.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决算数为8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1年决算数为27.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1年决算数为620.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21年决算数8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2021年决算数43.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2021年决算数2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1年决算数为16.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1年决算数为44.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21年决算数为22.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1年决算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21年决算数为13.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2021年决算数为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3.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2021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2021年决算数为78.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2021年决算数为2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55.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2021年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1年决算数为404.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2021年决算数为45.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2021年决算数为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5.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 交通运输支出: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2021年决算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2021年决算数为152.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决算数为90.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2021年决算数为58.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8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花丛镇202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23.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59.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65.09万元、津贴补贴86.99万元、奖金8.64万元、绩效工资635.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9.9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1.82万元、住房公积金98.27万元、医疗费4.1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2.69万元、退休费10.82万元、抚恤金19.92万元、生活补助853.07万元、奖励金4.36万元。
  公用经费763.5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7.35万元、印刷费40.81万元、咨询费47.45万元、手续费0.12万元、水费41.71万元、电费56.28万元、邮电费16.85万元、物业管理费15.65万元、差旅费104.28万元、维修(护)费73.55万元、租赁费11万元、会议费1.7万元、培训费13.87万元、公务接待费8.78万元、专用材料费10.78万元、劳务费0.52万元、工会经费27.33万元、其他交通费2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2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78万元,完成预算84.2%,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78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未是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相关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8.78万元,完成预算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2.52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减费用开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7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1批次,11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8.7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检查接待乡村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接待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9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花丛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06万元,比2020年减少0.14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花丛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花丛镇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支出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执行情况较好,整体运行符合预算要求。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执行情况较好,项目管理较为规范,设立了专账核算;项目进度相对预期效果较好,整体项目推进较快。通过对2021年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情况的综合考评,总体得分94分。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4万元,执行数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镇的财政刚性支出压力,有效防范债务增加风险,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整合资源,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促进恩阳区的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起到了基础性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收支矛盾突出。当前乡镇财政收入全是区财政补助收入,根据预算口径预算资金补助,但集镇建设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等资金支出较大,存在很大资金缺口。下一步改进措施:1.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匹配的科学制度。 2.加强财政管理。3.落实保障与预算绩效相挂钩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项目

预算单位

花丛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4

执行数:

34

其中-财政拨款:

34

其中-财政拨款:

34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改善环境卫生治理,提升镇风文化建设,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

 

缓解了我镇的财政刚性支出压力,有效防范债务增加风险,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整合资源,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促进恩阳区的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起到了基础性作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决策

科学决策

5(符合决策部署和发展需要)

5(符合国家政策)

项目完成指标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效益可量化)

4(目标内容明确)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管理

资金管理

5(科学规范,符合要求)

4(分配合理,使用规范)

效益指标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6(使用效益,产出效果)

6(较好)

效益指标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

6(社会效益)

6(较好)

满意度指标

服务满意度

对象满意度

10(受益群众满意和评价)

10(比较满意)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花丛镇部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2021年乡镇基本财力保障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见附件2。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人大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方面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统计、信息事务方面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事务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事务方面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纪检、监察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教育支出: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反映。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反映。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指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用于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广播(项):指反映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广播转播台及有线广播站的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除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1)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指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现金补助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方面的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建管等方面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指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放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指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实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指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扶贫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示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费补贴(项):指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17.交通运输支出: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1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其他支出:(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花丛镇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花丛镇地处恩阳区西部,辖区内14个村和7个居委会,共计118社,人口约3.7万人,全镇共行政事业单位7个,包括:政府,财政所,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城市居民提供科技、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新农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负责区域内的管理;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5.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在职职工共计63名,其中:公务员21名,机关工勤4名,全额事业人员38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花丛镇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4791.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91.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花丛镇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4847.15万元(其中含结转结余资金55.73万元),其中:

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423.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659.8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63.56万元;项目支出10423.72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8.39万元,国防支出4.52万元,教育支出3075.3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5.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0.9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6.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63.64万元,农林水支出2333.2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20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34.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0.7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7.66万元,其他支出12.82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7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4.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75.2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345.55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1.财务制度。镇制定了《花丛镇行政事业单位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及《花丛镇关于进一步规范各项制度的决定》,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此制度进行财务收支,资金的审批严格按照资金审批制度进行复核和审核,拨付程序严格按照资金拨付管理办法进行拨付。

2.内控制度。镇依照内部控制规章制度执行内控工作,设置专职资金会计一人,银行印鉴保管分开管理,杜绝由一人保管所有的印鉴。关键岗位职责分离(复核和审批),不能由一人担任。

3.工作制度。全体职工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从而确保日常工作有序推动。

 4.纪律制度。会计核算及资金收支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制度执行。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1年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绩效目标设定在去年的基础上结合单位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整可行;绩效目标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范;绩效目标的实施过程由镇监督小组全程监督,监控内容涵盖资金到位情况、使用进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评价由镇绩效评价小组领导实施,采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法,客观公正。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为有效防控债务风险,保障财政运行安全,守住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镇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按照“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要求,积极探索化解债务的新途径和新办法:一是财务开支精打细算,开源节流,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坚持不举债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从源头上杜绝新债的发生;二是坚持“四个严禁”严控新债务,即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严禁举债垫付各类建设项目资金、严禁举债用于镇、村支出、严禁村级、镇级组织、镇属相关单位从金融机构贷款或为企业担保;三是积极抓好债务监管,按时上报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资料、报表;四是认真做好群众债务咨询、解释工作,全年未出现债务方面的信访件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2021年镇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严格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标准,做到应编尽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全部通过“政府采购项目系统”进行,全面规范了我镇的采购行为,加强了政府采购的管理。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8.78万元。2021年无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列支公务接待费的情况。

4.资产管理。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设立了专职专岗管理政府性资产,并明确了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力求做到规范管理、科学统筹,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在资产的日常管理方面,将单位国有资产层次化、集中化管理,政府性资产全部资产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管,加大了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了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分布,提升了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

5.信息公开。严格按照省、市、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加强组织领导,确定相关工作职责,明确政务公开分工,责任到人,全面推进全镇信息公开。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信息公开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三是积极公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栏、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开展政务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及时性。四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对各村、各站所信息公开进行监督,督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6.依法接受审计、财政监督情况。根据市、区安排,2021年全面完成了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项目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国有资产等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完成了检查工作,及时报送了各类检查报表和自查自纠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了整改,对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四)综合绩效情况

根据年初计划的重点工作,花丛镇通过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取得了如下绩效:

1.产业发展:全镇围绕区委建园兴产战略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一是粮油播种面积稳中有升。全年创建产业园区2个,完成苏村坝社区集中旱育秧30亩,集中连片栽植水稻750亩、油菜530亩,道山寨村集中种植黄精220亩;完成推广玉地膜直播(栽植)1500余亩;完成开荒复耕复种500余亩,产量逐步提高。二是稳步推进芦笋产业。持续加大对现有大棚芦笋技术指导,积极对接区芦笋办,拓宽2条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截至目前,新植芦笋31亩,规范管理已植芦笋85亩,建立5亩以上大棚芦笋种植示范点2个,指导相关村居完成露地芦笋补植20亩。三是扎实推进畜禽养殖。在峨眉村新建土鸡孵化场,出售鸡苗10万羽;扩建棋盘社区宏兴生态养殖场,现存栏肉牛200多头;大力巩固全镇23个畜禽规模养殖场;全年出栏生猪37227头,超任务2227头,除保证本镇生猪供应外,还外调巴中市内、阆中等地。

2.基础设施一是完成落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完成21个村(社区)安全应急预案,与全镇118户在建工程签订建设安全责任书,实行备案制,建立施工现场巡查台账,发放隐患整改通知35份。二是落实场镇建设管理工作。持续加大对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和城市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完成一体化设施建设,总投资2200余万;实施南岳村道路拓宽3.5公里;建设污水站点4个,铺设管网43200米,化粪池14个,200方调节池4个,提污泵1处,解决0.4余万户1.3万余人生活污水治理问题,完成污水治理6次,完成15户居民污水管网整改,有效解决场镇污水处理问题。

3.民生事业:全镇紧紧围绕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一是扎实推进各项惠民惠农政策的兑现和落实,完成36080.94亩耕地保护补贴、9776.3亩水稻补贴申报工作,共兑现补贴资金738999.45万元。二是严格落实兑现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关爱服务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失独家庭和残疾人等群体,拨付882户冬春受灾群众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金26.46万元;新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000余人,发放高龄补贴73.93万元,完成31432人医疗保险收缴;完成雨露计划112人,资金16.8万元。三是持续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全年技能培训307人,创业培训23人,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215人。2021年全镇劳动力转移21815余人,就业扶贫5615人,全镇新增就业305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9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2人。四是强化应急管理,全镇共举行应急演练3次,参演人数600余人次;集中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排查隐患148处,目前已整治142处,6处已建立“五落实”方案;为受灾群众直发冬春生活救助资金15万元,受益受灾群众282户;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救助资金26.46万元,受益群众882人次;为受灾困难群众解决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1.8万元4户8人,强力保障了全镇人民生活生产安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2021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基础工作管理29分,绩效目标管理14分,绩效运行监控24分,绩效评价实施13分,评价结果应用14分,总绩效为94,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1.预算执行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

2.资产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1.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年度内合理编制项目资金用款计划,督促各项目单位按进度实施项目及申报资金,避免资金长期滞留账上,未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2.强化支出预算管理,确保重点支出。一是牢固树立勤俭办事意识,反对铺张浪费,从严控制一般性公务开支,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和公务卡消费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做到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二是确保各项重点支出,严格执行支出预算,集中财力保工资、保民生、保稳定。

3.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镇已将国有资产全部纳入资产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但重购轻管现象还是比较普遍。镇将制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起财产定期盘点制度,新增的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并设置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实物卡片,对资产进行日常跟踪管理和定期核查盘点。

附件2

关于2021年乡镇基本财力保障绩效

评价的自评报告

一、乡镇基本财力保障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我镇按照《巴中市恩阳区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重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乡风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监管、信访维稳、集镇管理、环境整治、电子政务外网及阵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为我镇解决乡镇财力薄弱、基层公共服务落实难的问题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提升了政府的执政能力、保障了基层组织运转、改善和加强了基本公共服务,促进了我镇和谐稳定的发展。在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分配合理、拨付及时、使用规范、效益明显。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恩财预〔20215号)文件,2021年区财政共下达我镇基本财力保障资金3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乡风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监管、信访维稳、集镇管理、环境整治、电子政务外网及阵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为疫情防控、乡风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监管、信访维稳、集镇管理、环境整治、电子政务外网及阵地建设。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我镇基本财力保障项目申报的内容为疫情防控工作、脱贫攻坚、乡风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监管、信访维稳及阵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申报内容与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围绕基层运转,合理可行。

二、乡镇基本财力保障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基本财力保障项目资金由区财政局按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到我镇财政所,我镇财政所按项目实施情况支付资金。资金计划34万元,实际到位34万元,到位率达100%。

2.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我镇基本财力保障项目资金实际支付34万元,疫情防控2.06万元、乡风文明建设7.94万元、安全生产监管0.67万元、信访维稳2.52万元、集镇管理9.5万元、环境整治6.54万元、电子政务外网3.53万元、阵地建设1.3万元。资金开支范围合理,支付依据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镇2021乡镇基本财力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巴中市恩阳区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使用和管理;项目的开支由财政所长复核,镇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镇长审批,镇财政所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人手中,严格审核各类支出票据的要素是否齐全,不合规、不合法的票据严禁入账;各项目资金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切实将项目的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2.严格管理,遵循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制度等财经法规制度,资金拨付坚持按项目计划、工程进度和质量分阶段验收拨款,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

 3.项目公开,资金公示,充分尊重民意。做到财务公开,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知晓权、参与权、决策权、真正做到群众参与,民主管理。

 4.落实管护责任,严把质量关。在各项目点建立相应的管护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进行管护,严格验收,对不合格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

三、乡镇基本财力保障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镇基本财力保障项目资金实际支付34万元,分别疫情防控、乡风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监管、信访维稳、集镇管理、环境整治、电子政务外网及阵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所有项目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无预算支出情况,成本控制较好。

)项目效益情况

镇基本财力保障实施以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镇的财政刚性支出压力,有效防范债务增加风险,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整合资源,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促进恩阳区的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起到了基础性作用。2021乡镇基本财力保障资金让花丛镇的疫情防控工作得到有效地控制,让村容村貌的整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提高,加快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带来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债务负担沉重。从近几年来的情况看,我镇财政存在收入靠转移、人均财力水平低和财政刚性支出大的基本特点,具体表现为:一是收支矛盾突出。当前乡镇财政收入全是区财政补助收入,根据预算口径预算资金补助,但集镇建设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等资金支出较大,存在很大资金缺口。二是债务负担沉重。由于历年来场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水利、道路建设等所形成的债务无力筹措资金来源进行偿还。

(二)相关建议

 1.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匹配的科学制度。合理界定乡镇事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增加乡镇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使乡镇基层政府有稳定的财力来源满足支出责任需要,并逐步形成稳定的制度性安排,对支出责任大的,提高资金补助额度。

 2.加强财政管理。强化协税护税,增加财政收入,不断提高财政收入水平;加强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节约财政资金。严格执行一步完善财务规章制度。会议、学习、出差、接待、下乡补助要相关规章制度,从严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3.落实保障与预算绩效相挂钩。要加强对乡镇政府预算的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行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扩大绩效评价范围,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改革政绩考核机制,要加强对乡镇基本财力保障资金的使用进行监控和检查。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XLS
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便民服务中心.XLS
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财政所.XLS
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XLS
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XLS
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农民工服务中心.XLS
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棋盘小学.XLS
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XLS
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人民政府(本级).XLS
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镇庙卫生院.XLS
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镇庙小学.XLS
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中心小学.XLS
巴中市恩阳区花丛中心卫生院.XLS
巴中市恩阳区花丛中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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