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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茶坝镇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10-19 10:36 来源: 茶坝镇 作者:茶坝镇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和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机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代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能。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强力推进扶贫攻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会议和讲话精神,主要领导亲自调查研究,亲自动员部署,积极推动产业项目实施。一是做实一本台帐帮助贫困群众算清家庭收入账,抓好社保兜底和救济救助,实现贫困线、低保线“两线合一”。二是围绕实现“两不愁”,扎实抓好产业扶贫和就业增收,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实施“回引创业”、积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1308人贫困人口充分就业;三是围绕实现“三保障”,扎实抓好住房建设和教育医疗扶贫,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C、D级危房改造、地质灾害区避让搬迁、棚户区改造等政策,大力实施巴山新居建设,本年度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全部达到入住条件;认真落实好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救灾救济等制度,让876人贫困人口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四是围绕实现“村七有”统筹解决基础设施、功能配套和产业振兴。目前,朱家营等4个村通过工程拓宽改造已经完成,金银村等8个安全饮水工程全部完成,13个新居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经完成网上招标,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竣工。五是围绕“户七有”带着感情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根据贫困户、贫困村的特点特色和脱贫需求,开出个性化“脱贫药方”,加大脱贫政策宣传力度,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千方百计提升贫困群众认可度。六是围绕实现“四个好”,扎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感恩奋进教育和农户家居环境、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千方百计改善贫困户精神面貌,以良好精神状态迎接省级检查验收成功。3.项目建设工作有序推动。一是投资630万元,启动朱家营村、金银村、杨柳村、云盘村等4个贫困村通过道路拓宽整治工程。二是投资305.58万元,实施金银村等8个村易地扶贫搬迁点安全饮水工程,目前已全面竣工。三是完成2016年134户523人易地搬迁扫尾工作,全部达到入住条件,完成2017年184户722人易地搬迁工程。四是集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已经完工,目前正加紧衔接集镇与污水处理厂管线铺设。五是场镇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竣工,该工程全长3.8公里,包含雨污管网分流、通信弱电下地、场镇道路黑化、人行路面建设等4个部分。六是引进业主流转金银村、杨柳村、金鳌村、茨芭门村、左家桥村等5个村2000亩土地发展蜜柚产业。4.文明创建和环保工作常抓不懈。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河长制。建成镇、村两级河(湖、库)长制体系。全镇主要河流(湖、库)按照属地原则,全部建立相应管理机构,落实管护责任,明确管护标准,实施考核奖惩。大力场镇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河(湖、库)全面清理拦汊、围网养殖,湖库全面禁止投药、投饵、投肥。二是开展集镇环境集中整治。以场镇道路综合整治为契机,与区城管执法局积极对接,设立茶坝城管执法中队,全面清理环境卫生“脏、乱、差”和整治市容市貌“破、旧、乱”现象,对场镇环境实行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三是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的原则,实施了云盘村、朱家营村等聚居点建设和C、D级危房改造,扎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感恩奋进教育和农户家居环境、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农村环境明显改善。

  二、部门概况

  茶坝镇下属二级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1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茶坝镇本年收入合计8869.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64.38万元,占99.94%;政府性基金拨款5.56万元,占0.06%。

  2017年茶坝镇本年支出合计887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7.08万元,占55.97%;项目支出3908.16万元,占44.03%。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茶坝镇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918.8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减少399.5万元,减少4.3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茶坝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69.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75.41万元,减少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茶坝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69.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0.98万元,占7.1%;教育支出2582.69万元,占29.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6.65万元,占0.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1.77万元,占13.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32.86万元,占12.78%;节能环保支出181.61万元,占2.05%;城乡社区支出316.72万元,占3.57%;农林水支出2600.79万元,占29.3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6万元,占0.41%元,金融支出5万元,占0.06%;住房保障支出144.61万元,占1.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1)人大事务:A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10.42万元,完成预算100%,(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A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101.45万元,完成预算100%,B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93.7万元,完成预算100%;(3)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7.77万元,完成预算100%;(4)财政事务:A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15.2万元,完成预算100%;B事业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45.85万元,完成预算100%,(5)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16.66万元,完成预算100%;(6)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7.08,完成预算100%;(7)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为13.74万元,完成预算100%;(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19.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1)普通教育:A学前教育:2017年决算数为7.11万元,完成预算100%,B小学教育:2017年决算数为824.25万元,完成预算100%,C初中教育:2017年决算数为787.27万元,完成预算100%,D高中教育:2017年决算数为608.9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55.74万元,完成预算100%;(2)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其他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3)其他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96.9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及传媒支出:(1)文化:A群众文化:2017年决算数为13.92万元,完成预算100%;B其他文化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1.3万元,完成预算100%;(2)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8.8万元,完成预算100%;(3)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2.63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17年决算数为22.43万元,完成预算100%;(2)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8.17万元,完成预算100%;(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38万元,完成预算100%;(4)抚恤:A死忙抚恤:2017年决算数为20.59万元,完成预算100%,B伤残抚恤:2017年决算数为18.57万元,完成预算100%,C在乡复员、退休军人生活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86.92万元,完成预算100%,D义务兵优抚:2017年决算数为8.94万元,完成预算100%,E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17.73万元,完成预算100%,F其他优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68万元,完成预算100%;(5)退役安置:A退役士兵安置:2017年决算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100%;B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017年就是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6)社会福利:A儿童福利:2017年决算数为5.87万元,完成预算100%;B老年福利:2017年决算数为33.24万元,完成预算100%;C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3.6万元,完成预算100%;(6)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1.41万元,完成预算100%;(7)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14万元;(8)最低生活保障:A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74.05万元,完成预算100%,B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9)临时救助:A临时救助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24万元,完成预算100%,B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10)特困人员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44.17万元,完成预算100%;(11)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017年决算数为18.42万元,完成预算100%;(12)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17年决算为400.08万元,完成预算100%;(1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28.7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7.5万元,完成预算100%;(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A乡镇卫生院:2017年决算数为700.67万元,完成预算100%,B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出:2017年决算数为57.62万元;(3)公共卫生:A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7年决算数为81.57万元,完成预算100%;B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017年决算数为2.53万元,完成预算100%;(4)计划生育事务:A计划生育服务:2017年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B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70.01万元,完成预算100%;(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34.06万元,完成预算100%,(6)财政对基本医疗表现基金的补助:A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108.03万元,完成预算100%;B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3.47万元,完成预算100%;(7)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2017年决算数为38.11万元,完成预算100%;(8)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2.9万元,完成预算100%;(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8.06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2)污染防治:A大气:2017年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B水体:2017年决算数为85.78万元,完成预算100%;(2)天然林保护:社会保险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2.33万元。(3)退耕还林:退耕现金:2017年决算数为59.5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A工程建设管理:2017年决算数为18.2万元,完成预算100%,B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1.99万元,完成预算100%;(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017年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A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决算数为251.1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7.4万元,完成预算100%;(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1)农业:A事业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32.95万元,完成预算100%,B农业生产支持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204.9万元,完成预算100%;C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017年决算数为66万元,完成预算100%;D对高校毕业生到基础任职补助16.89万元,完成预算100%;E其他农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59.57万元,完成预算100%;(2)林业:A林业事业机构:2017年决算数为7.41万元,完成预算100%,B森林培育:2017年决算数为41.8万元,完成预算100%;C森林资源管理:2017年决算数为7.68万元,完成预算100%;D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17年决算数为4.27万元,完成预算100%;(3)水利:A水利技术推广:2017年决算数为14.8万元,完成预算100%;B其他水利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44.37万元;完成预算100%;(4)扶贫:A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B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决算数为232.5万元,完成预算100%;C生产发展:2017年决算数为291.6万元,完成预算100%;D社会发展:2017年决算数为24.6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扶贫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533万元;完成预算100%;(5)农业综合开发:A土地治理:2017年决算数为578万元,完成预算100%;B产业化经营2017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6)农村综合改革:A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47万元,完成预算100%,B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275.09万元,完成预算100%,(7)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09.29万元,完成预算100%。

  9、交通运输支出:(1)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2017年决算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2)车辆购置税支出:A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金融支出:金融发展支出:其他金融发展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2017年决算数为91.8万元,完成预算100%(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52.8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茶坝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6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13.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56.79万元、津贴补贴194.16万元、奖金115.83万元、绩效工资1291.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3.6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44万元、抚恤金42.84万元、生活补助695.4万元、医疗费45.88万元、住房公积金52.8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万元。公用经费1153.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1.27万元、印刷费129.85万元、手续费1.1万元、水费39.71万元、电费116.47万元、邮电费26.38万元、差旅费58.29万元、维修(护)费56.58万元、会议费26.8万元、培训费34.4万元、公务接待费22.78万元、劳务费22.73万元、委托业务费1.9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1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32万元。(数据来源数据来源财决公开4-2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茶坝镇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78万元,完成预算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41万元,下降5.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78万元,占100%。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及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茶坝镇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茶坝镇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22.7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4550人,共计支出22.7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扶贫工作检查75批次,620人,金额4.5万元;人大调研1次,5人,金额0.03万元;学校、卫生、各行政事业单位其他检查共224批次,3925人,金额18.2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茶坝镇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茶坝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85万元,比2016年减少74.73万元,下降54.7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茶坝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茶坝镇公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8869.6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人大事务: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A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B人大会议: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A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B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C信访事务:反映各项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3)统计信息事务:反映统计、信息事务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A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B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纪检监察事务: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普通教育:反映各类普通教育支出。

  A学前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B小学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在社会中介组织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C初中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在社会中介组织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D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反映处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2)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反映教育费附加的支出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反映除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等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3)其他教育支出:支其他未能够列入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支其他未能够列入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9、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文化:反映政府用于公用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及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A群众文化: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B其他文化支出:反映除上述科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2)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民政管理事务:反映民政事务管理支出。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3)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财政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会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A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B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5)抚恤: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A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性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B伤残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事伤残补助费。

  C在乡复员、退休军人生活补助:反映在乡退休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的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D义务兵优抚: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E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反映1954年11月1日起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F其他优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6)退役安置:反映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退役士兵安置: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7)社会福利:反映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A儿童福利: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B老年福利: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8)残疾人事业: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A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B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9)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反映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

  A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反映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B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反映地方预算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物资采购资金。

  (11)最低生活保障:反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A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B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2)临时救助: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A临时救助支出: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B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3)特困人员供养:反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农村五保供养支出:反映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14)其他生活救助:反映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外,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反映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A乡镇卫生院: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B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出:反映用于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公共卫生:反映公共卫生支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3)医疗保障: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A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B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反映财政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支出。

  C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反映财政用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D城乡医疗救助: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E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计划生育事务: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A计划生育服务: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B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污染防治: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音、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A排污费安排的支出:反映用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B其他排污防治支出:反映除在治理大气、水体、噪音、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的其他方面的污染防治的支出。

  (2)天然林保护:反映专项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社会保险补助:反映专项用于由于木材减少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3)退耕还林:反映专项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退耕现金: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A工程建设管理: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B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除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除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农业: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A事业运行: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金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B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C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农药、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D防灾救灾: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E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F农村道路建设: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G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H其他农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林业:反映政府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A林业事业机构: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B森林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C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D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E林业产业化:反映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F林业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G其他林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3)水利: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A农田水利: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B水利技术推广: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C农村人畜饮水: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D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4)扶贫: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A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B生产发展: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C其他扶贫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5)农业综合开发:反映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方面的支出。

  土地治理:反映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的支出。

  (6)农村综合改革:反映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A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B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设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C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7)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A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支出:反映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以外的乡村其他公益性债务支出。

  B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5、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公路水路运输:反映公路、水路运输相关的支出。

  公路养护: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2)车辆购置税支出:反映用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的支出。

  A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B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

  C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集体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反映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农村危房改造: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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