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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坝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2024-01-22 08:55 来源: 茶坝镇人民政府


森林防灭火是关系林业生态建设全局的大事,是一项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是建设生态文明、丰富生态内涵、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之一,是确保森林资源绝对安全是重要工作。森林火灾具有突发性、蔓延性、发展迅猛、损失惨重的特点,为有效处置森林火灾及早做好做实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准备各项工作,有效防扑救森林火灾,将森林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依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恩阳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办法》等法规文件,结合茶坝镇实际,特制定本处置办法。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灭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巴中市恩阳区宊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巴中市恩阳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全镇森林基本情况和森林火灾风险分析

茶坝镇辖10个村居,全镇森林面积1503.9公顷,覆盖率达65.4%,主要林木为柏木,海拔最高620米,最低360米,具有冬暖、春旱、夏热、秋雨、日照少、雨量丰沛、无霜期长等特点。在地区分布上,降水量受高程的影响,具有随高程增加而降水量增大的特点。极端最高气温40.60℃,极端最低气温-5.30℃。最热月(8月)平均气温27.30℃,最冷月(1月)月平均气温5.70℃.多年平均降雨量1236.6毫米,多年平均降雨天数140.7天。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6%,多年平均日照时数1470.6小时,多年平均蒸发量7908毫米。最大风速28m/s,风向多为南西风。温湿季风环境有利于植物生长和岩土的物理风化。但是景区内秋季多雨,冬季多雾,霜、雪较少,降雨时空分布差异较大,常有夏伏旱、秋霪雨及风、雹等灾害性天气发生。

我镇境内山峦起伏,森林分布不均匀,大部分森林集中在个别村、,林内大路交错、人员活动频繁,从曾发生过的荒火原因表明,我镇森林自然起火可能性极小,全为人为因素造成,尤其是行人吸烟、迷信用火、小孩玩火、野外用火是导致火灾的危险苗头,也是预防山火发生的关键。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设立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指挥工作。

  李吉渊  党委书记

张一民  党委副书记镇长

组长杨金明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副镇长

                副镇长

成员单位 党政办、镇应急办、茶坝消防队、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茶坝供电所、卫生院、中小学校、各村(居)民委员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温明霖、张部民负责办公室工作。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灭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灭火需要,指挥调动灭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居)委会完成灭火救灾任务。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火场指挥组、火灾扑救队、治安保卫组、医疗救助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

(二)职责任务

1. 综合协调

   

组长罗泓麟

 员:温明霖赵珍菊

 责:负责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居)、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灭火的各项工作决策,负责处理各有关森林防灭火的日常工作,加强值班值守。电话:0827-5520105

2.火灾扑救

  长:杨金明

              

长:  

张部民

各村(居)支部书记

 员:茶坝消防队员、镇半专业扑火队员、各村(居)扑火队队员护林员

 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组织灭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召集各近邻村(居)生态护林员为向导;负责召集各灭火队伍,明确上山时间、上山线路,尽快扑灭火灾,确保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安全警戒疏散组

 长:张奉文

副组长:  

 员:茶坝派出所干警、各村(居)主任。

 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的安全,预防和处置宊发的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

4.医疗救助组

 长:  

副组长:卢维德

员:茶坝中心卫生院刘刚许玺、陈杨儒举杨春蓉张昭

 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5.后勤保障组

  长:  

副组长:  

 员:  勇、罗启坤袁超赵聪

 责:指导组织火灾发生地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调运力保障扑火人员、装备和物的运输需要;负责调拨和发放生活救助物资。

6.宣传报道组

 长:  

副组长:罗泓麟

 员:何雨航、黎峰、龙述华

 责:统一发布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防火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四、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一)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灭火条例》《禁火令》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林区主要进山路口设立入山检查点和警示标牌,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村(居)要采取张贴省、市、区《防火命令》《禁火令》通告、召开户主会、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开展森林防火、灭火安全知识教育,落实校长、班主任、家长责任制等有效形式,切实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二)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以及联防联控责任。

(三)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灭火工作。森林防火期内,实行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居)、村(居)包组、组包户、户包人、生态护林员包山的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加强防火检查和巡山护林,封住山、堵住车、管住人、看住火。

(四)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

1.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

2.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他祭祀用火;

3.严禁毁林烧木炭;

4.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五)森林火灾预防。全镇各级各单位要经常性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章怀村、金鳌村、金银村、朱家营村等生态公益林的集体林,要落实专人开设、清理防火隔离带、线,其余各村(居)、组农户的山林、坟园坟地要有计划清除可燃物,开设、清理森林防火隔离带、线。

五、扑救程序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或镇森林防灭火办公室(电话:0827—5520105)报告,并立即组织人员扑救。

(二)村(居)接到火情报告后,迅速按照村(居)扑灭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并由村(居)干部将起火原因、地点、线路、火场情况向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分管领导报告。明火在10分钟未有效扑灭的,起火村(居)应立即向毗邻村(居)请求支援,毗邻村(居)在接到起火村(居)请求支援信息后,应立即组织在家青壮劳力赶赴火场参加扑救。在镇应急救援队伍未到前由村(居)主任任扑灭火现场总指挥。

(三)镇在接到村(居)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报告,随时与火场总指挥保持联系,研究制定扑灭火方案,下达灭火救灾各项指令。森林火灾30分钟明火未扑灭的,立即启动《茶坝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由镇装部调遣30名民兵赶赴火场增援,同时森林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组成成员迅速赶赴现场,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现场指挥扑灭森林火灾。森林火灾一个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求增援(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电话:3369119

(四)后勤保障组要在第一时间协调运力保障扑火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

(五)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余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居)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防止死灰复燃。

六、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要求及方法

1.原则:扑救森林火灾必须严格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指挥,积极消灭的原则,隐患险于明火,防灭火胜于救灾,要牢固树立警钟长鸣,居安思危,常抓不懈的思想。在预防二字上狠下功夫,下狠功夫,做到思想、组织、物资、措施四落实

2.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要求及方法:

(一)要及早调查发现,及早报告,快速扑灭;

(二)要打早、打小、打了,迅速控制山火蔓延,确保不翻山、不过沟、不越路、不过夜,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三)要坚持四不打,即风大不打,悬崖陡壁不打;迎头火、顺风火,冲火不打,个人单独不打;

(四)火场行进,只能走山脊,不能走沟槽,走火场迹地,不踩烧泡了的石头,不攀烧过的藤枝;

(五)野外用火坚持做到十不准、五不烧的原则;

(六)使用树枝杈灭火,要轻举重压,边打边扫;

(七)人力扑救不用未成年人、残疾人、孕妇及其他不宜参加扑火的人员参加扑火,风力灭火机及2号打火工具适用中度的地表火,地下火可挖沟,树冠火开设隔离带等灭火;

(八)要制订安全措施,发布安全纪律,从现场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人再灭火,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九)要妥善保护火灾现场,以利于公安机关查明起火原因,核算受损情况,对有关肇事者和责任人依法处理。

七、应急准备

  (一)镇建立30人的森林扑火半专业队伍(名单附后)。

  (二)镇建立森林扑火应急物资库(应急物资准备清单附后)。

各村(居)建立组建10名的义务扑火队伍,及相应应急物资,应储备砍刀、2号工具、油锯、水桶、铁锹、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器具完好和实用。

八、应急演练

为检验本办法的适用性,锻炼指挥员和扑火战斗员素质,每年在高森林火险时段来临前组织森林扑火演练一次。具体计划和演练方案由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编制实施。

九、灾后事宜

(一)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所在村(居)应向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出书面报告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情况、损失情况、隐患整改措施等。

(二)火灾案件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镇应急管理办、茶坝派出所配合区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居)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

(三)扑灭经费:灭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灭火期间的其他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居)承担。

(四)奖惩办法:对在扑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森林防灭火条例》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火灾肇事者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对火灾事故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者,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十、办法解释及生效时间

本处置办法由茶坝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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