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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八庙镇未成年人保护暨“一老一小”工作实施方案

2023-02-14 09:3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夯实阵地基础、提升服务水平,结合《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十四五”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树立“儿童优先”理念,鲜明“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导向,围绕“661”工作思路,不断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夯实保护阵地,提升保护水平,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工作格局,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主要目标

通过新建、改扩建,依托本级儿童福利机构、村(社区)“儿童之家”“童伴之家”、统筹现有资源等方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到2022年,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 55%;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点覆盖率达到 100%。到2025年,实现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全覆盖,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不低于85%。

三、基本原则

完善机制、高位推进。深刻认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作用,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科学研判、统筹规划。充分考虑地域特点和城市、农村、城乡结合地区的发展差异,科学研判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势任务,加强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创新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合理布局、统筹构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部分村(社区)可结合实际设立区域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整合资源、分类施策。结合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统筹用好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既有资源,充分整合救助管理站、社工站及其他民政领域资源,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点建设,确保民政职责范围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务在基层有阵地落实。社会参与、汇聚合力。通过政府委托、购买服务、项目合作、重点推介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汇聚全社会共同关爱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

四、未成年人保护点功能定位及建设要求

1.功能定位。(1)发现报告。及时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履行法定报告义务。监督未成年人委托照护情况,帮助、督促被委托人履行照护职责。(2)监护指导。指导、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建立儿童家庭信息档案,明确儿童成长风险和分级干预措施,对中高风险等级家庭定期进行家访和家庭教育。(3)关爱帮扶。定期走访未成年人家庭,开展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动态更新,提供关爱服务。支持配合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活动。(4)宣传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宣传普及。(5)综合服务。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点作为未成年人保护四级网络最基层服务点位,应当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有效整合卫健部门托育、司法部门法律援助、学校心理辅导、民政专业社工服务、妇联家庭教育等资源,开展与自身条件相适应的基础兜底性服务、拓展支持性服务、特殊保护性服务、选择替代性服务、分段针对性综合服务。

2.建设要求。(1)应配备儿童专属的户外、室内活动及游戏空间,面积应大于20平方米;(2)室内公共空间应配有适合不同年龄儿童的桌椅、绘本图书、玩具、运动器材等设施;(3)公共区域应配备儿童与家长休息室、母婴室、母子洗手台等基础设施,具备条件的地方还可在公共区域设置适宜未成年人的户外游戏场地,提供沙坑、攀爬架、篮球场、滑梯等设施;(4)条件较好的地方还可联合卫健部门布局 0-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场地,入驻婴幼儿照护机构,解决驻地镇人口集中社区的婴幼儿照护问题,健全便民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及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纳入总体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在本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加快构建完善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

(二)夯实工作基础。要坚持系统思维、前瞻谋划,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和特点规律,落实相关政策和资金要求,确保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各项建设目标有效落实。要通过招聘临时人员、设立公益性岗位等多种方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优化岗位设置,强化业务培训,加大心理咨询等专业技术岗位开发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支持社会参与。要创新思维,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形式,积极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加关爱保护项目,积极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护、心理辅导、监护评估、家庭养育指导培训等支持和服务。

(四)强化督导落实。要采取挂牌督办、台账管理等方式,加快构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要明确建设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奖惩制度,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评估、绩效评价,对工作成效明显的,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加强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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