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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10-22 15:21 来源: 柳林镇 作者:柳林镇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柳林镇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普法教育,维护村民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构建平安和谐环境。

  制定并实施年度党务,行政工作计划,协调农综、林业、水利、畜牧、工商、供销、金融、城建等单位间的关系,抓好本辖区内的党务、群团、广播、文化、教育、卫生、财政税收、计划生育、民政、物价、交通、劳动保障、安全、国土管理和村镇建设等工作,促进辖区内的公益事业,公共事业和社会各项工作发展。

  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纪党风和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群众的政治思想荼,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好农、林、牧、渔、山、水、田、林、路、气的开发利用和农技推广,发展“三高”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壮大工业经济,协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积极培植税源,协助完成财政税收任务,搞好粮食直补工作,增加科技投入,增加农业收入,建立健全全村社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实行政务公开。

  坚持常年经常的计生工作,控制人口增长。

  负责本辖区的村级组织建设和换届选举工作,管理、教育、考核奖惩村社干部,组织村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依法履行义务,维护村民正当权利和权益。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四届一次全会和区委二届二次全会,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为思想统揽;以依法治理、法治柳林为制度保障;以经济建设为发展导向,抓好环境打造、项目规划、产业发展;以改善民生为目标,抓好新居建设、基础设施、扶贫攻坚。为建设全国知名银杏风情小镇而努力奋斗!

  二、部门概况

  柳林镇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为:柳林镇人民政府、柳林镇财政所、柳林镇会计核算中心、柳林镇计生办、柳林镇农综站、柳林镇畜牧站、柳林镇林业站、柳林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柳林卫生院、来龙卫生院、柳林中心小学、来龙中心小学、柳林初级中学.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柳林镇本年收入合计14514.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14.79万元,占比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2017年柳林镇本年支出合计1378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9.62万元,占比36.64%;项目支出8733.3万元,占比63.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柳林镇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4514.79万元,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1443.98万元。2017年与2016年相比增加3070.813万元,增加26.83%。2017年支出总决算13782.92万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1412.32万元,2017年与2016年相比支出增加2370.6万元,增加20.7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柳林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79.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370.6万元,增长20.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柳林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79.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5.17万元,占5.34%;教育支出2714.64万元,占19.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0.61万元,占0.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3.39万元,占12.29%;医疗卫生支出842.85万元,占6.12%;节能环保支出323.6万元,占2.35%;城乡社区支出529.61万元,占3.84%;农林水支出3889.77万元,占28.23%;交通运输支出711万元,占5.1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59万元,占5.5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0万元,占1.09%;金融支出5万元,占0.04%;住房保障支出118.78万元,占0.8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0.5万元,占1.16%,其他支出1056万元,占7.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735.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0.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8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5.6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69.7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5.74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54.70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6.89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6.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8.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52.1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7.98万元(基本工资100.96万元;津贴补贴71.32万元;奖金5.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5万元;绩效工资19.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61万元(办公费40.40万元;印刷费2.3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4.1万元;邮电费1.07万元;差旅费32.3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4.95万元;委托业务费24.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4万元(生活补助4.84万元;医疗费4.54万元;奖励金0.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52.1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52.17万元)。

  2.教育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714.63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17年决算数为15.17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7年决算数为1491.77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17年决算数为534.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63.46万元,完成预算100%。

  (5)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10.1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0.28万元(基本工资461.67万元;津贴补贴204.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0.24万元;绩效工资265.8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0.73万元(办公费42.38万元;印刷费16.54万元;水费6.48万元;电费13.7万元;邮电费1.29万元;物业管理费5.12万元;差旅费36.67万元;维修(护)费13.38万元;租赁费0.5万元;会议费14.83万元;培训费17.89万元;公务接待费0.62万元;劳务费15.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5万元(生活补助634.99万元;助学金430.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68.63万元(大型修缮368.63万元)。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90.61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7年决算数为16.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6.60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 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4.08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2.9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1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34万元;津贴补贴0.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5万元;绩效工资5.7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09万元(其中办公费73.85万元;印刷费0.1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1.02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36万元(医疗费0.36万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693.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7年决算数27.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2.2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96.5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决算数为7.7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17年决算数为36.79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124.96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7年决算数为26.83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26.16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17年决算数为16.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2017年决算数为2.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17年决算数为6.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17年决算数为47.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7.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5.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26.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44.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36.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623.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75.5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32万元(基本工资15.91万元;津贴补贴0.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万元;绩效工资14.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6.5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4万元(其中办公费0.9万元;印刷费0.8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2.8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55.83万元(其中抚恤金44.55万元;生活补助1112.51万元;救济费398.04万元;医疗费0.72万元;奖励金0.01万元)。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842.87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17年决算数为165.5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95.6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146.1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17年决算数为2.3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0.75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96.7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37.2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173.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6.3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66.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9.4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11万元(基本工资65.04万元;津贴补贴7.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22万元;绩效工资43.3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34万元(办公费13.15万元;印刷费8.1万元;水费4.02万元;电费7.03万元;邮电费0.65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9.92万元;维修(护)费5.35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1.75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专用材料费56.2万元;劳务费21.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6.62万元(生活补助183.26万元;救济费66.89万元;医疗费146.4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6.7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57.25万元;大型修缮79.53万元)。

  6. 节能环保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23.60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2017年决算数为4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17年决算数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3.49万元,完成预算100%。

  (5)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26.11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办公费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6万元(生活补助3.49万元;生产补贴26.1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9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9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0万元)。

  7. 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529.61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2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33.5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459.2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7年决算数为11.6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81万元(基本工资12万元;津贴补贴0.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5万元;绩效工资8.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办公费0.1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0.2万元;物业管理费0.1万元;差旅费1.25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88万元(生活补助25.52万元;医疗费0.3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70.9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70.91万元)。

  8. 农林水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889.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83.0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7年决算数为204.9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2017年决算数为8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7.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46.5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7年决算数为15.11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2017年决算数为41.9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7年决算数为4.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5.5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17年决算数为15.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2017年决算数为196.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49.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3.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17年决算数为614.6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2017年决算数为11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2017年决算数为31.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4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产业化经营(项):2017年决算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3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459.58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47.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87.0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96万元(基本工资53.54万元;津贴补贴1.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6万元;绩效工资38.3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63万元(办公费120.57万元;印刷费1.3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41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7.02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租赁费0.1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专用材料费0.1万元;劳务费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8.33万元(生活补助435.48万元;医疗费1.68万元;生产补贴1441.1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71.8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094.81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款43.5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33.52万元)。

  9、交通运输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711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2017年决算数为5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17年决算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100%。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8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57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2万元)。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759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项):2017年决算书为75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759万元(基础设施建设759万元)。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书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15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50万元)。

  12、金融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18.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2017年决算数为6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57.6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68万元(住房公积金57.6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1.1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61.1万元)。

  14.粮油储备支出:2017年决算书为160.50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粮油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库建设(项):2017年决算数为160.5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160.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60.5万元)。

  15.其他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056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5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105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05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柳林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49.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25.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99.64万元、津贴补贴285.32万元、奖金5.97万元、伙食补助费77.4万元、绩效工资395.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6.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5.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74万元、抚恤金44.55万元、生活补助1893.09万元、救济费372.68万元、医疗费138.05万元、助学金319.83万元、奖励金0.03万元、住房公积金57.68万元。

  公用经费524.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6.48万元、印刷费27.15万元、水费11.55、电费23.03万元、邮电费4.04万元、物业管理费5.92万元、差旅费84.98万元、维修(护)费20.83万元、租赁费0.6万元、会议费19.23万元、培训费20.09万元、公务接待费7.37万元、专用材料费10.4万元、劳务费15.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13.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9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柳林镇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7万元,完成预算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7万元,下降5.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万元,下降8.67%。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厉行勤俭节约原则。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40.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37万元,占59.58%。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柳林卫生院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7.3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5批次,1226人,共计支出7.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区领导等指导检查工作,接待其他来我镇参观考察等所发生的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柳林镇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万元。用于凤凰坝村道路建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柳林镇关运行经费支出180.85万元,比2016年减少19.8万元,下降9.8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柳林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柳林镇公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涉及财政资金13782.9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围绕基本支出、专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存在相关规章制度落实不严、财务人员对项目支出标准执行不严等问题,下一步将从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完善制度等方面抓落实。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统计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纪检、检查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除上述外其他支出

  8.教育支出(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除上述科目外的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除上述科目外的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站、群众艺术馆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上述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机构的运转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优抚对象医疗方面的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指政府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指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建管等方面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指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扶贫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支出(项):指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外的乡村其他公益性债务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5.交通运输支出:(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公路运输支出。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项):指按《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安排的专项用于各地逐年有序解决已经取消的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债务偿还、人员安置、养护管理和公路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支出。

  16.金融支出:(1)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其他支出:(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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