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 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18〕26 号)、《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巴委办〔2019〕4 号)、《中共巴中市恩阳区委办公室、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恩阳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恩委办〔2019〕6号)要求,切实解决城乡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和区委二届九次全会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公路管护、河道整治、农村“四乱”整治、面源污染治理、秸秆禁烧、市场监管、行业管理、庭院整治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7+1”工程,大力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二、行动原则
——抓住主责、多方参与。由镇党政“一把手”作为“一线总指挥”,负责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由各村(社区)两委负责人作为“前线调度员”,围绕人居环境整治重点,负责辖区内的各项整治活动统筹调度、抓进度提质量;由各单位按职履责,开展好行业领域的整治活动,并动员干部职工深入帮扶户宣传动员。积极发挥基层组织、老年干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广大群众主动投身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形成“环境整治、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群众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有序推进,逐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突出重点、全面覆盖。以场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中心村和聚居点为重点整治区域,突出公路干线、河道、塘库、学校、医院、各类市场、农户庭院、房前屋后等环境治理,活动覆盖柳林全域,惠及广大群众。
——严明纪律、杜绝形式。各村(居)、各单位要将此项行动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实际,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搞“一刀切”“一阵风”,严禁搞突击应付、“大包大揽”,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确保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落在实处。
三、行动步骤
针对当前影响城乡环境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攻坚行动的热潮。
第一阶段:全面发动(1 月 29 日—2 月 3 日)
贯彻传达全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柳林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各村(居)、各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相结合,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摸排清理(2 月 4 日—2 月 17 日)
各村(居)、各单位开展好以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公路管护、河道整治、农村“四乱”整治、面源污染治理、秸秆禁烧、市场监管、行业管理、庭院整治为重点攻坚内容的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宣传动员工作,一方面从全镇全村层面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环境整治行动当中来,自觉治理自家的“小问题”,建言献策集中整治集体的“中问题”;另一方面认真摸排“十大攻坚行动”中涉及面上的重点“大问题”,报各行业部门归口收集整理后,提交镇党委政府统一研究后集中解决。
第三阶段:集中攻坚(2 月 18 日—4 月 30 日)
各村(居)、各单位要针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研究的议定事项抓好落实,集中力量开展好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公路管护、河道整治、农村“四乱”整治、面源污染治理、秸秆禁烧、市场监管、行业管理、庭院整治为重点的攻坚行动。
第四阶段:阶段总结(5 月 1 日—5 月 7 日)
总结集中整治成效,提炼经验做法,纵深推动“十大行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城乡环境提升行动。
四、攻坚内容
(一)全面推进垃圾治理。
治理要求:对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生活垃圾就近堆肥,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对灰渣、建筑垃圾等工业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对金属、塑料、玻璃、废纸等实施回收利用,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效率。将农药瓶、废电池等有害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在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对村庄路边、河边桥头、坑塘沟渠等地方堆砌的陈年垃圾分村分户进行排查,集中力量、限定时间、不留死角,全面清理。落实村(居)保洁员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与村(居)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建立长效城乡垃圾处理机制。
治理目标:做到无暴露垃圾、无明显污垢,打造卫生、整洁、有序、秀美的城乡环境。
治理重点:以镇环卫队牵头,将各村(居)和相关单位排查的重点问题归口整理后形成整治清单,提交镇党委政府统一研究后集中解决。
责任领导:何志勇
责任单位:镇环卫队、镇建管站、镇环保办、各村(居)。(排在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以下同)
(二)加快推进污水治理。
治理要求:加强对企业、养殖区、场镇、行政村、中心村、聚居点生活污水的治理,定期检查污水排放管道、处理设施等,严厉查处乱排污水的企业,取消非法养殖场,禁止污水、废弃物倾倒河流;疏通雨水管道、畅通水系循环,确保雨水不乱流。加强对场镇和村级公共厕所、户用卫生厕所粪污的清掏收运、粪液粪渣的资源化利用,严禁乱排乱放,污染环境。做到粪污处理达标、便器无粪迹、尿垢和杂物,厕所通风透气无异味。把镇村结合部、人口密集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河流两侧、交通干线沿线村作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域,清淤治理农村水井、水塘、小河沟、污水沟、臭水沟,逐步消除臭水体,改善水环境。
治理目标:做到无明显污水坑、臭水沟、水域漂浮物,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实现城乡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
治理重点:以镇建管站牵头,将各村(居)和相关单位排查的重点问题归口整理后形成整治清单,提交镇党委政府统一研究后集中解决。
责任领导:何志勇
责任单位:镇建管站、镇水管站、镇环保办、镇环卫队、各村(居)
(三)加强公路管护。
治理要求:积极开展以除杂草、除路障、除险情的“三清除”整治行动,确保道路沿线干净整洁、无垃圾;完善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顺畅,路面无积水,保持路面整洁畅通。加大对农村客运车、大货车等车辆超载、超员、超速的检查力度,确保交通安全。严禁在公路上挖沟引管通水,影响公路通行。定期对农村公路进行巡查,及时对损坏路面组织修复。加强对公路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村村通道路的急弯、陡坡、交叉路口、窄桥、村庄以及落差大、临崖、临水等路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采取设立防护栏、警示标志等防护设施,消除安全隐患,保证行车安全。
治理目标:实现全区道路路面干净整洁,交通通行顺畅安全,施工创面得到恢复。
治理重点:以镇交管站牵头,将各村(居)和相关单位排查的重点问题归口整理后形成整治清单,提交镇党委政府统一研究后集中解决。
责任领导:何志勇
责任单位:镇交管站、柳林派出所、柳林交警中队、镇环卫队、各村(居)
(四)全面加强河道整治。
治理要求:以清理河道两岸树挂垃圾、白色垃圾为重点,集中打捞水面漂浮物。抓紧河道、水沟疏浚清淤,解决堵塞、污泥堆积、杂草丛生、水质恶化等问题。清理和疏通塘库堰及农户住房四周水沟淤泥。坚持定期巡河,建立上下游联动实施河面保洁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整治河流及农村河沟,从严控制河流水库等水资源开发利用,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以严格保护辖区水环境为核心,围绕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协同推进生态修复、资源保护、污染治理,突出抓好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河道绿化美化。
治理目标:确保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
治理重点:以镇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将各村(居)和相关单位排查的重点问题归口整理后形成整治清单,提交镇党委政府统一研究后集中解决。
责任领导:熊维平
责任单位:镇河长制办公室、镇水管站、各村(居)
(五)严厉整治农村“四乱”。
治理要求:排查清理乱修乱建现象,按照规划布局,依法打击违规建房,严禁搭建“棚舍”等临时建筑。加大查处力度,严禁在场镇控制区内建房和加层,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房,严格执行农民建房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整治以村镇主干道、公路沿线、场镇街道两边为重点的占道堆积柴草、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杂物乱放、广告乱贴、摊点乱设等环境卫生顽疾,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杆线排列整齐规范。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从严审批林木采伐许可,开展木材运输秩序整顿和木材经营加工市场清理整顿等专项行动,加强木材加工企业监管,严肃依法处理非法采伐和收购现象。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搭建、乱倾倒、乱采挖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采石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治理目标:实现场镇面貌提升、农村环境改观、城乡管理水平提升、群众幸福感增强。
治理重点:以柳林国土所牵头,将各村(居)和相关单位排查的重点问题归口整理后形成整治清单,提交镇党委政府统一研究后集中解决。
责任领导:熊维平
责任单位:柳林国土所、镇建管站、镇林业站、镇交管站、镇水管站、镇环保办、镇安办、各村(居)
(六)加强面源污染治理。
治理要求: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推广适时揭膜、“一膜两年用”等技术,积极发展规模化生态养殖、绿色养殖。鼓励引导农户逐步实施“三退三进”(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场、进入合作社、进入市场循环),发展绿色养殖。对全镇销售农资的网点进行全面普查清理,严格加以管控。采取包括肥料化处理、能源化处理及饲料化处理三种方式处理畜禽粪便,采取秸秆代木、纤维原料、清洁制浆等新技术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业生产废弃物的无害化综合利用,培育壮大产业化利用主体,从宣传引导、政策激励、日常监管等方面综合施策,推动建立生态循环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建立安全用药制度,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环境日常监管,依法查处粪污不达标的养殖场。做好死亡家禽、牲畜的尸体处理工作。建立农药、化肥包装、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定点收集制度,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治理目标:实现区域内无暴露的生产废弃物,废旧农膜、畜禽粪污等得到有效资源化利用,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治理重点:以镇农综站牵头,将各村(居)和相关单位排查的重点问题归口整理后形成整治清单,提交镇党委政府统一研究后集中解决。
责任领导:熊维平
责任单位:镇农综站、镇畜牧站、镇环保办、各村(居)
(七)全面禁止秸秆焚烧。
治理要求:镇、村(居)签订秸秆焚烧目标责任书,明确禁烧及清运秸秆责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机械还田。加大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的巡查力度,对辖区秸秆、杂草分布情况进行全面摸底,适当调整人员力量部署,实施监控到位。对不听劝阻、焚烧秸秆的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造成火灾、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治理目标:确保任何时段和区域不出现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治理重点:以镇环保办牵头,将各村(居)和相关单位排查的重点问题归口整理后形成整治清单,提交镇党委政府统一研究后集中解决。
责任领导:吴江
责任单位:镇环保办、镇农综站、各村(居)
(八)切实加强各类市场监管。
治理要求:规范市场准入秩序,对生鲜猪肉、禽类等食品经营户必须做到依法登记,亮照经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干湿分区、划行规市、分类摆放,严肃整治超线摆放、占道经营、骑门经营,严肃查处家禽水产宰杀污水乱排行为。整治娱乐场所、商业促销、露天烧烤、夜啤酒等生活噪声和工地施工等建筑噪声。统一市场门头招牌,地面干净无垃圾,墙面洁净无广告,楼梯墙角无蜘蛛网,摊位店铺整齐划一,人行道、车行道无堆放乱放物品、无乱搭乱建。餐饮行业卫生设施、污水排放和油烟排放设施完备,店外不准堆放杂物,禁止将污水等随意排放。加强对市场清扫保洁人员日常清扫和保洁情况的监督、管理、问责力度,定期清扫、冲洗、除淤,做到无存积垃圾、无卫生死角。加强对各类市场消防泵房设施的日常管理,对进出消防通道进行彻底规范整治,对市场内使用明火现象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
治理目标:形成市场经营规范有序、环境卫生整洁、交通通行便利、生产生活有序的市容市貌。
治理重点:以柳林工商所牵头,将各村(居)和相关单位排查的重点问题归口整理后形成整治清单,提交镇党委政府统一研究后集中解决。
责任领导:阳季虹
责任单位:柳林工商所、镇食药所、镇安办、镇集管办、各村(居)
(九)加强教育卫生行业管理。
治理要求:加强对全镇各医院、卫生室、诊所等行业单位环境治理,严格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全面开展健康卫生知识普及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帮助学生养成文明习惯,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引领全社会家庭文明生活、文明出行、文明工作。包卫生,清除门前垃圾、油污、废弃物、积水等;包秩序,制止门前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乱张贴涂写、乱牵乱挂等行为;包绿化,加强对门前绿化的管护和设施的维护,严禁损坏花草树木、践踏草坪或占用公共绿地;包整洁,清洗门前建(构)筑物,保证墙体立面、橱窗、牌匾、灯箱、广告牌等符合规范要求;包设施,管护好门前人行道、路灯、井盖、垃圾桶、路牌、公交站牌等市政公用设施。
治理目标: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清洁卫生文明意识,养成健康卫生的生活习惯,打造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
治理重点:以柳林小学、柳林卫生院牵头,将各村(居)和相关单位排查的重点问题归口整理后形成整治清单,提交镇党委政府统一研究后集中解决。
责任领导:阳季虹
责任单位:各学校、各医院,各村(居)
(十)全力搞好庭院环境整治。
治理要求:利用村村响、坝坝会等形式,组织发动、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文明意识,形成“环境整治,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指导督促每家每户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做到门前三包和群众主体,家家户户庭院保持六整洁(室内整洁、家具摆放整洁、厨房整洁、厕所整洁、院坝整洁、畜禽圈舍整洁),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乱排乱倒,房前屋后无卫生死角。镇村老年干部协会、村民代表、环境卫生保洁员督促检查农户居室、房前屋后、院落卫生,对居家环境进行“日清扫、周大扫、月评比、季通报、年总结”的督查考核机制和激励措施,将检查评比结果及时公布在村级公布栏。
治理目标:做到家家户户庭院环境干净美丽。
治理重点:以镇老干部协会牵头,将各村(居)和相关单位排查的重点问题归口整理后形成整治清单,提交镇党委政府统一研究后集中解决。
责任领导:任东
责任单位:镇老干部协会、镇环保办、各村(居)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镇、村联动机制,实行双组长制压茬推进。镇挂包领导亲自督导、靠前指挥,每周至少到挂包村(居)督促指导 1 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镇专项督查组(组长:张文)要统筹协调,制定标准,组织力量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曝光突出问题。镇级各单位要组织职工深入帮扶户指导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本单位环境卫生开展常态化整治。各专项治理牵头单位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督查考核办法。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具体实施第一责任人,扎在前线调度推进整治工作,切实担当尽责,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干部、到组、到户,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镇级各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抓好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营造深厚氛围。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自觉承担起管理、保持、维护环境的责任。镇党政办和镇文广站全方位宣传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经验做法和相关知识信息,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全民支持的整治氛围。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实际行动感染和带动周围群众,形成共同守护美好家园的强大正能量。
(三)建立健全机制。将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动“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和开展教育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相结合,深入开展卫生村镇创建和卫生庭院、文明卫生户评选。将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着力提高村民文明健康意识,逐步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保障”的长效工作推进机制。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此项百日攻坚行动纳入各村(居)、各单位目标考核,作为单位表彰奖励和个人评优推荐的重要依据。由张文同志牵头,组织镇目督办、镇农综站、镇环保办、镇建管站、镇畜牧站、镇林业站、镇交管站、镇水管站、学校、医院等单位成立联合督查组,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及督查考核要求,在区级集中督查前开展集中排查和不定期抽查(区集中督查在2月3日、2月13日和3、4月底分4次开展),进行挂榜排名。连续两次被通报批评或排名后3位的,村两委负责人、驻村干部、镇挂包领导向镇党委、政府作检讨。在上级各项督查中因工作失误出现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从严追责问责。对区级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未能纳入清单整治的和行业牵头治理机制建立不健全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从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