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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9-10-28 11:19 来源: 柳林镇 作者:柳林镇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芦笋产业大发展:全镇24个村(居),其中20个村(居)纳入规划种植,2018年18个专业合作社种植芦笋1461.72亩,2017年种植476.7亩,共种植1938.42亩。不断优化现有芦笋栽植的管理模式,连线成片的芦笋产业“经济圈”基本形成。

  2、基础设施大夯实:共完成罐子沟—凤鸣垭路口等4条产业环线公路共18.5公里;推进“路长制”工作,“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和管养力度不断加大;新(改)建场镇公厕2处、垃圾中转站2个和临时停车场2个。

  3、社会事业大推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省级安全社区建设进一步巩固,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切实把治安防范措施延伸到群众身边;创新矛盾化解机制,全年共化解103个突出问题,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补助生活困难451户,医疗救助852人次,五保供养136人,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参保覆盖率达100%;建成标准化村级卫生室1个,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4、脱贫攻坚大巩固: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组织310名帮扶干部沉下去、贴着帮,到2018年底,实现120户369人稳定脱贫。

  二、机构设置

  柳林镇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为:柳林镇人民政府、柳林镇财政所、柳林镇会计核算中心、柳林镇计生办、柳林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柳林镇畜牧站、柳林镇林业站、柳林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柳林卫生院、来龙卫生院、柳林镇中心小学、柳林镇来龙中心小学、柳林镇初级中学.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7475.38万元,2018年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2960.59万元,增加20.4%。2018年支出总决算17272.05万元,2017年度支出总决算13782.92万元,2018年与2017年相比支出增加3489.13万元,增加25.3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747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45.38万元,占98.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0万元,占1.3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柳林镇本年支出合计1727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6.27万元,占比20.65%;项目支出13705.74万元,占比79.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475.38万元,支出总计17272.05万元。2018年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2960.59万元,增加20.4%。2018年支出总决算17272.05万元,2017年度支出总决算13782.92万元,2018年与2017年相比支出增加3489.13万元,增加25.3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柳林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48.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466万元,增长25.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柳林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48.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47万元,占3.79%;教育支出2941.07万元,占17.0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9.79万元,占0.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5.88万元,占10.64%;医疗卫生支出898.19万元,占5.21%;节能环保支出325.98万元,占1.89%;城乡社区支出6285.18万元,占36.44%;农林水支出3138.23万元,占18.19%;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23万元,占4.7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4.5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245.22万元,占1.4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7.41万元,占0.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7248.92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0.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67.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18.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6.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59.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2.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5.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43.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7.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2018年决算数为10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6.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76.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1.01万元(基本工资102.83万元;津贴补贴68.45万元;奖金6.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8万元;绩效工资20.4万元;医疗费3.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83万元(办公费46.36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82.87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4.8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2万元(生活补助5.3万元;奖励金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3.3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6.7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6.52万元)。

  2.教育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941.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18年决算数为22.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8年决算数为1388.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18年决算数为761.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744.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4.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4.18万元(基本工资467.82万元;津贴补贴206.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0.1万元;绩效工资214.9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06万元(办公费27.54万元;印刷费12.41万元;水费8.64万元;电费10.66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33.9万元;维修(护)费0.96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14.83万元;培训费17.89万元;公务接待费0.62万元;劳务费15.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74.64万元(生活补助558.06万元;助学金616.5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92.19万元(大型修缮392.19万元)。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89.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8年决算数为20.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2018年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3.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2018年决算数为2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5.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69万元;津贴补贴0.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4万元;绩效工资7万元;医疗费0.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8万元(其中办公费14.08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8万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835.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8年决算数20.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2.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9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8年决算数为24.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34.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18年决算数为4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18年决算数为6.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18年决算数为5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18年决算数为2.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8.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29.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02.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1.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44.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30.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722.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59.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69万元(基本工资14.7万元;津贴补贴0.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万元;绩效工资11.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8.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7万元(其中办公费0.38万元;差旅费2.98万元;培训费0.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04.62万元(其中:生活补助225.07万元;救济费753.9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25.5万元)。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898.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18年决算数为168.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29.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160.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18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49.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44.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12.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3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166.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8.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63.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3.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49.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1.57万元(基本工资64.99万元;津贴补贴7.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8万元;绩效工资55.71万元;医疗费1.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8万元(办公费61.03万元;印刷费3.2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6.84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专用材料费56.63万元;劳务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0.01万元(生活补助3.61万元;救济费63.96万元;医疗费补助210.7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99.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299.8万元)。

  6. 节能环保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325.98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18年决算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5.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2018年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98万元(生活补助5.98万元;生产补贴2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00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6285.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18年决算数为26.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197.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18年决算数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459.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679.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37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78万元(基本工资12.85万元;津贴补贴0.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9万元;绩效工资9.17万元;医疗费0.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31万元(办公费8.01万元;印刷费0.69万元;咨询费11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1.25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9.63万元(生活补助189.6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050.4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6037.1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27万元)。

  8. 农林水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3138.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83.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18年决算数为7.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2018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8年决算数为2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99.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8年决算数为15.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2018年决算数为39.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8年决算数为2.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2018年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2018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18年决算数为1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2018年决算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18年决算数为919.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2018年决算数为918.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2018年决算数为118.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2018年决算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74.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2018年决算数为6.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143.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219.19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5.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87.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2018年决算数为39.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43万元(基本工资55.53万元;津贴补贴1.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1万元;绩效工资38.26万元;医疗费1.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61万元(办公费20.49万元;印刷费0.8万元;差旅费8.09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劳务费22.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68.23万元(生活补助204.77万元;生产补贴131725万元;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46.21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80万元(国内债务付息8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94.9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6.6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179.1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款99.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万元)。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8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项):2018年决算书为8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82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823万元)。

  10、金融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45.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2018年决算数为1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决算数为59.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59.2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86万元)。

  12.其他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7.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7.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7.4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7.4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柳林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66.27万元。

  人员经费3172.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25.44万元、津贴补贴284.6万元、奖金6.53万元、绩效工资357.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1.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3.59万元、住房公积金59.22万元、医疗费8.9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8.92万元、生活补助721.58万元、医疗费36.02万元、助学金459.72万元、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40.85万元。

  公用经费39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5.14万元、印刷费17.12万元、水费14.14万元、电费19.78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74.54万元、维修(护)费2.96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20.93万元、培训费21.74万元、公务接待费6.82万元、专用材料费6.85万元、劳务费16.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11.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4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柳林镇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8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2万元,完成预算10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55万元,下降4.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5万元,下降7.46%。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厉行勤俭节约原则。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4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82万元,占57.7%。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柳林卫生院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6.8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1123人,共计支出6.8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区领导等指导检查工作,接待其他来我镇参观考察等所发生的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柳林镇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9万元。用于环境治理等基础建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人大活动经费”、“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基本财力保障”“四好公路养护”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总绩效为96分,评价结果为“优秀”。本部门组织了4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各项目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群众满意度较好,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人大活动经费”“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基本财力保障”“四好公路养护”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柳林镇人大活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9万元,执行数为1.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镇人大履职、工作开展和自身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未建立人大经费报告、审计制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在每年年初的人代会期间,向全体代表书面通报上一年度代表经费的落实和使用情况。同时,镇人大主席团主动邀请上级或同级审计部门对代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年度、届终审计。

  2.柳林镇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开展。

  3.柳林镇基本财力保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万元,执行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通过项目实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镇的财政钢性支出压力,有效防范债务增加风险,激发农村活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起到了基础性作用。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便民服务设施、技能培训等方面。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得到了提高,加快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

  4. 柳林镇四好公路养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村内道路养护工作的资金瓶颈问题,减轻了村级运转经费不足的压力,提高了村社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同时,项目的实施,改变了村道路长年养护不到位的问题,保障了道路的通畅,提升了农村的形象。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人大活动经费”“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基本财力保障”“四好公路养护”

  预算单位柳林镇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预算数:72.89万元执行数:72.8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72.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2.89万元

  其它资金:0其它资金: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实际完成目标

  72.89万元72.89万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完成数量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11

  项目完成指标完成质量符合标准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符合标准

  项目完成指标完成时效(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10

  项目完成指标完成成本(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10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产出效果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正面影响和效果正产出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达标率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项目达标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正面的影响和效果正影响

  效益指标可持续效益持续期限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期限可持续

  效益指标公平效益覆盖率受益群众率≥11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满意率满意率≥80%90%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人大活动经费”、“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基本财力保障”、“四好公路养护”开展了绩效评价,《柳林镇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柳林镇关运行经费支出167.83万元,比2017年减少13.02万元,下降7.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柳林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柳林镇公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房屋面积26031平方米,房屋资产1861.9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59.2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统计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纪检、检查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除上述外其他支出

  8.教育支出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除上述科目外的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除上述科目外的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站、群众艺术馆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上述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机构的运转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优抚对象医疗方面的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

  (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指政府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指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建管等方面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指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扶贫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支出(项):指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外的乡村其他公益性债务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5.交通运输支出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公路运输支出。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项):指按《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安排的专项用于各地逐年有序解决已经取消的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债务偿还、人员安置、养护管理和公路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支出。

  16.金融支出

  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1、基本情况:柳林镇地处巴中西南部,距巴城32公里,距恩阳13公里,成巴高速、G244国道纵穿南北,是巴中北上陕西、南下成都、重庆的重要交通要道。辖17个行政村,7个居委会,157个村(居)民小组,11677户,44195人,耕地面积24106亩,林地面积32237亩,幅员面积68平方公里,2018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680元。柳林镇是2013年全省“百镇建设试点行动”首批启动的21个重点镇之一,2014年7月成功跨入全国重点镇行列,先后成功创建省级环境优美示范镇、省级卫生乡镇、省级安全社区、省级生态乡镇和国家级卫生乡镇。

  2、单位情况:柳林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位于柳林府前大道41号,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辖13个预算单位,分别为:柳林镇人民政府、柳林镇财政所、柳林镇会计核算中心、柳林镇计生办、柳林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柳林镇畜牧站、柳林镇林业站、柳林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柳林卫生院、来龙卫生院、柳林镇中心小学、柳林镇来龙中心小学、柳林镇初级中学.

  (二)机构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等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年末实有人数257人,其中:柳林镇小学(来龙小学)167人,柳林卫生院(来龙卫生院)30人,政府及镇属单位60人(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3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17475.38万元,其中:

  1、年初结转结余823.53万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结转结余785.34万元,农林水支出结转结余38.19万元。

  2、柳林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48.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47万元,占3.79%;教育支出2941.07万元,占17.0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9.79万元,占0.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5.88万元,占10.64%;医疗卫生支出898.19万元,占5.21%;节能环保支出325.98万元,占1.89%;城乡社区支出6285.18万元,占36.44%;农林水支出3138.23万元,占18.19%;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23万元,占4.7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4.5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245.22万元,占1.4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7.41万元,占0.04%。

  3、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30万元,支出23.0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为保障下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村(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目标1:保障柳林镇在职人员60人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目标2:保障全镇17个行政村,7个社区居委会正常办公运转需求,保障村(居)干部基本报酬不低于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村级(居)组织办公经费不低于3万元/村的政策要求;目标3:保障包括村(居)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为村(居)居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等支出。2018年全镇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566.27万元,全年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预算编制准确,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8年专项预算项目严格按照追加要求,及时分配到各单位、各村居,并按实施进度拨款,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绩效目标设定在去年的基础上结合单位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整可行;绩效目标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范;绩效目标的实施过程由镇监督小组全程监督,监控内容涵盖资金到位情况、使用进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评价由镇绩效评价小组领导实施,采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法,客观公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2018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基础工作管理19分,绩效目标管理15分,绩效运行监控34分,绩效评价实施12分,评价结果应用16分,总绩效为96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存在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不合理,年内预算追加金额较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年终结转金额较大;

  3、预算执行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

  4、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1、深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是财政管理的核心环节,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目标,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是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必备条件。年初根据上年度情况,结合本年度计划及中长期绩效目标规划,合理编制年度预算。

  2、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年度内合理编制项目资金用款计划,督促各项目单位按进度实施项目及申报资金,避免资金长期滞留账上,未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3、强化支出预算管理,确保重点支出。牢固树立勤俭办事意识,反对铺张浪费,从严控制一般性公务开支,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和公务卡消费制度,加强对非生产性资金支出的管理,特别是“三公”经费的管理,做到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二是确保各项重点支出,严格执行支出预算,集中财力保工资、保民生、保稳定。

  4、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镇已将国有资产全部纳入资产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但重购轻管现象还是比较普遍。镇将制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起财产定期盘点制度,新增的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并设置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实物卡片,对资产进行日常跟踪管理和定期核查盘点。

   附件2

  2018年柳林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恩财预〔2019〕19号)文件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随即开展专项会议、组织专班对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认真自评,现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选点情况

  2018年柳林镇项目总支出13705.74万元,此次项目绩效评价选取了“人大活动经费”、“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基本财力保障”、“四好公路养护”、4个项目作为评价内容,共计72.89万元,占项目财政资金总额的0.53%。

  评价指标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2019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以项目决策(科学决策、绩效目标)、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绩效(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效益情况、受益群体满意度)作为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社会调查等方式,了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益等方面情况,收集相关数据,并进行初步分析判定。对项目现场评价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深入评价,并召开项目专题讨论会审,提出处理方案。

  基础数据

  柳林镇人项目全年预算数1.89万元,执行数为1.89万元。

  柳林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

  3.柳林基本财力保障全年预算数28万元,执行数为28万元。

  4.柳林镇四好公路养护项目绩效目标全年预算数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2019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为“优秀”。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各项目都为区财政直接下达的专项资金,必要可行,各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

  2、项目管理

  1.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各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追加单进行分配,及时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严格管理,遵循制度。在项目管理上,镇政府成立了财政项目支出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建设的副镇长任副组长,财政、建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建管项目实施、项目资金的拨付程序,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在资金拨付上,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制度等财经法规制度,资金拨付坚持按项目计划、工程进度和质量分阶段验收拨款,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

  3、项目绩效

  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各项目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群众满意度较好,具体情况如下:

  1.柳林镇人大活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9万元,执行数为1.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镇人大履职、工作开展和自身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未建立人大经费报告、审计制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在每年年初的人代会期间,向全体代表书面通报上一年度代表经费的落实和使用情况。同时,镇人大主席团主动邀请上级或同级审计部门对代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年度、届终审计。

  2.柳林镇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开展。

  3.柳林镇基本财力保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万元,执行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通过项目实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镇的财政钢性支出压力,有效防范债务增加风险,激发农村活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起到了基础性作用。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便民服务设施、技能培训等方面。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得到了提高,加快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

  4. 柳林镇四好公路养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村内道路养护工作的资金瓶颈问题,减轻了村级运转经费不足的压力,提高了村社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同时,项目的实施,改变了村道路长年养护不到位的问题,保障了道路的通畅,提升了农村的形象。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未建立项目资金定期报告制度,项目管理部门未将资金的分配、使用、完成情况定期报告镇党委政府。二是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落后,资金需求还很大,年初未预算项目经费,所有项目资金都是年终追加的,支出保障比较困难,影响了乡镇正常运转。三是重建设,轻管理,项目的养护管理制度还待进一步完善。四是项目建设申报和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项目资料还需进一步完善。

  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建立项目资金管理报告责任制,项目管理部门定期报告项目资金的申报、分配、使用及绩效等情况,确保项目资金在使用的过程中受到全方位的监督。

  二是将基础项目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在保障基本项目支出后,将乡村基础设施和场镇街道维护、环境卫生整治、防灾应急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经费等项目统筹纳入预算安排予以保障;对乡镇农业投入、信访维稳、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事关乡镇发展和稳定的事项,按照管理人口和地域、工作难易程度予以专项补助,安排固定工作经费。

  三是加强项目绩效评价考核力度。将各乡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日常管护将纳入年度乡镇财政目标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乡镇编制部门预算时的依据。

  四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严格实行乡镇报账制,项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工程款必须按施工进度支付,资金必须直接支付到施工方,工程报账资料要齐备,报账手续要齐全,项目的概(预)算和工程结算要规范、准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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