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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柳林镇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3-16 10:38 来源: 恩阳区柳林镇 作者:恩阳区柳林镇人民政府

 柳委发〔2020〕38号

  

中共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委员会

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柳林镇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现将《柳林镇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委员会

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

柳林镇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保质量,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聚焦短板弱项,对标脱贫退出标准,确保“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全面实现

(一)一超、两不愁

1.贫困户收入。按照全镇1424户3912人每户至少有1个增收项目、有1名家庭成员就业或政策兜底为底线,确保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脱贫标准。各村(社区)利用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支持发展“四小经济”,加大合作社、家庭农场、致富带头人培育,带动贫困户增收。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统计)、各村(社区)

2.村集体经济。健全完善29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经营、管理、监督、分配等机制,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实施好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保障村集体经济健康良序发展。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财政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就业扶贫。加强“就业扶贫基地”和相关产业企业有效投产运转,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务工,提升带贫能力。加大务工人员接送工作力度,分类别、分批次、分务工地点有序统筹组织输出,对有一定劳动力,但发展产业就业有困难的,通过公益性岗位等渠道就近就地解决。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劳保)、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镇农民工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4.保障兜底。继续做好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工作,实现应保尽保。落实好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确保贫困残疾人年均纯收入达到当年扶贫标准线。完善鳏寡孤独、重特大疾病、临时变故特殊困难群体和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落实国家优抚政策,做好贫困户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军烈属的优待、抚恤、褒扬工作。

牵头单位: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民政)

责任单位: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残联)、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各村(社区)

(二)住房安全有保障

1.排查整改农村危旧房。围绕是否有住房、是否享受住房安全政策、现有住房是否达标,重点抓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边缘户、监测户、特殊困难户的住房安全保障情况排查,全覆盖开展农村房屋安全性评定,因户施策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和整改时限,彻底整治农户居住环境,消除D级危房,排危加固C级危房。

牵头单位: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提升易地扶贫搬迁成效。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全镇564户易地扶贫搬迁户的资金拨付、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排查,进一步提升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对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的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搬迁对象不精准、住房面积和自筹资金超标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竣工竣收不合规、审计决算不及时、拆旧复垦不彻底以及后续扶持措施不充分等持续抓好问题整改。

牵头单位: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基本医疗有保障

1.加强贫困对象医疗扶助。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代缴,确保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继续做好“先诊疗后付费”和医疗惠民政策“一站办结”,切实解决贫困人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确保每村都有达标卫生室和合格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进程,大力推行远程诊疗服务,确保贫困人口区内应诊就诊。

牵头单位:柳林卫生院、来龙卫生院、万安卫生院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加强特殊困难救助扶持。对罹患37种国家确定的重大疾病的贫困患者,明确诊疗路径,实施集中救治。对长期慢性病患者,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签约率和服务到位率均要达到100%。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全部纳入特殊门诊保障范围。落实《巴中市恩阳区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对享受现有医疗保障政策后,自付费用仍较高的贫困家庭进行救助,重点倾斜重大疾病患者。

牵头单位:柳林卫生院、来龙卫生院、万安卫生院

责任单位: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劳保、民政)

(四)义务教育有保障。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六长”责任制,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学生因贫失学辍学。强化学校控辍责任,增强学校吸引力,切实帮助关爱各类困境儿童和学习困难学生,做好心理疏导,化解厌学情绪。

牵头单位:柳林中学、柳林小学、来龙小学、万安小学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紧扣重点难点,不断健全完善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一)综合施策严防返贫致贫

1.精准摸排对象。充分运用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成果,重点关注14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临时困难户等三类群体,加强风险管控,防止致贫返贫。

牵头单位: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任单位: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民政)、相关帮扶单位、相关帮扶干部、各村(社区)

2.动态监测管理。通过经常性联系和帮扶,按照“排、访、评、录、测、补、销”七步工作法,对三类重点对象进行全面监测、全程记录、动态管理、常态帮扶,分类逐级建立动态监测管理台账。

牵头单位: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任单位:相关帮扶单位、相关帮扶干部、各村(社区)

(二)激活群众脱贫内生动力

1.宣传引导。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帮扶干部要加强群众感恩奋进教育,各村(社区)办好用好“农民夜校”,利用国家“扶贫日”系列活动,积极协助收集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和实物展陈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体媒介宣传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和事迹,讲好“恩阳”扶贫脱贫故事,扩大社会对脱贫攻坚的知晓度、认可度。

牵头单位: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各村(社区)

2.基层治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推进帮扶单位党组织与帮扶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加强综治中心建设,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提升村容村貌乡风文明工作机制,扎实抓好乡村综合环境治理。健全简单易行、人人遵从的村规民约,形成互帮互助、互相追赶、同心奔小康的文明风尚。

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司法所、信访工作办公室、相关帮扶单位、各村(社区)

3.风险防控。加大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整治基层扶贫“微腐败”,对有责不尽、有职不履、有问题不解决、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及时从严查处、通报、曝光违纪违法责任人。加强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综合运用贷款催收、续贷展期、风险代偿、依法清收等措施,扎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杜绝贫困户将贷款用于日常生活开支、理财、投入合作社等非生产性支出。

牵头单位:镇纪委、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镇扶贫开发办公室)、镇财政所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深化扶贫领域作风治理

1.清零问题整改。全面清查整改脱贫攻坚以来中央、省、市反馈的各类督导、督查、巡查、审计、考核、评估、验收等脱贫攻坚领域问题,分级分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确保2020年6月底前逐一销号、全部清零,以问题整改促进脱贫攻坚提质增效。

牵头单位: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规范管理项目资金。坚持与脱贫攻坚无关、提高脱贫标准、无减贫带贫机制、无绩效目标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库的原则,规范管理运用脱贫攻坚项目库。8月底前全面完成2014-2019年度所有扶贫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决算。

牵头单位:镇纪委、镇财政所、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四)核实核准贫困对象信息。在国家、省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平台(手机APP)对贫困户基本信息和各年度帮扶措施等信息数据常态核实核准,并完善帮扶手册、明白卡等户档资料,严禁将帮扶手册、明白卡等推倒重来,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严格按照程序对全镇所有因新生、婚入、户籍迁入等人口自然增加或死亡、婚出、户籍迁出、农转非等人口自然减少的贫困对象,分类分级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确保扶贫政策落地落实。

牵头单位: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任单位:相关帮扶单位、相关帮扶干部、各村(社区)

三、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做到工作力量不减、队伍不散,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为统揽,严格落实“双组长”责任制,全面完成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遍访贫困对象制度,保持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力量不减、队伍不散,全面做好国家、省脱贫普查验收。

牵头单位: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镇扶贫开发办公室)、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相关帮扶单位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加强帮扶力量。加强脱贫攻坚干部培训,确保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和新上任的镇村干部全部轮训一遍,增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能力。坚持现有帮扶体系不变,驻村工作队、贫困村第一书记继续全脱产驻村,帮扶干部要持续落实“一封信”明确的5件事和帮扶8项工作任务,每月按4次要求深入帮扶户家中开展帮扶工作。

牵头单位: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相关帮扶单位、相关帮扶干部、各村(社区)

(三)加强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扶贫日系列活动和中国社会扶贫网等捐赠平台,广泛动员社会企业、爱心组织和爱心人士等资源力量,加强社会扶贫力度。积极开展金秋助学、万企帮万村等活动,大力实施顶梁柱健康扶贫保险项目和百工技师工程,力争惠及更多的贫困人口,进一步带动群众脱贫奔康。

牵头单位: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任单位: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劳保)、各村(社区)

(四)加强监督管理考核。围绕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常态开展督促指导和督查,重点对“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驻村帮扶、项目资金管理等薄弱环节严格监督管理,全面整治松劲闪火、责任悬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严不实、不精不准等现象和问题,对问题整改不到位、作风不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加大对群众公认、业绩突出的扶贫一线干部表彰推荐力度,充分激发干事动力。

牵头单位:镇纪委、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镇扶贫开发办公室)、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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