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中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委办〔2021〕16号)《中共巴中市恩阳区委办公室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中市恩阳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恩委办〔2021〕46号)精神,全面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管理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班子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实行镇主要领导总负责,班子成员分村负责,逐级明确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针对各村(居)林业发展现状,分类指导、因林施策,科学管理、规范管理,推进我镇森林资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林业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持续当发展,科学利用林业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考核目标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五)坚持依法治林、完善机制。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严格依法治林管林,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三、主要目标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高科学利用水平。到2021年底,全面推行林长制,设立辖区内镇、村(居)两级林长,构建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保护管理发展森林资源责任体系。到2025年,党政领导责任体系更加健全,构建起权责明确、监管严格、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发展机制;全镇林地等生态用地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质量得到有效提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年度森林火灾控制率在0.1‰以下,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建立完善的森林生态安全体系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到2035年,全镇森林保护管理发展责任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显著提升,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实现林农增收、林业增效。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镇级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领导,全面有效开展林长制工作。建立镇级林长制工作责任小组,并设立镇级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在森林防灭火办公室,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张部民同志负责。
总林长:苟晓波 党委书记
李吉渊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林长:任 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陈飞翔 党委副书记
陈勇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 晨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赵宏涛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宣传委员
马国柱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阳季虹 副镇长
苟丽娟 副镇长
成 员:张 文 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建明 镇党政办工作人员、文广站站长
杨 彬 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朱 伟 镇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彭 鹏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陈顶泽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刘 晓 镇应急管理中心负责人
蒋碧武 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孙文刚 镇统计站站长
彭 鹏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红明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从柏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杜 玲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二)镇级工作职责
镇级林长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管理,制止并配合查处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林业岗位人员、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做好灾害预防和处置相关工作,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镇级副林长协助林长工作,落实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发展和安全任务。工作成员按各自职责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三)村级组织机构
铜城寨社区
林 长:杨 杰 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副林长:李光友 社区支部副书记
李钟敏 社区副主任
成 员:陈 蓉 社区文书
何碧华 生态护林员
陈 彬 生态护林员
人和寨村
林 长:许卫星 村支部书记、主任
副林长:程 功 村支部副书记
龙开武 村副主任
成 员:王宗云 村文书
赵桂芳 生态护林员
卢作胜 生态护林员
程 明 生态护林员
天猫村
林 长:杨大华 村支部书记、主任
副林长:李桂龙 村支部副书记
韩科军 村副主任
汤春梅 村副主任
成 员:党续文 村文书
熊成贵 生态护林员
李 容 生态护林员
韩科勇 生态护林员
罐子沟村
林 长:张晓林 村支部书记、主任
副林长:张朝明 村支部副书记
易 广 村副主任
成 员:刘 艳 村文书
韩耀锋 生态护林员
玉金社区
林 长:王 波 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副林长:刘大军 社区支部副书记
蔡 英 社区副主任
成 员:钟康林
齐都村
林 长:谭友才 村支部书记、主任
副林长:杨仕才 村支部副书记
王良坤 村副主任
成 员:杨翠华 常职干部
杨 杰 村文书
柏秀华 生态护林员
赵琼芳 生态护林员
刘春梅 生态护林员
王宗强 生态护林员
七颗石村
林 长:肖开富 村支部书记、主任
副林长:钟雪梅 村支部副书记
杨维乾 村副主任
成 员:杨斐焱 村文书
赵星阳 生态护林员
钟容方 生态护林员
海山村
林 长:韩渭才 村党委书记、主任
副林长:王虎臣 村党委副书记
刘 俊 村党委副书记
饶 军 村副主任
蔡光荣 村副主任
成 员:肖艳敏 村文书
饶梓民 生态护林员
罗叔华 生态护林员
韩 利 生态护林员
刘秀华 生态护林员
黄 军 生态护林员
凤鸣垭社区
林 长:蔡大刚 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副林长:蔡光礼 社区支部副书记
钟文前 社区副主任
刘祥志 社区副主任
成 员:刘祥科 社区文书
钟前伦 生态护林员
钟家坝社区
林 长:蔡文伦 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副林长:崔 欧 社区支部副书记
王大政 社区副主任
成 员:王大国 社区文书
崔广敏 生态护林员
新凤社区
林 长:蔡光勇 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副林长:程 前 社区支部副书记
张平昌 社区副主任
成 员:蔡 清 社区文书
张中友 护林员
凤翔社区
林 长:唐国华 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副林长:唐玉梅 社区支部副书记
罗 敏 社区副主任
邓 俊 社区副主任
成 员:李 军 社区文书
白秀琼 生态护林员
陈 凯 生态护林员
何明秀 生态护林员
桅杆垭村
林 长:仲桂琦 村支部书记、主任
副林长:张小波 村支部副书记
吴山中 村副主任
成 员:刘玲丽 村文书
吴廷术 生态护林员
来龙村
林 长:肖淑蓉 村支部书记
副林长:熊新遗 村支部副书记、主任
文永成 村副主任
龙丛江 村副主任
成 员:唐延国 村文书
陈光荣 生态护林员
双柏垭村
林 长:李鹏跃 村支部书记、主任
副林长:罗艳俊 村支部副书记
罗继华 村副主任
成 员:杨 蓉 村文书
傅廷国 生态护林员
凤凰坝村
林 长:余 杰 村支部书记
副林长:董定华 支部副书记
吴廷红 村主任
成 员:张琳华 村副主、文书
岳秀学 生态护林员
周禹明 生态护林员
苟金山村
林 长:王怀荣 村支部书记、主任
副林长:付国方 村支部副书记
李秀梅 村副主任
成 员:李国明 村文书
孙中平 生态护林员
祝诗赵 生态护林员
金龙社区
林 长:刘新平 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副林长:陈橹成 社区支部副书记
赵永灵 社区副主任
饶仕清 社区副主任
成 员:刘 伟 社区文书
盐井村
林 长:江 兴 村支部书记
副林长:岳秀贵 支部副书记
韩才文 村主任
成 员:马菊芳 村副主任、文书
马翠华 生态护林员
王伦飞 生态护林员
唐家梁村
林 长:蔡礼伦 村支部书记、主任
副林长:王明国 村支部副书记
何志猛 村副主任
成 员:蔡春华 村文书
乔 国 生态护林员
蔡建伦 生态护林员
李仁前 生态护林员
北斗社区
林 长:廖 波 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副林长:曾忠明 社区支部副书记
廖继永 社区副主任
成 员:王 丽 社区文书
刘雪梅 生态护林员
(四)村级工作职责
村级林长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发展和安全具体工作,开展日常巡护和宣传,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定期上报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等情况。
五、建立末端监管机制
镇建立“林长﹢警长”制度,由柳林派出所按每个村(居)至少指派1名警员任林区警长,增强维护辖区森林生态安全能力。
村级建立“林长﹢监管员﹢护林员”的“一长两员”制度,由村支部至少选派1名干部任监管员,实施区域森林资源安全发展网格化监督管理。
六、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实行各级林长分级负责,将林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各项制度落实、工作任务完成和执法监督等情况,以及衡量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发展成效的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灭火等重要指标纳入林长制目标考核体系,加强对林长制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保护森林资源。依法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公益林管护,严格执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支持古树名木认捐认养。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森林资源保护,禁止毁林开垦。强化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按照采伐限额规定实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禁止违法采伐森林。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保护生物多样性,强化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三)强化森林生态修复。持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重点林业工程。加强工矿废弃地、工程创面、灾损创面植被恢复。建设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人家,统筹城乡绿化美化,打造通道绿化景观带。落实绿化责任,推进“互联网+”义务植树,创新履责方式,提高尽责率。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强化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建设等森林经营活动。
(四)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将森林灾害纳入防灾减灾体系,建立联防联治机制,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升综合防控能力。加强森林火灾预警监测、巡山护林、应急物资等防灭火力量和装备建设,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有序加强防火隔离带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组织火灾扑救,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人为森林火灾、不发生扑救人员伤亡。加强外来物种、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抓好松材线虫病、蜀柏毒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依法打击违法使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釆滥挖野生植物、非法经营利用疫木、违规野外用火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深化林业改革发展。加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管理,落实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规范林权流转,支持林权抵押贷款。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发挥资源优势,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大力培育森林康养产业,打造森林康养目的地,推进木本中药材、木本油料、林下种养殖、花卉苗木等林业产业发展。挖掘森林资源多种功能潜力,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绿色惠民产业,不断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是辖区内建立推行林长制和保护管理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村(居)党支部书记是本辖区内林长制第一责任人,村委会成员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保护管理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村(居)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相关制度,梳理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强化工作措施,配备工作力量,确保体系责任到位、制度政策到位,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保障工作经费。镇人民政府要落实保护管理发展森林资源所需资金,加大森林资源管理、生态修复、护林队伍、执法监管、资源监测调查、信息化建设、森林防灭火、有害生物防治、古树名木保护和林长制宣传等经费投入,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推进。
(三)健全工作制度。建立林长制运行规则,落实林长会议制度。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常态化开展督查指导。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通报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发展和安全工作情况。各村(居)民委员会每年12月5日前向镇林长制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情况。
(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宣传栏、LED显示屏、宣传册、会议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每年公布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发展和安全工作情况,探索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全社会保护管理发展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意识。
(五)强化督导考核。林长制工作纳入对各村(居)、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员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上级林长可以约谈下级林长,约谈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推进林长制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扬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