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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三汇镇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10-17 10:40 来源: 三汇镇 作者:三汇镇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和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机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代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镇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始终坚持发展定力,突出重点,真抓实干,行业职能切实履行,脱贫攻坚加大力度,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全镇各项工作有序推进。2017年我镇农村经济总收入达2520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840万元,增长率为1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709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93元,增长率为8%;引领回乡投资307.1万元,扩大产业发展规模,发展芦笋1000余亩,巴山土鸡养殖10000余只,香桃种植100余亩,无花果种植120亩。引进百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高山魔芋产业园,目前已建成核心园区300亩;完成6.52公里连片扶贫开发村道拓宽,完成2.3公里产业路硬化,完成7公里社道路硬化,完成5个村12.7公里“金土地”项目道路硬化。

  二、部门概况

  三汇镇下属二级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为:三汇镇人民政府,三汇镇财政所,三汇镇会计核算中心,三汇镇中心小学,三汇镇雪山中学,三汇镇民政服务所,三汇镇雪山卫生院,三汇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三汇镇建管站,三汇镇农综站,三汇镇畜牧兽医站,三汇镇林业站,三汇镇水管站。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三汇镇本年收入合计6553.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53.1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三汇镇本年支出合计659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5.26万元,占48.47%;项目支出3396.56万元,占51.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三汇镇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总决算6553.13万元。支总决算6591.8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11.73万元,上升12.18%;支出增加734.02万元,上升12.5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汇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1.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支出增加734.02万元,上升12.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汇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1.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8.41万元,占7.86%;教育支出1336.13万元,占20.2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3.62万元,占0.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9.39万元,占18.5%;医疗卫生支出793.51万元,占12.04%;节能环保支出230.07万元,占3.49%,城乡社区支出50.91万元,占0.77%;农林水支出2165.24万元,占32.85%;交通运输支出46万元,占0.7%;金融支出5万元,占0.0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162.55万元,占2.47%;其他支出1万元,占0.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518.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0.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02.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5.23万元,完成预算,决算数等于预算数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9.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47.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6.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6.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5.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79.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教育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336.13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17年决算数为4.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7年决算数为570.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17年决算数为510.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98.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2.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63.62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7年决算数为13.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 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7.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0.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219.39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7年决算数为10.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2.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85.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决算数为23.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17年决算数为29.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150.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7年决算数为12.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1.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17年决算数为2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2017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17年决算数为4.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17年决算数为16.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7.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0.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1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78.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0.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4.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43.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271.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80.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793.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6.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2.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17年决算数为395.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44.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57.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17年决算数为1.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63.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32.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76.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2.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36.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15.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7.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节能环保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30.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2017年决算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17年决算数为14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救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4.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54.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50.91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15.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14.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7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165.24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47.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7年决算数为204.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2017年决算数为66.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4.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7年决算数为19.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2017年决算数为41.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7年决算数为22.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87.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17年决算数为19.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85.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17年决算数为166.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2017年决算数为441.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2017年决算数为13.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3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产业化经营(项):2017年决算数为251.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18.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241.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33.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8.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17年决算数为16.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交通运输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46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17年决算数为16.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金融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62.55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2017年决算数为111.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50.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三汇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95.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56.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39.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汇镇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06万元,完成预算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6年相比减少0.14万元,下降1.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2万元,增加原因为年初预算将其他交通费支出列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4万元,下降3.61%。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厉行勤俭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2.16%,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06万元,占97.84%,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2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将其他交通费支出列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9.0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8批次,1,519人,共计支出9.0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工作检查,本级工作检查,本级信访维稳等公务活动开支。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三汇镇2017年无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汇镇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0万元,是用于农村基础设置建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三汇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27万元,2017年度,三汇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35万元,比2016年增加36.92万元,上升29.22%,主要上升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三汇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三汇镇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整体绩效自评,共编制绩效目标22个,涉及财政资金6591.8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总绩效为96分,评价结果为“优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项部门资产管理不够细化,以前年度报废资产未及时清理;建议深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合理性、科学性,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指统计、信息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指财政事务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指财政事务方面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指纪检、检查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初中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指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群众文化: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站、群众艺术馆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指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指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指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抚恤-伤残抚恤:指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抚恤-义务兵优待: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抚恤-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抚恤-其他优抚支出:指上述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安置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指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指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指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指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机构的运转支出;特困人员供养-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物方面的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中医药-其他中医药支出:指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体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社会保险补助:指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退耕还林-退耕现金:指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建管等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农业-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农业-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农业-农村道路建设: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林业-林业事业机构:指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林业-森林培育:指育苗、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林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林业-其他林业支出:指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水利-水利技术推广: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扶贫-一般行政管理事物: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扶贫-生产发展:指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扶贫-社会发展: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支出;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产业化经营项目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指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指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5.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指公路运输支出;车辆购置税支出-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支出。

  16.金融支出-金融发展支出-其他金融发展支出:指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1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是指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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