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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上八庙镇人民政府关于收取2021年场镇环境卫生服务费用的通知

2021-12-03 14:49

文庙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场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单位、居民生活环境改善,经镇政府办公会议决定,坚持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和“取之于场镇、用之于场镇”的原则,收取环境卫生服务费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卫生服务费收取的目的意义

进一步抓好场镇环境卫生管理,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健康发展,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构建文明和谐社会。抓好场镇环境综合整治是长久必然之路,是辖区内全体干部、职工、居民的重要职责。因此,居委会和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在努力抓好环境卫生工作的同时,按规定标准收取和交纳环境卫生整治费用。

二、卫生服务费收取的范围

凡居住和生活在上八庙场镇规划区内的机关单位、生产企业、经营门市、临时摊点、营运车辆、场镇居民暂住居民等均应履行缴纳义务。

三、卫生服务费收取的标准

(一)镇属各单位的卫生服务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收取(附后)。

(二)餐馆按经营场地实际面积每平方米每月收取卫生服务费0.5元。

(三)临街经营的门市每月收取10元。

(三)临时摊点每个逢场天收卫生服务费2元。

(四)居民户、暂住户每户每月收取卫生费8元。

四、卫生服务费收取的规定时限

(一)机关单位卫生服务费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二)餐馆、门市、居民户每月缴纳。

(三)在建工程的卫生服务费按建筑面积一次缴纳。

五、卫生服务费滞缴、拒缴的处罚办法

(一)未按时足额缴纳卫生服务费的单位和个人,按每月3%的标准加收滞纳金。

(二)拒缴卫生服务费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纳入个人征信管理,同时社区有权拒绝其享受清洁服务。

六、卫生服务费的使用和管理

(一)所收卫生服务费全额入库社区财政会计核算中心专用账户。

(二)所收卫生服务费由社区拟造计划、分项立据、政府监督全额用于场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范围,严禁挤占和挪用。

七、卫生服务费收取的组织领导

为了强化卫生服务费的收取和管理工作,镇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社区书记任副组长,镇属相关单位(建管、水管、农综、文广站等)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人居环境提升、督促、落实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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