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等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脱贫任务全面完成。坚持把高质量脱贫攻坚放在首位,兼顾非贫困村、户,实现均衡发展。一是针对2018年拟退出的贫困户,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对照“一超六有”脱贫标准,64户173人全部顺利通过脱贫验收。二是严格按照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责任的工作要求,持续做好双石村、法华村等4个摘帽村和617户、1945人已脱贫户精准帮扶工作,常态开展“回头看、回头帮”活动,实现全覆盖自查4次,整改国家、省市区各级暗访督查反馈问题282条,完成全国扶贫信息管理子系统706户贫困户信息录入校核工作,无一错误。三是对全镇非贫困村帮扶按照年初制定的方案深入推进,全面完成11个非贫困村集体经济改革工作,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四是持续开展“五大教育”“五大培训”,群众生产技能、感恩奋进等不断增强。
2、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一是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全面完成机场快速通道、弃土区、净空处理区以及机场附属工程等重点区域30户房屋的拆迁、砍伐残次林300亩,妥善解决864人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3个村的集体资产核算,顺利启动机场建设拆迁安置还房前期工作,确保了机场校飞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法华村、双石村等3个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聚居点完成主体建设和风貌,拆除房屋220多座复垦土地210多亩。三是场镇棚户区改造工程相关手续加快办理,农贸市场基本建成。四是兴隆卫生院已建成,区人民医院兴隆分院顺利开工建设。五是易地扶贫搬迁圆满收官,全部搬迁入住,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全部完工,拆旧复垦率达99%。
3、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一是芦笋产业实现重大提升,关公庙村—插旗村100亩芦笋产业连示范区片全面建成,完成新植芦笋200亩的目标任务。二是依托喻秉渊廉政文化产业园为架构的乡村旅游示范园基本形成,2000多亩桃梨橙柿、葡萄、甘蔗、猕猴桃等优质果蔬特色农产品全面投产,200亩观光优质红梨产业园全部种植到位。三是北斗村、双石村肉牛养殖场全部建成,已规划入栏肉牛200多头,投资450多万元在双石村、关公庙村、金鸭村连片发展牧草种植800多亩。四是法华村、玉皇村、双石村等发展生态水产养殖1300亩,预计年出产水产品5万多斤,预计带动群众实现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
4、其他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坚决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保卫战,开展扬尘污染、秸秆焚烧、河道滥挖滥采等专项治理12次,停产整顿非法销售砂石点位2个。二是安全生产零事故,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20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0多份,全部限期整改到位,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三是信访稳定工作扎实有效,没有发生进京赴省非访、集访,重点人员全部纳入管控范围。四是“三违”整治重点突出,紧盯重点规划区域,把握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各类动态巡查100多次,没有新增一处“三违”。五是全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认真开展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召开专题学习会议10多次,组织村(居)三职干部系统性培训1次、到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1次;深化政务服务工作,“三办”服务工作顺利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群众投诉率为零。
二、机构设置
兴隆镇下属一级单位1个,二级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9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兴隆镇收入总计7,635.11万元、支出总计7,444.5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1,833.52万元,下降19.36%,支出减少2,396.32万元,下降24.3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及上级部门预算划转的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7,63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30.11万元,占99.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占0.07%。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7,44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7.20万元,占37.31%;项目支出4,667.31万元,占62.6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635.11万元、支出总计7,444.5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33.52万元,下降19.36%;支出减少2,396.32万元,下降24.3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及上级部门预算划转的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44.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396.32万元,下降19.3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及上级预算划转的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44.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71万元,占4.90%;教育支出1,480.33万元,占19.8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25万元,占0.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6.52万元,占19.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9.86万元,占6.71%;节能环保支出140.07万元,占1.88%;城乡社区支出1,301.70万元,占17.49%;农林水支出2,018.35万元,占27.11%;交通运输支出10.00万元,占0.13%;金融支出4.50万元,占0.06%;住房保障支出93.81万元,占1.26%;其他支出7.41万元,占0.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444.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8年支出决算为364.71万元,完成预算100%。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18年决算数为11.34万元,完成预算100% 。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 :2018年决算数为1.53万元,完成预算100% 。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10.56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6.93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0.73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8.44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28.47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1.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7.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6.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17.60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 2018年支出决算为1,480.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18年决算数为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8年决算数为615.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18年决算数为408.70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439.13万元,完成预算100%。
(5)教育支出(类)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2.20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8年支出决算为47.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2018年决算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8年决算数为13.33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2018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9.32万元,完成预算100%。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20万元,完成预算100%。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4.40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8年支出决算为1,476.52万元,完成预算100%。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8年决算数19.9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6.7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58.43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8年决算数为6.69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0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18年决算数为8.30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18年决算数为6.69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18年决算数为15.09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5.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18年决算数为3.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1.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33.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其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537.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9.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3.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28.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357.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87.8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年支出决算为499.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8.5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18年决算数为79.6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63.9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75.2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2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3.2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8.5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17.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82.7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2.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61.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15.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5.39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40.07万元,完成预算100%。
(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2018年决算数为8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8.57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2018年决算数为5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301.70万元,完成预算100%。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18年决算数为8.8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77.4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18年决算数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136.8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8年决算数为2.2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64.3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018.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32.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18年决算数为3.7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2018年决算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8年决算数为2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82.2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8年决算数为17.4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2018年决算数为2.10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8年决算数为4.3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2018年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18年决算数为6.7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2018年决算数为7.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4.7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18年决算数为420.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2018年决算数为368.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2018年决算数为70.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2018年决算数8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75.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2018年决算数为11.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产业化经营(项):2018年决算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23.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181.51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5.56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2018年决算数为73.31元,完成预算100%。
(25)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50万元,完成预算100%。
9.交通运输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2018年决算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金融支出: 2018年决算数为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93.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2018年决算数为6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决算数为33.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其他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7.4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7.4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7.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63.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4.74万元、津贴补贴70.97万元、奖金4.24万元、绩效工资348.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0.2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9.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79万元、抚恤金207.40万元、生活补助240.73万元、救济费658.17万元、医疗费补助83.09万元、医疗费19.34万元、助学金19.05万元、奖励金0.18万元、住房公积金92.6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6万元。
公用经费314.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0.94万元、印刷费6.58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4.27万元、电费8.79万元、邮电费2.71万元、物业管理费1.89万元、差旅费75.78万元、维修(护)费12.84万元、会议费7.15万元、培训费8.25万元、公务接待费6.73万元、劳务费11.19万元、工会经费12.79万元、其他交通费1.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3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9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3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7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7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6.7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151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7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区级各主管部门到镇检查工作的伙食团用餐费。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兴隆镇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了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支出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兴隆镇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执行情况较好,整体运行符合预算要求。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执行情况较好,项目管理较为规范,设立了专账核算;项目进度相对预期效果较好,整体项目推进较快。通过对2018年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情况的综合考评,总体得分92分。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3万元,执行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按照恩阳区委、区政府及区财政局的文件要求,兴隆镇2018年度基本财力保障主要包括: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整治、镇风文明建设、防灾应急救助、安全生产监管、维稳信访调解、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支出。重点保障:场镇街道维护、环境卫生整治、镇风文明建设、信访维稳等项目,严格要求,确定标准,及时到位资金,加强项目管理,统筹安排,自主使用、提高资金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满意度,严禁违规操作,挪作他用。
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兴隆镇场镇及机场周边整体环境面貌,提升了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惠及了兴隆镇22000余人和周边6个乡镇30000多人,增强了“清风兴隆、空港小镇”的地区影响力,为招商引资和项目争取扩大宣传渠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治理水平,达到了乡镇财力保障预期的效果。
发现的主要问题:1.镇人民政府在财力保障资金安排上,场镇街道维护、环境卫生治理、防灾应急救助等方面的资金保障力度不够,多用于创新社会管理、阵地建设、乡风文化建设等运转保障。2.镇基础设施落后,保障项目多,严重缺乏资金;3.乡镇财力保障项目资金缺口大,难以弥补。4.乡镇财力保障项目虽已实施,但缺乏维护、管护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1.进一步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精细化建设;2.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经费管理;3.积极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和财务公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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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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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兴隆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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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3 |
执行数: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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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3 |
其中-财政拨款: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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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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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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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支出结构,给力民生持续发展;细化财政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深化财政改革,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
优化了支出结构,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细化了财政管理,确保了资金安全高效,提高了依法理财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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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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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 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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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20分) |
科学性 |
围绕保障重点,紧扣发展大局(3分),科学编制绩效目标(2分) |
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策,科学编制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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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性 |
与相关政策文件对比分析(5分) |
与国家、地方政策及发展战略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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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 |
问卷调查、访谈等形式(5分) |
合理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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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性 |
是否通过公开、公平或竞争性立项(5分) |
目标群体公平享受政策、政策资源配置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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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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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落实 (30分) |
制度建设 |
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管理制度、办法的制定情况(3分),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3分) |
管理制度、办法健全,保障措施规范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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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 |
人员工作分工情况(3分),工作台账的建立情况(3分)政府的政策导向,是否带动社会资本投入(6分)政府的政策导向,是否带动社会资本投入(6分) |
人员配备到位;资金拨付及时,无违规情况;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的影响比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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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效率 |
分析实施政策前后目标区域状态变化(6分) |
有明显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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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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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绩效 (50分) |
社会效益 |
区域经济及相关企业经济效益情况(7分) |
带动了公共服务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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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区域经济及相关企业经济效益情况(7分) |
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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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是否环保节能(5分),是否通过环保验收(5分) |
较好,对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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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 影响 |
事业发展的可持续情况(3分),促进管理水平提升情况(2分)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形式,了解受益群体的可持续需求(3分)是否存在多项财政政策在同一方向、环节或范围内,多批次支持企业发展(5分) |
较好,体现了可持续发展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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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满 意度 |
问卷调查、访谈等形式了解公众、服务对象、目标群体满意度(10分) |
满意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兴隆镇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兴隆镇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兴隆镇自行组织对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兴隆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13万元,比2017年减少20.76万元,下降8.91%。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开支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兴隆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扶贫和基础设施项目的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兴隆镇共有车辆0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义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统计、信息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事务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事务方面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纪检、检查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教育支出:(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指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站、群众艺术馆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几个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指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指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项):指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机构的运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时候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3)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指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建管等方面的支出。
(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时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6)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反映你要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不在,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也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6)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7)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指育苗、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9)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11)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指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3)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4)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16)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7)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8)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支出。
(2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产业化经营(项):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产业化经营项目支出。
(21)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23)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费补贴(项):指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24)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7.交通运输支出: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指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18.金融支出: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兴隆镇目中的支出项目。
2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兴隆镇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1、基本情况:兴隆镇位于巴中市恩阳区西南部,幅员面积37.6平方公里,全镇辖13个村,1个居委会。截止2018年底,全镇总人口18504人,4378户,耕地11048亩。
2、单位情况:兴隆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位于兴隆镇戏楼街街1号,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辖11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兴隆镇财政所,兴隆镇会计核算中心,兴隆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兴隆镇初级中学、兴隆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兴隆镇中心小学,兴隆镇卫生院,兴隆镇农综站,兴隆镇畜牧兽医站,兴隆镇林业站,兴隆镇水务管理站。
(二)机构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等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年末实有人数137人,其中:兴隆镇中心小学51人,兴隆镇卫生院11人,兴隆镇初级中学34人,政府及镇属单位41人(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2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7,635.11万元,其中:
1、年初结转结余190.5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结转结余49.00万元,教育支出结转结余31.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支出结转结余23.00万元,农林水支出结转结余76.6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结转结余3.50万元,其他支出结转结余7.00万元。
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7,44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款收入364.71万元;教育支出财政拨款收入1,480.3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财政拨款收入47.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收入1,476.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拨款收入499.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财政拨款收入1,301.7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财政拨款收入140.07万元;农林水支出财政拨款收入2,018.3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金融支出财政拨款收入4.50万元;住房保障财政拨款收入93.81万元;其他支出财政拨款收入7.41万元。
3、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资金支出7,444.5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58万元,项目支出153.13万元;2、教育支出1,48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1.18万元,项目支出559.15万元;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3万元,项目支出26.92万元;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0.62万元,项目支出525.90万元;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9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54万元,项目支出200.32万元;6、节能环保支出140.07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7、城乡社区支出1,30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4万元,项目支出1,201.16万元;8、农林水支出2,01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60万元,项目支出1,778.75万元;9、交通运输支出10.0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10.金融支出4.5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11、住房和保障支出9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1万元,项目支出60.00万元;12、其他支出7.41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为保障下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村(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一是保障了兴隆镇在职人员137人、职工遗属3人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二是保障全镇13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正常办公运转需求,保障村(居)干部基本报酬不低于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村级(居)组织办公经费不低于3万元/村的政策要求;三是保障包括村(居)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为村(居)居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等支出。全年预算编制准确,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8年专项预算项目严格按照追加要求,及时分配到各单位、各村居,并按实施进度拨款,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绩效目标设定在去年的基础上结合单位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整可行;绩效目标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范;绩效目标的实施过程由镇监督小组全程监督,监控内容涵盖资金到位情况、使用进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评价由镇绩效评价小组领导实施,采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法,客观公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2018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基础工作管理19分,绩效目标管理15分,绩效运行监控33分,绩效评价实施12分,评价结果应用16分,总绩效为95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1、年末预算追加金额较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年终结转金额较大;
3、预算执行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
4、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1、深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科学性。2、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3、强化支出预算管理,确保重点支出。4、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附件2
2018年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按照项目申报规划,2018年兴隆镇乡镇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项目支出总投资23.00万元(其中:区下达乡镇财力保障奖补资金23.00万元)。镇人民政府运用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重点申报了七个项目:一是场镇集镇管理;二是环境卫生整治;三是乡风文明建设;四是防灾应急救助;五是维稳信访调解;六是创新社会管理;七是安全生产监管。恩阳区本级批复我镇乡镇基本财力保障资金23.00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完全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项目绩效评价总体评价得分92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兴隆镇人民政府运用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重点申报了七个项目:一是场镇集镇管理;二是环境卫生整治;三是乡风文明建设;四是防灾应急救助;五是维稳信访调解;六是创新社会管理;七是安全生产监管。七个项目均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其可行性较强,绩效目标的设置明确合理。
2、项目管理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计划23.00万元,截止评价时点实际已全部到位(附后:兴隆镇2018年度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支出项目支出明细表),资金到位率达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场镇集镇管理、环境卫生整治、乡风文明建设、防灾应急救助、维稳信访调解、创新社会管理、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目按照工程进度共开支资金23.00万元(其中:年初预算下达乡镇财力保障资金23.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场镇集镇管理1.03万元;环境卫生整治1.11万元;乡风文明建设5.29万元;防灾应急救助0.50万元;维稳信访调解6.64万元;创新社会管理7.82万元;安全生产监管0.61万元。七项工程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无拖欠、负债等情况发生。
3、项目绩效
(1)兴隆镇场镇集镇管理覆盖兴隆镇场镇1个社区6个居民小组及石佛村2、4社,土桥村2、3、4、5社部分基础设施及环境卫生整治,对拉大场镇框架,提升兴隆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凝聚力,有效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2)兴隆镇环境卫生整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对兴隆场镇提高城镇化率起着积极的作用,改变了兴隆场镇的整体形象,对兴隆全镇现在及将来实现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着强有力的助推作用,对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兴隆镇乡风文明建设,各类文化活动多形式、多角度开展极大的丰富和满足了场镇8000多名居民和附近村社2000多名村民精神文化需求。有效的提升我镇民风素养。
(4)兴隆镇防灾应急避险救助工程是尽快将兴隆建设成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必不可少的一项惠民工程。
(5)兴隆镇信访维稳调解,一是完成了应急突发信访事件的调解和上访人员的安全接访工作;二是确保了兴隆镇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6)兴隆镇创新社会管理,一是通过各类新文媒体的正能量宣传,大大提升的我党及人民政府在群众心中的整体形象;二是极大的提升了我镇行政管理职能的履职效益。
(7)兴隆镇安全生产岗位工作人员监管安全工作津贴,用于兴隆镇安全监管工作支出,保障了兴隆镇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以上七个惠民项目的实施,将惠及兴隆镇22000余人和周边6个乡镇30000多人,为实现“清风兴隆、空港小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绩效自评,兴隆镇乡镇财力保障奖补资金支出评价得分92分(其中:项目决策20分,项目管理25分,项目绩效47分),达到了乡镇财力保障预期的效果。
三、存在主要问题
1.镇人民政府在财力保障资金安排上,阵地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资金保障力度不够,多用于场镇集镇管理、环境卫生整治、防灾应急救助、信访维稳运转的保障。
2.乡镇基础设施落后,保障项目多,部分保障项目严重缺乏资金。
3.乡镇财力保障项目虽已实施,但缺乏维护、管护资金。
四、相关措施建议
兴隆镇由于地处机场周边,区位优势明显,希望在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上给予多倾斜。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