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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关于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04-28 16:58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由恩阳区兴隆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恩阳区兴隆镇人民政府,电话:0827-5385001;电子邮件:344510503@qq.com。

  一、概述

  2018年,恩阳区兴隆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和《巴中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省、市、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本年度我镇在中央、省市区和其他各类媒体公开信息数量共300多条,其中省级媒体1条,市级媒体3条,区级媒体6条,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80条,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来电等220多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我镇通过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公开重大活动和事项,向广大社会公众和政府管理部门提供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镇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以任何形式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8年,我镇共收到群众咨询6条、投诉0条,咨询都已通过对应渠道回复。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镇在2018年度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我镇也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被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2018年,我镇成立了由镇长担任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由党政办负责日常事务,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办公经费由镇政府统一安排,做到全额保障,免费提供政府信息,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8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成绩,但同时也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等问题。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增强公开形式的互动性和便民性,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督促局内各部门按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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