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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0-10-16 10:38 来源: 兴隆镇 作者:兴隆镇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等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精准脱贫连战连胜。紧扣年度脱贫任务,精准谋划攻坚举措,坚持队伍不散、力度不减,对标达标、合力攻坚,2019年退出55户144名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降至0。全面提高脱贫成色,坚持精准要义,从严加强脱贫攻坚过程和脱贫成效管理,坚决防止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全力抓好“五大教育”“五大培训”,持续开展群众生产技能培训200余次、感恩奋进教育150余场,群众满意度、认可度不断增强。巩固提升脱贫质效,持续巩固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成果,聚焦脱贫攻坚短板弱项,全面梳理中央、省市区各级督查、暗访反馈问题,分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完成问题整改200多条,全部销号清零。全面巩固脱贫成果,持续做好双石村、法华村等8个已摘帽贫困村和1434户4792人脱贫人口的精准帮扶工作,办好农民夜校,持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建设等,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持续增强。

2.乡村振兴开局良好。配合完成乡村振兴总体战略规划和乡村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等专项规划。北斗村等4个村作为首批试点示范村探索经验。特色农业加快发展,新增规模化种植基地3个400亩,完成年出栏3000头生猪的养殖场规划和场地平整;玉皇村顺利通过2019年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考核,石虎村、北斗村、法华村列为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已建成市级“四好村”6个,区级文明村11个。

3.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全面打好污染防治“八大攻坚战”,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大棚房”整治有序推进。强化扬尘治理,全域禁烧秸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深入实施城乡环境“7+1”工程,全面推进垃圾“分收统运”,落实一村一名保洁员,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实施厕所革命456户,新增垃圾转运箱26个,配备垃圾转运车2辆,完成1处非正规垃圾填埋点治理。纵深推进“九大绿化行动”,基本建成双石村—金鸭村—关公庙村等4000亩的退耕还草项目,关停非法采石场5家、复垦复绿5000余平方米,生态红线、耕地红线有效保护。深入开展“五大行动”,河(湖)长制全面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地、河流区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4.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全力护航重点项目建设,妥善解决机场拆迁864人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本完成凤凰庙、金鸭、龙顶3个村的集体资产核算,顺利启动机场建设拆迁安置还房前期工作,确保了巴中恩阳机场于2019年春节前顺利建成通航。紧盯临港产业规划区域等重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扎实推进,临港产业园周边没有新增一处“三违”建设。场镇农贸市场、卫生院建成并投入使用,区人民医院兴隆分院、污水处理厂全面完工。双石村、插旗村、关蓬村等5个村实施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已建成房屋225套23900平方米,受益群众1300多人。改造危旧房83座。完成石佛村、双石村等5个村的小型农田水利整治工程。法华村、白堡嘴村实施后扶移民工程项目2个,惠及群众500多人。

5.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全面建成关公庙村—插旗村150亩芦笋产业连片示范区,新种植芦笋150亩、新搭建大棚30余亩。以玉皇村喻秉渊廉政文化产业园—法华村红梨产业园为架构的乡村旅游示范园基本成型,900多亩的台湾脆柿、火龙果、红梨产业基本建成投产。完成机场周边以龙顶村、凤凰庙村为轴带、规模达300多亩的冬桃、优质柑橘产业园的规划设计。北斗村、双石村肉牛养殖场全面建成,入栏肉牛700多头。关公庙村、烂田垭村等发展生态水产养殖1500多亩,年出产水产品达10万斤以上。建成小元村、三清庙村、关蓬村、龙宝村、石虎村为主的优质粮油示范基地;魏家山村、千丘塝村等发展花椒、柑橘、黄花等优质果蔬850亩。

6.重大改革平稳推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机构改革的系列部署,全力配合完成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持续巩固“八权一股”改革成果,大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完成25个村(居)集体经济改革任务。全域实行“一条道路、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公路“路长制”,明确管养责任、安全监管责任,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7.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开展道路交通、危化物品、特种设备等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200余次,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圆满完成中央、省市区重大节庆和会议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任务,特别是国庆70周年大庆期间,没有发生进京赴省非访事件。建成“雪亮工程”25个,戏楼社区成功创建市级安全社区。办结信访案件28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摸排涉黑涉恶、社会治安乱象6件,立(案)涉恶类案件1件、刑拘1人。

8.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自觉接受镇人大主席团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与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的沟通联系不断加强,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政府重大工作公开性、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全面落实,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公众参与机制更加完善,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

9.廉政建设持续深化。全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要求,为镇、村干部建立完善廉政档案130份。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有关规定,从严管理审批各类物资采购、严防超标接待,“三公”经费持续下降。配合完成省区联动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完成省区联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有序整改。深化政务服务工作,大力整治“中梗阻”,扎实开展“一卡通”等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二、机构设置

兴隆镇下属一级单位1个,二级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兴隆镇人民政府、兴隆镇财政所、兴隆镇会计核算中心、兴隆镇计生办、兴隆镇计生服务中心、兴隆镇农综站、兴隆镇畜牧站、兴隆镇林业站、兴隆镇水管站、兴隆镇卫生院、兴隆镇中心小学、兴隆镇初级中学。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兴隆镇本年收入合计6765.9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869.16万元,减少11.38%。2019年兴隆镇本年支出合计6624.0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820.46万元,减少11.02%。主要变动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所对应的划转资金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765.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18.55万元,占9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40万元,占0.7%。。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62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4.24万元,占34.94%;项目支出4309.78万元,占65.0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兴隆镇收入合计6956.5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678.57万元,减少8.89%。2019年兴隆镇支出合计6956.5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678.57万元,减少8.89%。主要变动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所对应的划转资金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兴隆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4.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20.46万元,减少11.02%。主要变动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所对应的划转资金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兴隆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4.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6.91万元,占7.2%;公共安全(类)支出6万元,占0.09%;教育(类)支出1288.62万元,占19.4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87万元,占0.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3.63万元,占26.93%;卫生健康(类)支出483.67万元,占7.3%;节能环保(类)支出291.5万元,占4.4%;城乡社区(类)支出300.96万元,占4.54%;农林水(类)支出950.55万元,占14.35%;交通运输支出1000万元,占15.10%;住房保障(类)支出14.34万元,占0.22%;其他(类)支出12万元,占0.1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兴隆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624.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人大事务-行政运行:2019年决算数为12.63万元,完成预算100%。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9年决算数为102.56万元,完成预算100%;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年决算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100%;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2019年决算数为13.92万元,完成预算100%;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17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2019年决算数为12.40万元,完成预算100%。

(4)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019年决算数为9.79万元,完成预算100%;财政事务-事业运行:2019年决算数为28.09万元,完成预算100%;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人力资源事务-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4.10万元,完成预算100%。

(6)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2019年决算数为12.42万元,完成预算100%。

(7)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2019年决算数为8.2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9年决算数为19.14万元,完成预算100%。

(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54.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

公安-信息化建设:2019年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支出

普通教育-学前教育:2019年决算数为24.55万元,完成预算100%;普通教育-小学教育:2019年决算数为666.36万元,完成预算100%;普通教育-初中教育:2019年决算数为425.00万元,完成预算100%;普通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172.71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文化-文化活动:2019年决算数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群众文化:2019年决算数为14.09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旅游市场管理:0.32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其他文化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0.32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0.6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0.4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19年决算数为20.53万元,完成预算10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1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14.37万元,完成预算100%。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63.16万元,完成预算100%。

(4)抚恤-义务兵优待:2019年决算数为14.82万元,完成预算100%;抚恤-其他优抚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199.47万元,完成预算100%。

(5)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2019年决算数为22.64万元,完成预算100%。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019年决算数为2.2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福利-儿童福利:2019年决算数为3.24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福利-老年福利:2019年决算数为15.74万元,完成预算100%。

(7)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19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29.75万元,完成预算100%。

(8)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0.7万元,完成预算100%;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31.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019年决算数为6.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19年决算数为470.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2019年决算数为0.6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865.4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支出

(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19年决算数为9.5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2019年决算数为83.19万元,完成预算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47.3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9年决算数为81.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019年决算数为4.92万元,完成预算100%。

(4)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2019年决算数为0.46万元,完成预算100%;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53.02万元,完成预算100%。

(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19年决算数为8.01万元,完成预算100%。

(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19年决算数为23.47万元,完成预算100%。

(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19年决算数为1.85万元,完成预算100%。

(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1.41万元,完成预算100%。

(9)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019年决算数为65.2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2019年决算数为81.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019年决算数为10.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支出

(1)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2019年决算数为287.92万元,完成预算100%。

(2)退耕还林-退耕现金:2019年决算数为3.5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支出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2019年决算数为13.31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129.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7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9年决算数为2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60.22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

(1)农业-事业运行:农业-病虫害控制:2019年决算数为9.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农业-其他农业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44.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林业-林业事业机构:林业-森林培育:2019年决算数为3.19万元,完成预算100%;林业-森林资源管理:2019年决算数为:1.16万元,完成预算100%;林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19年决算数为4.68万元,完成预算100%。

(3)水利-农村人畜饮水:2019年决算数为14.18万元,完成预算100%;水利-其他水利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1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决算数为77.17万元,完成预算100%;扶贫-生产发展:2019年决算数为188.76万元,完成预算100%;扶贫-社会发展:2019年决算数为81.24万元,完成预算100%;扶贫-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2019年决算数为168.07万元,完成预算100%;扶贫-其他扶贫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30.6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2019年决算数为42.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19年决算数为14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6)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19年决算数为1.1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131.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公路交通运输支出

(1)车辆购置税支出-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10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

(2)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9年决算数为14.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其他支出:2019年决算数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兴隆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4.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47.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11.58万元、津贴补贴103.73万元、奖金4.25万元、绩效工资394.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2.9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8.3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32万元、住房公积金104.09万元、医疗费5.6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44万元、退职(役)费3.67万元,抚恤金214.29万元、生活补助259.04万元、救济费4.70万元、助学金49.23万元、奖励金0.2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3万元。
  公用经费366.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4.82万元、印刷费1.18万元、水费3.13万元、电费6.42万元、邮电费2.41万元、物业费4.11万元、差旅费80.37万元、维修(护)费12.85万元、租赁费1.48万元、会议费3.27万元、培训费9.25万元、公务接待费7.67万元、专用材料费3.00万元、劳务费6.41万元、工会经费8.74万元、其他交通费10.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8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6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6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7.6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94万元,增加13.97%。主要原因是仅兴隆镇中心小学和初级中学公务接待工作增加。

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5批次,155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6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检查,大接访,业务培训等。

4.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5.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兴隆镇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初结余5万元,本年收入47.4万元,年末政府性基金结余52.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隆镇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兴隆镇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了2019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估,对部门整体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019年的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抽取6个项目内容,合计233.4万元:

1.基层组织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112万元,主要用于各村(社区)道路维护、人居环境整治、村(社区)组织日常运转。该项目有效解决了村道路经常性维护,有效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提高群众满意度,保障了日常办公所需费用,为村(社区)组织运转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2.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分别用于北斗村一社新建道路和脆李产业发展。其中新建一社道路2.6公里,解决了一社的31户的交通出行和生产生活需求,发展脆李及特色水果27.3亩,套种基本农作物。通过实施该项目,村内交通得到进一步改善,特色产业优势得到进一步提升,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户收入。

3.基础设施建设28.4万元,用于金鸭村4组3户机场炮损房屋货币化安置。解决了未在机场补偿范围中,但因机场运行所造成的房屋损毁的遗留问题,化解了金鸭村3户农户群体上访阻机场运行的不稳定因素,建立了当地主管部门与当地政府对老百姓关心问题的协调处理机制。

4.农业产业发展资金6万元,用于玉皇村文碧种养殖专业社发展种养殖。保障了种养专业发展合作社发展种果蔬和家禽的基本种养保障,弥补了因资金运行困难导致的产业管护。

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4万,分别用于玉皇村四社道路扩宽1.7公里,新增5处回车处,牌坊村二社道路硬化0.8公里,解决了牌坊村部分农户在通社公路出行和生活需求,北斗村猕猴桃产业园新建道路0.4公里,为发展猕猴桃产业提供基础保障,石佛村道路、北斗村部分产业路修补整治解决群众安全出行问题和产业用工用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基本财力保障资金23万元,用于支付网络使用、扶贫、便民服务、扫黑除恶、民兵训练、征兵工作、驻村干部意外保险、办公设备、清扫保洁、党报党刊、智慧用电服务等支出。为解决镇级财力薄弱、政府运转困难、基层公共服务落实难的问题,提升了政府的服务能力、为政府运行提供了资金保障。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兴隆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预算单位

兴隆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33.4

执行数

233.4

其中-财政拨款

233.4

其中-财政拨款

233.4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优化支出结构,给力民生持续发展;细化财政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深化财政改革,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优化了支出结构,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细化了财政管理,确保了资金安全高效,提高了依法理财水平。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

决策

政策依据

(20分)

科学性

围绕保障重点,紧扣发展大局(3分),科学编制绩效目标(2分)

5

项目

管理

政策依据

(20分)

相关性

与相关政策文件对比分析(5分)

5

项目

决策

政策依据

(20分)

合理性

问卷调查、访谈等形式(5分)

4

项目

决策

政策依据

(20分)

公平性

是否通过公开、公平或竞争性立项(5分)

5

项目

管理

政策落实

(30分)

制度建设

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管理制度、办法的制定情况(3分),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3分)

6

项目

管理

政策落实

(30分)

政策执行

人员工作分工情况(3分),工作台账的建立情况(3分)政府的政策导向,是否带动社会资本投入(6分)政府的政策导向,是否带动社会资本投入(6分)

16

项目

管理

政策落实

(30分)

政策效率

分析实施政策前后目标区域状态变化(6分)

6

项目

效益

政策绩效

(50分)

社会效益

区域经济及相关企业经济效益情况(7分)

6

项目

效益

政策绩效

(50分)

经济效益

区域经济及相关企业经济效益情况(7分)

7

项目

效益

政策绩效

(50分)

生态效益

是否环保节能(5分),是否通过环保验收(5分)

10

 

项目

效益

政策绩效

(50分)

可持续

影响

事业发展的可持续情况(3分),促进管理水平提升情况(3分)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形式,了解受益群体的可持续需求(5分)是否存在多项财政政策在同一方向、环节或范围内,多批次支持企业发展(5分)

15

 

项目

效益

政策绩效

(50分)

社会满

意度

问卷调查、访谈等形式了解公众、服务对象、目标群体满意度(10分)

10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兴隆镇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执行情况较好,整体运行符合预算要求。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执行情况较好,项目管理较为规范,核算准确及时;各类项目进度相对预期效果较好,整体项目推进较快。通过对2019年的部门整体支出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情况的综合考评,总体得分95分。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兴隆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65万元,比2018年减少13.48万元,下降6.3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兴隆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兴隆镇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指统计、信息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指财政事务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指财政事务方面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指纪检、检查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初中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指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群众文化: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站、群众艺术馆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指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指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指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抚恤-伤残抚恤:指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抚恤-义务兵优待: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抚恤-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抚恤-其他优抚支出:指上述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安置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指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指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指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指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机构的运转支出;特困人员供养-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物方面的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中医药-其他中医药支出:指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体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社会保险补助:指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退耕还林-退耕现金:指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建管等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农业-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农业-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农业-农村道路建设: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林业-林业事业机构:指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林业-森林培育:指育苗、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林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林业-其他林业支出:指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水利-水利技术推广: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扶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扶贫-生产发展:指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扶贫-社会发展: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支出;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产业化经营项目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指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指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5.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指公路运输支出;车辆购置税支出-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支出。

16.金融支出-金融发展支出-其他金融发展支出:指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兴隆镇2019年末机构数12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兴隆镇人民政府、兴隆镇财政所、兴隆镇计生办、兴隆镇会计核算中心、兴隆镇民政服务中心、兴隆镇文化广播站、兴隆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兴隆镇农业服务中心、兴隆镇畜牧兽医站、兴隆镇林业站、兴隆镇建设管理站、兴隆镇水务管理站。

(二)机构职能

兴隆镇主要职责是: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市、区政府决议、决定的落实,对村(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兴隆镇本年收入合计6765.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65.96万元,占100%。

2019年兴隆镇本年支出合计662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4.22万元,占34.94%;项目支出4309.82万元,占65.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兴隆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4.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6.91万元,占7.2%;公共安全(类)支出6万元,占0.09%;教育(类)支出1288.62万元,占19.4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87万元,占0.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3.63万元,占26.93%;卫生健康(类)支出483.67万元,占7.3%;节能环保(类)支出291.5万元,占4.4%;城乡社区(类)支出300.96万元,占4.54%;农林水(类)支出950.55万元,占14.35%;交通运输支出1000万元,占15.10%;住房保障(类)支出14.34万元,占0.22%;其他(类)支出12万元,占0.18%。

2、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413.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11.58万元,津贴补贴103.73万元,奖金4.25万元,绩效工资394.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62.9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8.3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32万元,住房公积金104.09万元,医疗费5.6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7.16万(其中:办公费330.52万元,印刷费1.18万元,水费3.13万元,电费6.42万元,邮电费2.41万元,物业管理费4.11万元,差旅费150.88万元,维修(护)费17.85万元,租赁费1.48万元,会议费3.27万元,培训费9.25万元,公务接待7.67万元,专用材料费3万元,劳务费6.41万元,工会经费8.7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9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9.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52.16万元(其中:退职(役)费26.31万元,抚恤金214.29万元,生活补助931.07万元,救济费870.11万元,助学金74.3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5.9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1,800.78出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9.6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6.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117.13万元,大型修缮658.0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兴隆镇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2019年全镇财政运行状况是良好。我镇先后依照市、区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完善了《兴隆镇财政操作规范》,提高了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报账效率,并加强了票据的复核和审核,拨付程序得到进一步严格规范。针对内部控制管理,我镇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制订了《兴隆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不断提供了对单位内部控制、收支业务控制、资产管理控制、采购业务控制、建设项目控制、合同控制和“三重一大”的业务管理专业度。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19年全镇各单位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并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对年初预算进行了合理和科学的编制,使财政资金发挥了最大的效益。预算编制过程中对项目的使用了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实现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其项目的可行性、规范性和长效性。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我镇依据债务管理将债务录入地方债务管理系统,实施债务动态管理并严禁各单位新增债务。

2.政策采购实施计划情况。我镇依照《采购法》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采购工作,严禁无预算和无计划采购。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我镇严格按照《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严禁无预算和超预算列支,支出票据不齐全禁止入账。

4.资产管理情况。我镇按要求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新增和减少的资产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准确上报。

5.信息公开情况。我镇按区财政通知的要求,在预决算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单位预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6.依法接受审计和财政监督执行情况。我镇依照财务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并积极接受审计和财政监督,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综合绩效情况

2019年我镇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完成基层组织和公共服务运行、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财力保障等重点支出项目。

1.基层组织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112万元,主要用于各村(社区)道路维护、人居环境整治、村(社区)组织日常运转。该项目有效解决了村道路经常性维护,有效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提高群众满意度,保障了日常办公所需费用,为村(社区)组织运转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2.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分别用于北斗村一社新建道路和脆李产业发展。其中新建一社道路2.6公里,解决了一社的31户的交通出行和生产生活需求,发展脆李及特色水果27.3亩,套种基本农作物。通过实施该项目,村内交通得到进一步改善,特色产业优势得到进一步提升,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户收入。

3.基础设施建设28.4万元,用于金鸭村4组3户机场炮损房屋货币化安置。解决了未在机场补偿范围中,但因机场运行所造成的房屋损毁的遗留问题,化解了金鸭村3户农户群体上访阻机场运行的不稳定因素,建立了当地主管部门与当地政府对老百姓关心问题的协调处理机制。

4.农业产业发展资金6万元,用于玉皇村文碧种养殖专业社发展种养殖。保障了种养专业发展合作社发展种果蔬和家禽的基本种养保障,弥补了因资金运行困难导致的产业管护。

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4万,分别用于玉皇村四社道路扩宽1.7公里,新增5处回车处,牌坊村二社道路硬化0.8公里,解决了牌坊村部分农户在通社公路出行和生活需求,北斗村猕猴桃产业园新建道路0.4公里,为发展猕猴桃产业提供基础保障,石佛村道路、北斗村部分产业路修补整治解决群众安全出行问题和产业用工用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基本财力保障资金23万元,用于支付网络使用、扶贫、便民服务、扫黑除恶、民兵训练、征兵工作、驻村干部意外保险、办公设备、清扫保洁、党报党刊、智慧用电服务等支出。为解决镇级财力薄弱、政府运转困难、基层公共服务落实难的问题,提升了政府的服务能力、为政府运行提供了资金保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我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95分。整体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支出管理规范,未出现因违规支出受到相关监督部门批评或处理的情况;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

(二)存在问题

一是责任意识不够。各单位站所对预算执行的理解程度不够,专注于争取资金和支出报费,对资金预算执行的规划程度不够。在我镇实施分管领导审签制度下,没能形成统一的内外监督机制。

二是审计监督力度不够。由于乡镇涉及业务面广,对部分工作存在完成大于实效,业务大于财务的现象普遍,导致预算执行过程中难以逐步提升预算执行效率。

(三)改进建议

一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专款专用”的原则,对本单位及各村(居)资金承担监管和主体使用责任。

二是继续抓好预算支出执行工作。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保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严格执行追加预算,推动部门和单位加快预算实际支出进度,严格管理结转结余资金和政府采购资金,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和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重视单位财务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工作,加强财政资金的事前监管。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确保全年财政支出预算顺利执行。                       

三是继续抓好审计监督工作。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尤其要加强对涉及民生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要建立健全对全口径预算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机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汇总).XLS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人民政府.XLS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财政所.XLS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初级中学.XLS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畜牧兽医站.XLS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会计核算中心.XLS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计划生育服务站.XLS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林业站.XLS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农业综合服务站.XLS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XLS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水务管理站.XLS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卫生院.XLS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中心小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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