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镇2022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为了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提高突发性暴雨山洪的应对能力, 避免山洪造成群伤群死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的减轻灾害损失, 结合我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 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2.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二)编制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主要目的。
2.贯彻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原则。
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兴隆镇突发性山洪灾害的应急抢险及人员转移。
(三)预案编制
本预案的编制内容包括:调查了解区域内的自然和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历年山洪灾害的类型及损失情况,分析山洪灾害的原因及特点,确定兴隆镇山洪灾害防御部门职责及责任人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作好山洪灾害易发区(点)的实时监测,并保证通信系统的畅通,及时将险情上传下达,确保预警程序方式,根据预测及时发布的洪灾预警信息,确保转移安置人员的线路、方法等,拟定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等各种措施,安排日常的宣传、演练等工作。
(四)预案审批
1.本预案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2.预案有效期般为3-5年,每隔3-5年修订一次。
二、基本情况
(一)自然情况
1.河流分布情况
兴隆镇辖区内主要有鳌溪河(兴隆镇段)、恩阳河(兴隆镇段)和山区的山洪沟道。区域内的山洪灾害主要由山区的暴雨及林区引发的山洪,鳌溪河(兴隆镇段)河流经七个村,流域长35公里;恩阳河(兴隆镇段)河流经小元村,流域长2公里,一旦暴发山洪对我镇这几个村有较大威胁。
2.区域内的气象、水文条件、暴雨洪水特征
兴隆镇具有日照充足,降雨集中,蒸发强烈等特征,区域内年平均降雨量986毫米,蒸发量952毫米,年平均气温20度,无霜期长,由于特定自然地理条件,该区域降雨量年内极不均匀,具有明显的季节性。5-9月降雨量最大,也是暴雨洪水发生频率最高的时期,根据暴雨时空尺度特征,分两种类型,一是短时局部性暴雨洪水,这种洪水分布范围广,笼罩面积小,时间短,强度大,发生机会多,破坏性强,灾害难以预防。二是中等历时区域情况洪水,主要是次性降雨过程所形成,持续时间一般2-3天,笼罩面积大,造成大面积严重洪涝灾害。另外河流流经村多,纵坡大,过水断面小,经流汇集迅速,因此暴雨山洪来势迅猛。
(二)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1.防灾措施及存在问题
(1)目前我镇已成立了山洪灾害防御领导机构,而且编制了有关防灾预案,相关村已成立了相应的抢险小组,就是没有形成防灾管理的有效制度,监测建设还不健全,气象服务延伸不够,缺乏局部地区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防汛信息传递不够畅通,应对突发性山洪灾害困难很大。
(2)由于受地形、地貌的影响,及长期以来人们重用轻管,植被严重破杯,水土流失在区域内程度不同的发生,流域上游植被种类单一,极易形成集雨径流,造成坡面冲沟、地表泥土随水入河,造成河流淤积严重,断面缩小,河床提高,由于资金投入不足,河道不能清障,一旦出现洪水,直接影响农田,造成农业减产减收的事情时有发生。
(3)很多河岸没有整体规划设计,防洪能力低,现有的工程设施老化失修严重,防洪资金投入较少,严重影响规划的实施。
三、组织、指挥机构
(一)兴隆镇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指挥机构
兴隆镇设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一个,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指 挥 长:曾 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喻 勇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巍 党委委员、副镇长
董小翠 副镇长
成 员:王家彬 党政办负责人
向茂尧 应急办负责人
王 荣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肖建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 勇 水务工作负责人
彭 彬 国土所工作人员
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王荣同志兼任主任,王家彬、向茂尧、肖建军、杨勇等同志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5个工作小组和一个应急抢险队。
应急抢险队队长: 喻 勇 党委委员、副镇长
第一组:组长魏宇及万安村抽调人员组成。
第二组:组长喻宏鸣及玉皇村抽调人员组成。
第三组:组长王新文及法华村抽调人员组成。
第四组:组长张纯兵及石龙村抽调人员组成。
第五组:组长李鹏志及北斗村抽调人员组成。
各小组不少于30人,同时需储备编织袋1000只,存于村部由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二)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工作职责
兴隆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在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和指挥相关村组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明确工作职责
监测组:负责辖区内雨量、危险区水位、泥石流、山体滑坡的监测。
信息组:负责对区级防汛、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收集, 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提供指挥决策依据。
转移组: 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的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排。
调度组: 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度,并管理和调度好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负责善后处理问题。
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应急抢险队:由镇组织成立一支以基干民兵为主的应急抢险队伍,在水利工程出现险情时,各抢险队员要自备电简、雨衣、铁锹等工具,听从命令,全部上阵进行有序的抢险工作。
信息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息号发布报警信息。
鉴于上述各应急组人员每年可能有变动,规定每年4月上旬前将新的应急抢险队伍组建好,并登记造册。4月下旬由镇组织统一实地演练。各应急组队员在紧急抢险时一切听从指挥部指挥,全力投入抢险地点进行抢险工作。
(四)通信方式
根据我镇防御山洪工作的需要,发生山洪灾害时,各村(居)可直接拨打政府固定办公电话:0827-5385001,各村(居)主任一旦更换电话联系方式,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人员。
四、确定需要转移人员
(一)转移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
(二)转移地点、线路
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必须检查转移线路、转移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线路要避开跨河、以及易出现山体滑坡等地段,不要顺着溪水沟谷。在接到山洪灾害预警号时要在镇、村防御机构的统一安排下,根据拟定的转移路线,有组织、有纪律的搬离危险区,到指定的安置地点就近安置,以确保自身安全。
(三)转移措施
当发生山洪灾害后交通信息中断时,要以各村(居)为单位,在村(居)领导小组的统安排部署下,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就近场地和线路,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迅速疏散和转移受灾群众,在首先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四)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村、组干部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对于特殊人员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要有专人负责,首先要掌握好转移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做好统计,拟定专门的转移措施,如老人病人应该由家中的青壮年或领导中的青壮年1-2名负责转移安置,小孩由家中的大人带领,按照预案制定的转移路线,快速将转移人员妥善的转移到划定的安全区, 确保灾害来临时无一人掉队,如果哪个环节出了差错,就由哪个环节的工作人员负责,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轻的给予纪律处分,重则追究法律责任。
五、建立抢险救灾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一)增强认识,狠抓落实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汛抢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狠抓措施的落实。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在物资上要抓紧落实好各类必配的防汛物资;在方法上要进一步细化各项防洪防汛预案;在力量上要加强队伍建设,尽快建立行政首长负责的防汛指挥机构,为确保全的度汛安全作好全方位的准备。
(二)加强领导,团结协作
各村、组及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对区域内的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既要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更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教灾工作,形成抢险救灾的强大合力,确保区域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充分准备,坚守岗位
各级山洪灾害防御抢险机构要按计划尽快储备好抢险物资, 作好车辆调配,做到人员、资金、物资、车辆、设备抓好落实, 一是派出专人管理,做到专款专物使用,不得私自外借或挪作他用。二是建立24小时的监控制度,对检查的全过程作好记录,作好安全值班记载,做到不脱岗、不离岗,确保通讯畅通,领导要亲自带班,坚持零报告制度,随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准确依据, 决不能延误时机,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纪律
(一)兴隆镇各部门一定要严格要求,强化责任,切实加强山洪防御工作的领导,落实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更要强化部门的协作,树立全局意识,整体观念,建立上下协调,紧密配合,建立一支高效的防汛指挥体系,确保万无一失。
(二)严格政治纪律,坚决贯彻上级部署,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这项工作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全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村及单位一定要从政治站位的思想高度去认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部署,把防汛、抗早、抢险、救灾作为大事抓紧抓好,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切实保障我镇全体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