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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3-03-03 16:56

一、加强领导,树牢安全防范意识

为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管理,镇政府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曾勇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喻勇同志为副组长,镇农综、畜牧、林业、水务、镇应急办(交管办),镇食药所,镇财政所,镇文广站,镇中心小学、镇初级中学、各村(居)民委员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落实1名专(兼)职协管员,切实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

安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重要保障。各相关部门(单位)和村(居)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实际行动消除侥幸心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倦情绪,全面研究落实监管措施和防控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农业行业生产安全督促检查和专项整治,强化农业行业生产安全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点防控,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全力确保农业行业生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压实安全监管责任

(一)农机安全。各村(居)和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车主的源头管理,把镇村道路、田间、场院等农业机械作业场所作为农机安全检查监控重点,从农机转移、停放,驾驶使用、维修的各个环节认真排查治理农机隐患,把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牵头责任单位:农综中心,责任人:苟于海;直接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直接责任人:主任)

(二)沼气安全。各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辖区的沼气用户的安全管理,从沼气池建设、沼气日常使用和维修等各个环节认真排查,做到问题责任人到位、整改措施到位,整改时限到位,后期跟踪到位,把安全工作常态化。(牵头责任单位:农综中心,责任人:王荣;直接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直接责任人:主任)

(三)水产安全。各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辖区的鱼塘、渔船等水产鱼类安全生产管理,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从鱼塘建设到鱼塘水面安全、渔船使用日常监管,从鱼苗购进,鱼药、鱼饲料购买使用到成鱼销售等环节,加强各类隐患的排查和整治,防范养殖过程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牵头责任单位:农综中心,责任人:赵雷;直接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直接责任人:主任)

(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各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从农药、兽(渔)药、饲料及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销售使用严格把关,从种养环节、销售环节、农产品初加工市场、屠宰场加强监督检查,防范农业种植、畜禽养殖过程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牵头责任单位:农综中心,责任人:赵雷;直接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直接责任人:主任)

(五)安全文化进校园。农综中心要主动与学校对接,每季度安排一定数量课时,务实开展一次安全文化进校园活动,并通过“小手牵大手”将安全文化、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农综中心,责任人:王荣;直接责任单位:学校,直接责任人:张扬、苟兴杰)

三、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各村(居)要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特别是要主动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安监、食药、农业(农机)、畜牧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杜绝拖拉机违章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超宽等违法行为发生;深入开展沼气、水产渔政业、种植业、养殖业等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杜绝无沼气工证书建设维修沼气,无证操作渔船,无证销售农业投入品,非法使用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告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和农业行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况和监管信息,共同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管理“三包”责任制

责任制的主体为镇、村(居)、社干部。“三包”责任制是指对辖区内的所有农机车(机)主的安全管理实行包培训、包年检、包提醒。挂包责任人负责督促农机驾操人员按时参加公安交警、农机监理、辖区派出所等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负责督促农机车(机)主按时到区农机监理站对车辆进行年检,积极引导车(机)主合理购买商业保险;负责对所包驾操人员进行安全提醒,采取面对面、打电话、发短信、送资料、通报事故案例等办法,不断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

五、加强值班值守,畅通信息

各村(居)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切实加强节假日值班工作,保证书记或主任在岗带班,随时掌握本辖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动态,做好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兴隆镇党政办:0827-5385001;兴隆镇农综中心:1812341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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