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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23-04-21 10: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省、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编制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省、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编制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镇地形地貌、地质结构、气象较为复杂,自然灾害频发,干旱、暴雨、洪灾、秋淋等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原因。我镇地质灾害多发于夏、秋两季,具有连续性、周期性、高机率等特点。它与洪灾、秋淋等灾害共同发生作用,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构成了极大的威胁,直接影响到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成为全镇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危害因素,因此防灾责任十分重大。

二、地质灾害发生特点和防御重点

我镇属中丘峡谷地形地貌,山梁起伏,形如阶梯,地质构造和地层岩条件复杂。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且时空分布不均,发灾区域较广。特别是今年气候异常,发生持续干旱、不正常的强降雨和久绵雨的几率相当大,可造成更为严重、更为频繁的地质灾害发生,其高峰期主要集中在5—10月份,各村(居)及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同时,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占有比率不断上升,不规范的开采和堆压、工程建设和建房选址逐渐成为了引发地质灾害的常见因素。我镇地质灾害防御的重点是位于滑动体上和边坡下的居民、房屋及生产、生活物资等。

从地质灾害发生的类型来看,2023年我镇仍是以滑坡为主,其中大、中型滑坡因其受威胁群众多、损失大而作为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此外,对不规范的开采和堆压、工程建设、道路修建、农村建房等工程中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亦应引起高度重视,防止造成人为地质灾害发生。

从监测掌握来看,我镇2023年应当重点防御的地质灾害区域是:金鸭村2组张口石滑坡、金鸭村4组洪家沟公路滑坡、关公庙村1组白家塝滑坡、北斗村3组土地庙滑坡、北斗村5组祝家碥滑坡、法华村2组大石头田边滑坡、千丘塝村3组讨口子石滑坡、烂田垭村4组檬子二大田滑坡和松林坡滑坡等9处(附件2),其它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不可忽视,特别是机场、场镇、学校(村委会)、医院、农村聚居点等人口密集聚居活动区、采石场、河道两侧、公路沿线和塘库周边等,亦应加强排查和防御。

三、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居)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早安排、密排查、严督查,建立和完善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重要地质灾害专人负责制。镇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村(居)亦要成立相应机构,层层签订责任书,及时制定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填发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表,设置好和管护好地质灾害警示标识、地质灾害隐患防御预案公示牌、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撤离路线指示牌,制定防范措施,坚持“三避让”原则,明确“一对一”帮扶责任,落实院户联防,健全长效机制,狠抓落实,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确保不出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根据地质灾害“属地管辖原则”,各村(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地质灾害监测、报告和防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地质灾害安全责任,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保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体系。各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报和避让知识,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全社会防御地质灾害的主动性、自觉性。各村(居)民委员会和相关部门要坚持汛期和特殊时期24小时地质灾害值班制度(镇值班电话:0827—5385001),进一步完善镇、村(居)、组、户四级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对不能治理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严格实行避让制度,对未治理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确定专人监测、报告、组织抢险、规划疏散路线和制定避险措施,确保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时,监测方法得当,组织避让措施得力,险情信息反馈及时。

(三)坚持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核查制度。为了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尽量减少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损失,防止地质灾害责任事故发生,各地、各部门除坚持日常巡查外,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汛前(雨前)排查、汛中(雨中)巡查和汛后(雨后)核查力度。城区自然资源规划所要加强业务指导,从实际出发,以改善地质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与避让相结合的方针,真正落实好我镇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核查制度。

(四)做好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切实维护好安装的自动化监测设备,提高公众防灾意识,提前部署防灾措施。根据上级预报的气象信息,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各地上报的地质灾害隐患重要异变情况,由相关部门及时会商,并将会商结果报镇人民政府,由镇人民政府决定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同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不得延误。

(五)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如有灾情发生,各地要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划定危险区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特别是危及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要首先做好人员疏散撤离,其次跟进财产转移,努力把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六)严格灾情速报。各地要建立突发地质灾害信息速报责任制度,村(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其行政负责人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遇有灾情,必须第一时间直接上报镇人民政府与城区自然资源规划所。

(七)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能力建设。我镇诱发地质灾害因素比较复杂,防御地质灾害的最终成效有赖于全民参与。各村(居)、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媒体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精心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锻炼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协调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全民防灾、避灾、减灾、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消除和减少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对一切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等活动要坚决予以制止,监督责任方采取有效的预防保护措施;对已发生和造成危害的,要根据“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或个人负责治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组织力量,加强治理。动员全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资金投入,搞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要集中精力,搞好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摸底,查实险情。对规模小、危害较轻的隐患点,实施应急排险,消除安全隐患;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隐患点,经勘查论证可治理的,及时向上申报项目,实施工程治理;不能治理或不适宜人居的,应及时实施避让搬迁;在隐患点未采取根治措施前,各村(居)要组织力量,切实搞好排水、治渗、支挡、清淤、夯筑及改土(水改旱)等前期治理,尽量延缓灾害发生时间,确保安全度汛。

(九)提高部门配合,强化地灾防治。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城区自然资源规划所要与水利、公安、民政、建设、财政、交通、卫生、应急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互通情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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