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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2024-02-19 16:13 来源: 兴隆镇人民政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循四个最严要求,纵深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地见效,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坚决筑牢食品安全每一道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

(一)压实食品安全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完善领导干部、监管部门、市场主体三张清单,坚持领导挂联食品安全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述职评议,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强化村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跨村(居)等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各村(居)每年12月底前向人民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食安、各村(居)

(二)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以持续推动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不断健全五位一体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常态化高效运行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科学精准防控风险,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充分运用三清单一承诺书,完成市场主体动态清零、包保干部再清零,真正实现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全覆盖。充分发挥包保干部指导帮扶、监督企业作用,实现属地管理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两个工作机制相互衔接、贯通运行。深入分析研判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长效机制,真正把食品安全责任压实到最小工作单元、最基层一线,确保全域全时食品安全。

责任单位:食安办、各村(居)

二、深化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

)深化拓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食品加工小作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校园食堂等,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适时组织督导,层层压实责任。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检查巡查力度,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深化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领域风险隐患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环境。同时,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持续巩固守查保专项行动成果,总结和提炼经验,把好的做法规范化、制度化,将日常检查、抽检监测、处理投诉举报等与专项行动相结合,适时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构筑长效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食安委成员单位、各村(居)

(二)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紧盯各项行动年度目标,按照国家、省、市、区统一安排部署,完成年度任务。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和风险监测行动,持续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强化源头污染治理。切实抓好校园食品、母婴用品、保健食品、农村食品监管,强化重点领域整治,提质升级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店。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厨余垃圾管理,倡导公勺公筷、中式分餐、小份菜等新尚用餐方式治理餐饮浪费。聚力提升餐饮、小作坊、粮油、白酒和乳肉制品等重点环节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助力产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双安双创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基层基础。

责任单位:食安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

(三)扎实开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治理专项行动。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超市、小餐馆、食堂、农村地区坝坝宴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综合运用专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查处、督促指导整改等手段,对群众反映的行业乱象、排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暴露的薄弱环节进行深入分析,分门别类制定工作措施,逐一整改销号到位。与穿透式监管工作相结合,对村(居)食品安全开展全面解剖,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建立完善政策制度和规范标准,不断规范行为、强化监管,深化巩固治理成果。

责任单位:食安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

三、狠抓关键环节,规范市场秩序

)净化产地环境。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在轻中度污染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在重度污染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分析研判涉镉农产品重点品种超标成因。持续开展食用林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风险监测及风险评价工作。推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食安办、各村)。

)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安全施肥用药水平。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定期发布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加大对生产、销售、使用非标农膜的监管力度,持续推进农资打假和放心农资下乡活动。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

)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小麦生物毒素跟踪评估,从源头加强管控。加强流通领域监管,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和仓储体系建设,严防不合格成品粮流入口粮市场。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治理。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食安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

)强化抽检监测和监检联动。积极稳妥做好信息公布,开展抽检多批次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处置,提升风险预警交流成效。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测任务,确保例行监测合格率、监督抽查问题发现率、定量监测任务完成率达标,按期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分析会,强化监测预警和结果应用。食用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完成率达100%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食安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

)开展风险研判与应急处置建设。开展地方特色食品风险监测,加快推进风险评估研判工作落地。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风险研判会商,强化风险监测评估结果属地运用,针对性开展处置工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责任单位:食安委成员单位、各村居)

四、紧盯重点领域,强化风险防控

(一)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集中用餐陪餐、索证索票、食品留样、民主监督等管理制度。保证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可追溯,推动采购的食用农产品源头可追溯。加强对校园超市(小卖部)和中小学校周边的食品摊贩整治。

责任单位:食安办、、小各村(居)

(二)抓好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工地食堂、医院食堂、旅游景区、农产品市场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从业人员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许可资质、流程布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条件,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管理。紧盯旅游高峰期,防范发生因超限量、超能力提供餐饮服务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食安办、民政、文广、建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

(三)强化一老一小群体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针对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全力做好婴幼儿食品、儿童产品、涉老产品及残疾人用品等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注册和备案产品的事后监管,稳步推进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食安办、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民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

五、依法举报查办案件,严打违法犯罪

(一)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和执法行动。严打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深入实施铁拳”“昆仑2024”“春雷行动2024”“长江禁捕打非断链、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等专项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种类,将监管和打击贯穿于非法加工、非法交易等全环节全过程,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违规使用农兽药、直播售假等行为进行严查重处。

责任单位: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安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

六、着力机制创新,提升监管效能

)加强智慧食安监管能力建设。推进以互联网+明厨亮灶为重点内容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探索运用现代网络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公示食品安全信息,逐步实现对食品加工过程进行远程可视化监管目标任务。推进重点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市场数字化管理水平。推广使用食安码平台,实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亮经营,重点产品用溯源、用监管。

责任单位:食安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

(二)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合格达标证制度,推进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黑名单制度。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开展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自主经营回头看工作。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食安办、各村(居)

七、监管服务并重,助推产业升级

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将食品产业发展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全区1+2主导产业,聚焦食品加工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科技创新研发、农业产业提升等领域。加强预制菜半成品行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统筹推动预制菜半成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责任单位:食安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

八、推动社会共治,浓厚良好氛围

)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围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风险管理、检查实务等方面,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开展基层监管人员能力培训,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监管队伍建设。创新培训方式,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分类训考。持续开展餐饮服务培训年活动,实现餐饮服务提供者培训考核全覆盖。

责任单位:食安委成员单位

(二)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宣传建设。通过3. 15”“食品安全宣传周”“端午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推动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商超,促进社会共同关心、共治共享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潜在性风险,对突发事件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原则,实事求是公布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食品经营单位、公示典型食品领域违法案例,开展舆论引导,帮助群众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责任单位:食安委成员单位、各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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