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镇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循“四个最严”要求,纵深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地见效,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坚决筑牢食品安全每一道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一)压实食品安全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完善“领导干部、监管部门、市场主体”三张清单,坚持领导挂联食品安全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述职评议,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强化村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跨村(居)等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各村(居)每年12月底前向镇人民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食安办、各村(居)。
(二)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以持续推动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不断健全“五位一体”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常态化高效运行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科学精准防控风险,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充分运用“三清单一承诺书”,完成市场主体“动态清零”、包保干部再“清零”,真正实现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全覆盖。充分发挥包保干部指导帮扶、监督企业作用,实现属地管理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两个工作机制相互衔接、贯通运行。深入分析研判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长效机制,真正把食品安全责任压实到最小工作单元、最基层一线,确保全域全时食品安全。
责任单位:食安办、各村(居)。
二、深化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
(一)深化拓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食品加工小作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校园食堂等,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适时组织督导,层层压实责任。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检查巡查力度,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深化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领域风险隐患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环境。同时,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持续巩固“守查保”专项行动成果,总结和提炼经验,把好的做法规范化、制度化,将日常检查、抽检监测、处理投诉举报等与专项行动相结合,适时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构筑长效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镇食安委成员单位、各村(居)。
(二)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紧盯各项行动年度目标,按照国家、省、市、区统一安排部署,完成年度任务。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和风险监测行动,持续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强化源头污染治理。切实抓好校园食品、母婴用品、保健食品、农村食品监管,强化重点领域整治,提质升级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店。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厨余垃圾管理,倡导“公勺公筷、中式分餐、小份菜”等新型“食”尚用餐方式治理餐饮浪费。聚力提升餐饮、小作坊、粮油、白酒和乳肉制品等重点环节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助力产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双安双创”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基层基础。
责任单位:食安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
(三)扎实开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治理专项行动。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超市、小餐馆、食堂、农村地区“坝坝宴”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综合运用专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查处、督促指导整改等手段,对群众反映的行业乱象、排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暴露的薄弱环节进行深入分析,分门别类制定工作措施,逐一整改销号到位。与“穿透式”监管工作相结合,对村(居)食品安全开展全面解剖,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建立完善政策制度和规范标准,不断规范行为、强化监管,深化巩固治理成果。
责任单位:食安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
三、狠抓关键环节,规范市场秩序
(一)净化产地环境。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在轻中度污染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在重度污染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分析研判涉镉农产品重点品种超标成因。持续开展食用林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风险监测及风险评价工作。推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食安办、各村(居)。
(二)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安全施肥用药水平。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定期发布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加大对生产、销售、使用非标农膜的监管力度,持续推进农资打假和放心农资下乡活动。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
(三)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小麦生物毒素跟踪评估,从源头加强管控。加强流通领域监管,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和仓储体系建设,严防不合格成品粮流入口粮市场。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治理。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食安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
(四)强化抽检监测和监检联动。积极稳妥做好信息公布,开展抽检多批次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处置,提升风险预警交流成效。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测任务,确保例行监测合格率、监督抽查问题发现率、定量监测任务完成率达标,按期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分析会,强化监测预警和结果应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完成率达100%。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食安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
(五)开展风险研判与应急处置建设。开展地方特色食品风险监测,加快推进风险评估研判工作落地。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风险研判会商,强化风险监测评估结果属地运用,针对性开展处置工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责任单位:食安委成员单位、各村(居)。
四、紧盯重点领域,强化风险防控
(一)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集中用餐陪餐、索证索票、食品留样、民主监督等管理制度。保证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可追溯,推动采购的食用农产品源头可追溯。加强对校园超市(小卖部)和中小学校周边的食品摊贩整治。
责任单位:食安办、中学、小学、各村(居)。
(二)抓好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工地食堂、医院食堂、旅游景区、农产品市场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从业人员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许可资质、流程布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条件,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管理。紧盯旅游高峰期,防范发生因超限量、超能力提供餐饮服务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食安办、民政办、文广站、建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
(三)强化“一老一小”群体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针对“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全力做好婴幼儿食品、儿童产品、涉老产品及残疾人用品等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注册和备案产品的事后监管,稳步推进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食安办、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民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
五、依法举报查办案件,严打违法犯罪
(一)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和执法行动。严打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深入实施“铁拳”“昆仑2024”“春雷行动2024”“长江禁捕打非断链”、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等专项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种类,将监管和打击贯穿于非法加工、非法交易等全环节全过程,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违规使用农兽药、直播售假等行为进行严查重处。
责任单位: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安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
六、着力机制创新,提升监管效能
(一)加强智慧食安监管能力建设。推进以“互联网+明厨亮灶”为重点内容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探索运用现代网络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公示食品安全信息,逐步实现对食品加工过程进行远程可视化监管目标任务。推进重点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市场数字化管理水平。推广使用“食安码”平台,实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亮“码”经营,重点产品用“码”溯源、用“码”监管。
责任单位:食安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
(二)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合格达标证制度,推进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开展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自主经营“回头看”工作。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食安办、各村(居)。
七、监管服务并重,助推产业升级
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将食品产业发展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全区“1+2”主导产业,聚焦食品加工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科技创新研发、农业产业提升等领域。加强预制菜(半成品)行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统筹推动预制菜(半成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责任单位:食安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
八、推动社会共治,浓厚良好氛围
(一)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围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风险管理、检查实务等方面,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开展(村、居)基层监管人员能力培训,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监管队伍建设。创新培训方式,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分类训考。持续开展餐饮服务培训年活动,实现餐饮服务提供者培训考核全覆盖。
责任单位:镇食安委成员单位
(二)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宣传建设。通过“3. 15”“食品安全宣传周”“端午、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推动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商超,促进社会共同关心、共治共享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潜在性风险,对突发事件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原则,实事求是公布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食品经营单位、公示典型食品领域违法案例,开展舆论引导,帮助群众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责任单位:镇食安委成员单位、各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