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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公镇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3-08-25 10:21 来源: 关公镇

为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管理,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行为,消除和减少食物中毒隐患,有效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居)委会和镇食安委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严格监管,规范农村自办宴席行为,积极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村(居)委会、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网络,推行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
    2.建立健全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实行农村厨师登记备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制度。
    3.聚餐人数在50人以上(含50人)的宴席实行申报登记备案建档制度,建档率达100%。
    4.通过对农村自办宴席的分类监督管理,减少食源性疾患发生,杜绝重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明确职责、分类监督管理
    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各村(居)委会负总责,镇食安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卫生院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
    原则上由各村(居)委会副主任担任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协管员要利用对当地情况比较熟悉、信息比较灵通、监管比较及时方便的特点,充分发挥在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作用,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信息收集和现场监管指导。镇食安办要加强与各单位的协调,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做好村协管员和厨师的培训指导,加大自办宴席的检查监督力度和信息的收集、档案的建立等工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加强对集贸市场畜禽的检疫力度,严防病死畜禽产品上市;食安办应加强集贸市场的监管,防止假冒伪劣商品在市场流通;卫生院应做好农村自办宴席食物中毒救治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户主为第一责任人,对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负全责。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建立厨师档案。各村居(委)会、村协管员首先对本村(居)的厨师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厨师档案,要求厨师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并上报镇食安办备案。同时积极宣传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申报、登记、备案制度,广泛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思。
    (二)自办宴席户申报、登记、备案。居民因红白喜事自行筹办宴席,聚餐人数达50人以上(含50人)的需提前3天向本村(居)申报,填写《巴中市恩阳区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表》和《巴中市恩阳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对申报人填写的《巴中市恩阳区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表》和《巴中市恩阳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进行审核,申报表须注明主办户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宴席日期、参加人数、厨师姓名及资质情况等基本信息,经签字同意后,进行登记备案、存档。
    (三)现场指导、检查督促。村(居)委会接到宴席举办者的申报后,要安排村(居)协管员对举办场地的卫生条件、菜肴、原料、厨师健康状况等进行检查及现场指导监督,并填写《巴中市恩阳区农村集体聚餐宴席现场检查指导记录》。
    检查督促内容包括:
    1.场地卫生条件:督促举办户搞好场所卫生清洁工作,做好刀、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等用具的消毒工作,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宴席场所和加工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进入,并距离露天厕所、垃圾堆、粪坑等污染源25米以外。
    2.食品加工人员: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农村厨师和其他食品加工人员不得在患病期间从事操办宴席的做菜、做饭、清洗等工作。
    3.食品采购:检查督促宴席举办户把好食品采购关,严禁其采购过期变质和“五无”(即: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质保期、无食品生产许可资质,无食品标签)食品。严格控制四季豆、野生菌、凉拌菜、卤菜、药膳等不安全食品上桌,同时要求宴席上用的菜肴实行48小时留样。
    4.紧急处理: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情况,举办人应在组织救治的同时上报村(居)委会,村(居)食品药品协管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往举办地控制现场,同时上报镇食安办。食安办接到信息后,要立即上报镇分管领导和镇主要领导,并组织人员摸清参加宴席人员的健康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救治、调查、采样、取证工作。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成立由镇长程林任组长、副镇长王亮任副组长的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农综、应急办、食安办、卫生院、学校等单位负责人和各村(居)支部书记组成,下设办公室在镇食安办。各村(居)委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强本村(居)的组织领导,做好协调工作,齐抓共管,认真落实各级职责,确保农村自办宴席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基本常识的宣传力度,利用农村广播、微信群、展板、横幅等载体多种形式的进行广泛宣传,努力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人人讲安全、处处防事故的良好氛围。
    3.加大督查力度。镇食安办要加大对群体性聚餐备案、指导情况的督查,对不按要求进行备案、上报备案和现场指导的村(居)和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全镇通报,每发现一起并扣减村(居)当年办公经费500元,对因工作不力、指导监管不到位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将移交纪检、司法部门追究法纪责任。
    4.及时上报信息资料。各村(居)要在宴席举办前3天内将相关申报备案信息报告到镇食药工作QQ群(群号244070241),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申报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宴席举办地点、承办厨师姓名及联系方式、申办事由、宴席桌数等。各村(居)要在每月第1个工作日之前,将本辖区上一月的宴席备案表、承诺书、现场检查指导记录、检查照片等纸质资料一并上交镇食安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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