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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九镇乡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9-10-25 15:15 来源: 九镇乡 作者:九镇乡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财政局的指导下,我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收入征管和财政监管,严格支出管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一年来,我乡财政预算执行良好,在确保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同时保障了重点支出,推动了全乡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上级关于做好2018年财政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乡及时填报了2018年财政决算公开报表,现就对我乡财政决算数据作以下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社会管理职能。
  2.发展经济职能。
  3.公共服务职能。
  4.基层建设职能。
  (二)2018年全乡主要工作
  1、协调推进,着力优化产业结构。 一是苗木产业持续提升。以九镇乡果药苗协会为龙头,采取“支部+协会+农户”发展模式,新培育优质苗木400亩,改良桂花、紫荆等高产值苗木700亩,鼓励群众种植经济苗木,全乡苗木种植总面积达1800亩;二是特色产业高效崛起。种植川明参500余亩,生产价值达400万元;培育灵官种养殖合作社和引进天泽芦笋种养殖合作社以彭家梁村为中心,规模种植芦笋300亩;对2017年新植猕猴桃园进行管护,现正在栽杆搭架 ;三是传统产业稳步推进。新培育种养殖专合组织1个,家庭农场2个,新增种养殖大户10户,年出栏生猪6500头,土鸡24000羽。
  2、多措并举,着力改善基础建设。一是农村路网更加健全。实施完成义(兴)九(镇)公路九镇段拓宽改造工程和包树梁村、钟山寨村、螺蛳石村的连片扶贫开发道路工程,共硬化公路23.28公里,黑化场镇道路1公里,实施石洞村3.2公里通村路拓宽改造工程,完成乡域、村域互联、互通、互畅的道路网络,并创新管理机制,创新实行“路长制”在全省推广;二是水利基础更加稳固。寻找第二水源,在彭家梁村实施场镇自来水应急供水工程,彻底解决场镇4000余人的生活用水。完成2018年预脱贫户45户的分散供水工程和文镇村高效集雨节灌工程。三是功能配套更加完善。完成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广场并投入使用;新建停车场1个,可容纳100余辆同时停放;完成原农贸市场改造;完成50户危房改造和石洞寺村聚居点建设。八卦石村被评为“省级四好村”、钟山寨村被评为“区级四好村”。在八卦石村、大树坪村率先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全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3、民生至上,着力推进惠民实事。一是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已完成石洞寺村生活用电、卫生室、文化室和通信网络建设和村道公路拓宽;完成全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乡2018年45户140人预贫困户吃穿、医疗、教育保障和生活用电、安全饮水、广播电视和安全住房均100%完成并通过区验收。二是社会保障能力持续加强。成功回引个体工商户16人,实体经济2个,带动就业500余人次;开发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13个;落实10713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成2018年城乡低年审复核工作,享受政策551户771户,取消农村低保166户206人、取消城镇低保1户1人,新增低保73户,85人;养老保险续保费100%,开展各类技能培训12次,培训3000余人次。三是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统计、民族宗教、残联等工作取得新成绩,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国防动员、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和双拥工作不断加强。
  4、绿色发展,实现美丽与发展共赢。 一是重点整治全面推进。取缔屠宰场1个,关闭2家畜禽养殖场,整改提升1家,12户散养户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全面落实河长制,明确责任,包保到人;二是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防治、源头控制,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打好“蓝天保卫战”,圆满完成秸秆综禁工作的各项任务,实现了“颗粒归仓、不误农时、零火点”的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
  九镇乡下属二级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纳入九镇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乡人民政府、乡财政所、乡核算中心、乡计生站、乡民政服务站、乡建管站、乡农综服务中心、乡林业站、乡畜牧站、乡社保中心、乡卫生院和乡中心小学。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6928.7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6万元,共计6964.73万元。2018年支出6822.1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2.60万元,共计6964.7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690.79万元,增长32%,支出总计增加1960.79万元,增长32%。主要变动原因是基础设施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928.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05.73万元,占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万元,占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82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6.78万元,占30%;项目支出4755.36万元,占7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6928.7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6822.14。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增加1663.79万元,增长32%,财政拨款会出增加1684.18万元,增长32%。主要变动原因是基础设施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12.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20.2万元,增长31%。主要变动原因是基础设施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12.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5.55万元,占5%;教育支出1198.95万元,占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73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5.53万元,占13%;医疗卫生支出357.98万元,占5%;节能环保支出85.07万元,占1%;城乡社区支出430.92万元,占6%;农林水支出1276.1万元,占19%;交通运输2015万元,占30%;金融支出4.2万元,占0.1 %;住房保障支出108.71万元,占1.6%;其他支出7.41万元,占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812.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为365.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人大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11.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99.76万元,完成预算100%;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决算数为2.31万元,完成预算100%;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2018年决算数8.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5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7.36万元,完成预算100%。
  (4)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10.32万元,完成预算100%;财政事务-事业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27.7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16.99万元,完成预算100%。
  (6)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9.5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8.7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06.6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决算为1198.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普通教育-学前教育:2018年决算数为5.87万元,完成预算100%;普通教育-小学教育:2018年决算数为638.46万元,完成预算100%;普通教育-初中教育:2018年决算数为200.37万元,完成预算100%;普通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02.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2.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其他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40万元,完成预算100%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决算为46.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文化-群众文化:2018年决算数为18.08万元,完成预算100%;文化-文化市场管理:2018年决算数为0.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文化-其他文化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3.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915.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18年决算数为14.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9.03万元,完成预算100%。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55.34万元,完成预算100%。
  (4)抚恤-义务兵优待:2018年决算数为9.05万元,完成预算100%;抚恤-其他优抚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16.52万元,完成预算100%。
  (5)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2018年决算数为9.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福利-儿童福利:2018年决算数为1.12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福利-老年福利:2018年决算数为15.99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9.9万元,完成预算100%。
  (7)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18年决算数为1.68万元,完成预算100%;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8.12万元,完成预算100%。
  (8)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18.15万元,完成预算100%;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9)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77.99万元,完成预算100%;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6.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40.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018年决算数为21.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297.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75.4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为357.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2018年决算数为55.06万元,完成预算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39.8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8年决算数为45.06万元,完成预算100%。
  (3)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2018年决算数为40.6万元,完成预算100%;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40.99万元,完成预算100%。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决算数为8.04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决算数为16.17万元,完成预算100%。
  (5)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62.03万元,完成预算100%;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2018年决算数为18.35万元,完成预算100%。
  (7)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3.21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5.39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决算为8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天然林保护-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5.07万元,完成预算100%。
  (2)污染减排-环境监测与信息:2018年决算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决算为430.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2018年决算数为7.36万元,完成预算100%;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5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018年决算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88.1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8年决算数为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72.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决算为127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农业-事业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49.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农业-病虫害控制:2018年决算数为2.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农业-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018年决算数为1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农业-其他农业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5.6万元,完成预算100%。
  (2)林业-林业事业机构:2018年决算数为15.02万元,完成预算100%;林业-森林培育:2018年决算数为20.94万元,完成预算100%;林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18年决算数为5.95万元,完成预算100%;林业-林业防灾减灾:2018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3)水利-水利技术推广:2018年决算数为9.13万元,完成预算100%;水利-农村人畜饮水:2018年决算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水利-其他水利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4)扶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决算数为193.08万元,完成预算100%;扶贫-生产发展:2018年决算数为408.44万元,完成预算100%;扶贫-社会发展:2018年决算数为51.4万元,完成预算100%;扶贫-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2018年决算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扶贫-其他扶贫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74.0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2018年决算数为18.8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23.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113.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村综合改革-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5.56万元,完成预算100%。
  (7)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18年决算数为26.84万元,完成预算100%。
  9、交通运输支出决算为20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公路水路运输-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2018年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0、金融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金融发展支出-其他金融发展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4.2万元,完成预算100%11.住房保障支出决算为108.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2018年决算数为7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8年决算数为33.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其他支出决算为7.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其他支出-其他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7.4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6.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5.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45.16万元、津贴补贴99.53万元、奖金4.05万元、绩效工资377.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9.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7万元、住房公积金33.21万元、医疗费12.8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3万元、生活补助237.5万元、救济费345.99万元、医疗费补助40.6万元。
  公用经费241.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0.8万元、印水费9.57万元、电费11.14万元、邮电费5.2万元、差旅费66.12万元、维修(护)费3.3万元、租赁费0.5万元、会议费2.63万元、培训费4.6万元、公务接待费7.22万元、劳务费22.3万元、其他交通费3.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22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接待费用减少。
  接待费用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9批次,984人次,共计支出7.2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乡政府4.02万元、乡畜牧站0.24万元、乡核算中心0.78万元、乡林业站0.2万元、乡民政服务站0.2万元、乡农综服务中心0.48万元、乡中心小学1.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九镇乡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一是人员经费450万元,二是公用经费106万元,共计556万元。对其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并预算执行过程中,通过对其质量、数量、时效、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满意度指标等进行绩效监控,以保障全乡各行政事业单位和村居的日常运转。
  九镇乡按照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我乡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惠民补贴、民生救助、道路硬化、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项目绩效明显,并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的肯定。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九镇乡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村危房改造”“对村级一事一议”“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自然灾害救助”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1.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全年预算数75.5万元,执行数为7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全乡50户农户的生产居住条件,使其住上好房子过山好日子。
  2.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全年预算数66.33万元,执行数为66.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硬化了石洞寺村道路1.2公里,居委会道路整治1.2公里,大力改善了百姓出行和提升农民经济收入。
  3.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目全年预算数130万元,执行数为1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使得全乡近2900户农户获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鼓励了农户种地的积极性,使农村农业健康发展。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全年预算数297.02万元,执行数为297.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并增加家庭收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5.自然灾害救助项目全年预算数22.15万元,执行数为22.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使得本年内全乡因受自然灾害的农户获得救助,保障受灾户能快速恢复基本生活和日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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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九镇乡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九镇乡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九镇乡自行组织对农村危房、对村级一事一议、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自然灾害救助等5各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九镇乡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九镇乡2018年一事一议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3,《九镇乡2018年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4,《九镇乡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5,《九镇乡2018年自然灾害救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6。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九镇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万元,比2017年增减少135.17万元,下降21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九镇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九镇乡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指统计、信息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指财政事务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指财政事务方面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指纪检、检查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初中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指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群众文化: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站、群众艺术馆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指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指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指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抚恤-伤残抚恤:指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抚恤-义务兵优待: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抚恤-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抚恤-其他优抚支出:指上述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安置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指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指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指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指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机构的运转支出;特困人员供养-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物方面的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中医药-其他中医药支出:指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体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社会保险补助:指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退耕还林-退耕现金:指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建管等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农业-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农业-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农业-农村道路建设: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林业-林业事业机构:指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林业-森林培育:指育苗、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林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林业-其他林业支出:指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水利-水利技术推广: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扶贫-一般行政管理事物: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扶贫-生产发展:指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扶贫-社会发展: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支出;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产业化经营项目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指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指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7.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指公路运输支出;车辆购置税支出-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支出。
  18.金融支出-金融发展支出-其他金融发展支出:指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巴中市恩阳区九镇乡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5日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巴中市恩阳区九镇乡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恩财预〔2019〕19号)文件的要求,我乡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认真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九镇乡地处恩阳区西部边陲,辖区内8个村和1个居委会,共计52社,人口约1.2万人,全乡共行政事业单位12个,包括:政府,财政所,核算中心,民政服务中心,劳保所,计生办,建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畜牧站、中心小学、卫生院。
  (二)机构职能。
  1、执行区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公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积极培植税源,协助完成财政税收任务,搞好粮食直补工作,增加科技投入,增加农业收入,建立健全全村社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实行政务公开。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纪党风和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群众的政治思想,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全乡在职职工共计40名,其中:公务员14名,机关工勤2名,全额事业人员(含事业工勤)24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05.73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3万元,共计6928.7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12.14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0万元,共计682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5.55万元,教育支出1198.9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5.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7.9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5.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0.92万元,农林水支出1276.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15万元,金融支出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71万元,其他支出7.4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各单位年初预算的编制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合理和科学进行编制,并结合我乡的实际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项目的使用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客观公正的评价其项目的可行性、规范性和长效性。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九镇乡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一是人员经费450万元,二是公用经费106万元,共计556万元。对其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预算公开,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通过对其质量、数量、时效、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指标进行绩效监控,社会满意度指标达到95%以上,以保障全乡各行政事业单位和村居的日常运转。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我乡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支出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
  (二)存在问题。
  由于部分项目未实施完成,致使年终结转结余资金较大,资金使用率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内控长效机制,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各项目实施单位合理编制项目资金用款计划,按工程进度及时申报资金,避免资金长期滞留账上。
   附件2
  巴中市恩阳区九镇乡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乡组织了自评,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行了评价,详细报告如下。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项目。2018年全乡危房改造户数为5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户,补助标准为2万元,三类重点对象户49户,补助标准为1.5万元,共计财政补助资金75.5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截至目前,全乡2018年危房改造项目均已实施完成,资金发放通过一卡通平台进行统一打卡直发到户,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群众参与度高,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为帮助农村经济困难、住房危险的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及贫困残疾人等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我乡2018年向上级住建部门申报了50户农村危房改造户,由上级部门批准后农户自行实施,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2、项目管理
  截至目前,资金已全部到位,项目实施已经完成,资金实行乡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在农户危房改造完成后,经乡危房改造领导组组织力量验收合格,补助资金直接通过“一卡通”直发到户,确保危房改造完成一户,资金兑现一户,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合法。全乡并建立了农村危房户的档案管理制度,根据资料类型进行分类,然后编制档案目录,最后装订成册,项目实施资料清晰、完整,对于危改对象的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制,并由乡镇进行整理、归档。
  3、项目绩效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一是解决了困难群众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由于疾病、自然灾害及丧失劳力等各种原因致使困难群众住房危险,通过该项目实施,大部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受益农户不断增加。二是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村住房质量。农村危房改造拉动了建筑、装饰材料及家具家电等市场需求,拓展了农村就业渠道,带动了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及交通运输等行业就业,促进了农民增收。三是密切了党与群众关系。农村危房改造涉及面广,受惠群众多,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民生工程、是实现中央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的重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并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取得了实效,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群众满意度高。
  三、存在主要问题
  2018年危旧房改造完成50户,但全乡仍然存在部分困难群众拥有不安全住房,危改任务仍较坚巨。
  四、相关措施建议
  望上级部门在下达和补助资金方面给予倾斜。
  附件3
  巴中市恩阳区九镇乡2018年一事一议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乡积极组织了自评,抽取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进行了评价,详细报告如下。
  2018年全乡有2个村(居)实施一事一议项目,共计财政资金66.33万元。居委会实施道路整理1.2公里和石洞寺村道路硬化1.2公里,各村(居)通过公开招标实施,施工方按照要求完成实施规划并验收合格。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该项目均按照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实施,项目完成后,由发包方直接将项目资金支付给项目施工方,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群众参与度较高,满意度达95%以上,项目绩效较为明显。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九镇乡地处边缘乡镇,基础设施较为落后,许多居民通过外出务工以保障家庭收入,通过乡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大力改善了群众的人居环境,提升了居民的经济收入。项目实施切实可行,且项目实施设置明确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绩效评价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项目管理
  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项目实施已经完成,资金支付率达到100%,无拖欠和新增负债等情况发生。各类项目资金的拨付按照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户储存,各项目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合法。
  3、项目绩效
  项目均已按质按量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项目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方便群众出行,显著提高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增加了群众的收入,可持续效益较长,收益群众交广。
  三、存在主要问题
  因距离主城区较远,部分村基础设施较为落后,乡镇财力有限,不能全面实施改善。
  四、相关措施建议
  望上级部门在重点项目上给予倾斜。
  附件4
  巴中市恩阳区九镇乡2018年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乡组织了自评,对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目进行了评价,详细报告如下。
  从201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生产支持保护补贴”。为了鼓励农户种地的积极性,使农村农业健康发展,2018年全乡近2900户获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计财政资金130万元,通过全区一卡通平台直发到户。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直接补贴农户约为2900户,项目实施后,增加了广大老百姓种粮收入,为确保我乡粮食稳定生产打下了基础,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群众满意度为95%以上,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根据区人民政府、区农业局、区财政局下达的相关文件,2018年全乡农业生产支持保护补贴为130万元,由区财政局通过全区一卡通平台直发到户,一是增加农民群众的务农收入,二是减少了耕地常年抛荒等情况的发生,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2、项目管理
  全乡农业生产支持保护补贴面积核实登记信息来源为村→乡→农业局→财政局→农村信用社,通过信用社“一卡通”直接汇款到各农户。严格执行补贴公示制度,由乡政府负责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都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资金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资金开支符合规定,资金支付依据合法合规。
  3、项目绩效
  该项目实施后,增加了广大老百姓种粮收入,提升了种粮大户的积极性,促使农村农业健康发展打下基础。
  三、存在主要问题
  1、农户信息核实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信息核实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差错。
  2、农村信用社要求农户更换新卡或农户储蓄卡丢失自行换卡后,未及时到乡农综站更改信息。
  四、相关措施建议
  1、强化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2、多渠道、多层面强化补贴政策宣传培训,确保补贴政策全面落到实处。
  附件5
  巴中市恩阳区九镇乡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乡对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形成报告如下。
  为保障全乡参保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2018年全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297.02万元,缴费人数约2300人,领取人数约3000人,参保率达到80%。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全区专户管理、专户储存、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的基金管理模式,总体上达到了既定目标,政策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绩效良好。通过对项目指标的认真评价,项目评价为优秀,群众满意率为95%以上。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的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养老保障,建立和完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城乡居民居民基本生活,推动城乡居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城乡居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2、项目管理
  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均已足额到位,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并严格按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资金审批程序及时发放参保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使广大群众享受到惠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3、项目绩效
  全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率达到80%,工作成效显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给广大人民群众带去了福音,最大限度惠及广大城乡居民,使其老有所养,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充分树立了政府良好的形象。
  三、存在主要问题
  1、制度设计上有待进一步完善。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优惠政策有限,养老保障吸引力不大,首先是中青年的参保意愿不足,45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参保者较多,其他年龄段的人则只要有可能就倾向于不参保,即使参保也多选择最低档次即每年100元的缴费,有部分青壮年等待观望,等到了45周岁再来考虑是否参保、是否续保的问题。
  2.政策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的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应该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多缴多得、多缴多受益的政策,向群众讲明白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实惠,积极引导他们早参保、多缴费、连续缴费,提高自己的保障水平,提高群众对制度的信任度,让广大城乡居民群众能充分了解这个惠民政策,营造一个有利于养老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相关措施建议
  1、继续制定鼓励中青年城乡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的激励政策,建立缴费年限与基础养老待遇之间的动态激励机制。
  2.继续加大城居保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和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宣传城居保制度和政策,如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包括城乡居民关心的参保范围、缴费档次、缴费年限以及养老金待遇计算等问题,确保每户一份,努力做到让城乡居民听得懂、能理解、易接受,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农村居民的认知度和自愿参保的积极性,促进参保完成任务率和实际参保率的增长。
  附件6
  巴中市恩阳区九镇乡2018年自然灾害救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检查财政支出项目的预期目标是否实现,项目是否可持续运行,衡量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掌握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乡组织了自评,对自然灾害救助项目进行了评价,详细报告如下。
  2018年全乡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按规定及时向其给予资金和物资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其中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8.15万元,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4万元,共计22.15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了救灾口粮真正足额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确保了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正常有序地进行。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2018年我乡遭受了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农作物等经济作物损失较大,给部分群众带来了生产和生活的困难,为消除全乡区域内因灾害给困难群众基本生产和生活条件的不利影响,我乡特向上级民政局申请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其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2、项目管理
  为保障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因灾害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手中,我乡严格执行救灾资金发放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明确纪律要求,建立责任制度,保证救灾款物合法合理使用,在救助过程中,严格遵循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按照“ 户申、村(社区)议、乡民政核、乡人民政府审批”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建立救助台账,发放灾民救助花名册,并主动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户储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合法。
  3、项目绩效
  通过调查和走访,该项目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通过项目的实施,恢复了困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保障了社会稳定。
  三、存在主要问题
  因乡财力有限,不能全面保障。
  四、相关措施建议
  望上级部门加大对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拨付力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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