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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镇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2023-02-17 13:00

党委书记龚海军: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及上级党委、本级镇党委或街道党工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担任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加强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查指导。

(三)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党委会每2个月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解决责任落实、隐患整治等重点问题。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重点区域安全生产工作。

(四)督促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认真履职,并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

(五)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每年至少2次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六)督促并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七)本辖区内发生伤亡事故,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立即向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做好善后工作,协助调查处理。

(八)督促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安委会(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党委副书记、镇长郑智瑞: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和政府、镇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等,结合辖区实际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等。

(二)担任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责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和监督管理。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干部绩效考核挂钩并实施奖惩。

(四)建立健全镇、村(居)、组、网格员等四级安全监管网格,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落实。

(五)政府至少每月召开会议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解决责任落实、隐患整治等重点问题。定期(分季度)或不定期(特殊时段)组织召开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会,全面把握安全生产重点难点,制定针对性防范化解措施;分季度召开镇安委会成员会议,传达贯彻区安委会会议和文件精神,有针对性地安排阶段安全工作。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

(六)督促指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或联系村(居)、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负责辖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定期组织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保障应急救援能力。

(八)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完善辖区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上级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督查督办。

(九)本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应当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立即向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做好善后工作,协助调查处理。

(十)抓好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的落实。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彭卫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抓好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二)督促指导所联系的行业领域、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定期深入联系行业领域、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调研督导安全生产工作,抓好重点时段的督导检查,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

(四)协助抓好联系行业领域、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

党委副书记赵栖翔: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抓好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二)督促指导所联系的行业领域、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定期深入联系行业领域、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调研督导安全生产工作,抓好重点时段的督导检查,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

(四)协助抓好联系行业领域、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

(五)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政府统筹推进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六)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磊: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抓好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二)督促指导所联系的行业领域、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定期深入联系行业领域、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调研督导安全生产工作,抓好重点时段的督导检查,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

(四)协助抓好联系行业领域、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

(五)配合辖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严肃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对辖区党员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约谈等。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钱丽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抓好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二)督促指导所联系的行业领域、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定期深入联系行业领域、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调研督导安全生产工作,抓好重点时段的督导检查,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

(四)协助抓好联系行业领域、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张海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抓好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二)督促指导所联系的行业领域、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定期深入联系行业领域、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调研督导安全生产工作,抓好重点时段的督导检查,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

(四)协助抓好联系行业领域、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兼副镇长张良: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抓好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二)督促指导所联系的行业领域、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定期深入联系行业领域、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调研督导安全生产工作,抓好重点时段的督导检查,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

(四)协助抓好联系行业领域、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

党委委员、副镇长夏冬: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抓好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二)督促指导所联系的行业领域、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定期深入联系行业领域、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调研督导安全生产工作,抓好重点时段的督导检查,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

(四)协助抓好联系行业领域、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

副镇长岳映刚:

(一)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二)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指导、协调和督促推进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以及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细则的落实,指导镇应急办做好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三)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等,组织协调区级或辖区行政执法机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四)加强本辖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演练,依法组织和参与辖区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五)将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提请党委、政府进行研究解决。

(六)督促指导镇应急办开展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做好会务筹备、会议精神传达、文件起草、活动开展、信息报送、工作总结汇报、重点工作等。

(七)本辖区内发生伤亡事故,应当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协助做好善后工作。协助调查处理。

(八)督促指导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

(九)牵头抓好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安委会、区安办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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