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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镇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方案

2023-03-02 21:30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区委三届三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常态坚持安全生产“首月问题排查整改、次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三月销号交账”的季度调度机制,着力解决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监管执法、隐患排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短板,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确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为全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省、市、区安排部署方面的问题。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纵向层层递减、横向参差不齐、工作有强有弱;重经济发展、放松安全监管的倾向有所抬头;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理解并结合实际研究解决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做得不够。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安全风险底子不清、情况不明、掌握不透。三是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对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认识还存在偏差,安全生产工作存在停留在文件和一般性的布置要求,督导检查不深入,工作浮于表面,存在麻痹思想、畏难思想、侥幸思想和推诿思想。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流于形式,没有针对单位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工作措施。

整治措施:一是持续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纳入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学用结合,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充分运用“两书一函”等手段,常态长效抓好警示督促、责任追究等工作,督促各部门(单位)研究、跟进各项安全生产任务。三是各村(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每月召开不少于1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判辖区和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

(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一是各村(居)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及我镇实施细则打折扣,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有时变通应付。对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抓得不紧不实。二是镇级行业主管部门自上而下的责任链条拧得不够紧,未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压力传导不足,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不深刻。检查督查热衷于看提前安排好的“门面”和“盆景”,不能真查问题,查真问题。三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企业责任人安全生产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风险意识淡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多于实”,未真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落实到最小单元等问题。

整治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巴中市恩阳区镇(街道)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试行)》《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二是镇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本部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任务分工具体分解到内设机构、细化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确保安全监管责任落地落实。三是持续推进清单制提档升级工作,按照“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简明扼要、操作性强、科学管用”原则,采取“行业共性+企业个性+信息化”模式,加快推进企业个性清单编制施行,督促企业将清单制落实情况纳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见效。(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

(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问题。一是防范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重排查、轻整改,重数量、轻质量,整改工作不深入、成效表面化,没有制度性、标准性、规范性等长效机制建设成果。二是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底数不清、辨识不全、研判不够、管控不力,隐患排查治理有漏洞、有盲区,没有做到全覆盖;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隐患整改“五落实”存在差距。三是只部署、不行动,只检查、不执法,只指出问题、不帮助解决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没有深入研究整改措施,没有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缺乏举一反三的防范意识等问题。

整治措施:一是聚焦及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交通运输、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摸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底数,加强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季度交账”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二是镇安委会充分发挥督查职能,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适时对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和隐患通报督促整改制度,持续开展常态化暗访和重点时段暗访督查,不定期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现场督导问题整改,现场查看整改效果,对整改不力的严格逗硬执法,确保问题整改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

(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执法人员缺乏对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经验、机械、片面地理解法律法规条款,对部分违法行为的定性把握不准等问题。二是执法检查存在随意性、选择性现象,执法程序、自由裁量使用不规范,存在老好人思想。三是制度建设滞后,部门执法计划不科学、执法不规范,执行“四个一律”不严格。(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整治措施:一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二是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办法,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和问题突出企业的执法力度。三是严格执法程序,细化裁量标准,确保执法过程规范化,结果经得起检验。四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加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反面典型案例,发挥案例震慑和警示作用,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

(五)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方面的问题。一是安全监管队伍高专业水平的安全监管人员严重缺乏,年龄偏大,变动频繁,兼职较多,与现阶段艰巨的安全监管任务不相匹配。二是与当前安全发展的需要相比,安全投入总体预算仍显不足,特别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资金明显不足。三是安全防护及设施设备配备还需进一步加强,现场勘查器材、检验检测仪器等必需设备不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只图形式,存在表面上重视,实际操作中松懈等问题。

整治措施:一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充实专业人员,培养监管骨干,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安全生产监管任务。二是统筹整合力量,配齐配强各村(居)和镇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急办人员力量,统筹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地落实。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稳步增加安全投入。同时督促企业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并纳入企业财务预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指导监督,对未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的企业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三、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工作整治从2023年3月起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3月31日)

各村(居)、镇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的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2023年2月28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整治方案报镇安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4月1日—11月30日)

各村(居)、镇级各有关部门全面梳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入研判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做到边排查边整改。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1日—12月31日)

各村(居)、镇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2023年12月15日前将安全生产工作整治总结报镇安办。

四、整治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镇级各有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整治作为工作的主要内容抓实抓细,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做到开展活动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不能搞形式、走过场。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村(居)、镇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宣传栏等媒体载体主动向社会和群众公示治理内容、整治重点,定期通报治理进展、公布治理成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村(居)、镇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握时间节点,强化整治措施,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彻于安全生产工作整治的始终,镇安委会根据自查自纠情况,以明察暗访、重点抽查、集中检查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开展暗访活动,掌握真实情况,对整治工作不力,查纠问题效果不明显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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