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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镇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计划

2023-03-22 11:23

2023年是党的二十大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年。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环境保护工作总体部署,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以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责任。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环境安全为主线,以水、土、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久战。着力补齐短板,全力服务全镇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开创新时代下全镇环保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水污染防治

进一步强化单位协同联动,全面整治禽畜养殖排污等违法行为,强化对污染排放单位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污染地表水、地下水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河长制组织管理,加强对石洞寺河段的监管。做好镇污水处理厂的管护,不断提高村镇污水处理率,逐步做到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完成限适养区内禽畜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同时,加强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清除影响水源地水质的隐患,确保全镇饮用水安全。

(二)强化土壤污染防治

做好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源土壤污染,削减化肥、农药使用量。强化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提高生活垃圾收集和转运率,确保场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持续开展危险废弃物整治专项行动,推进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治,加强一般个体固体废弃物监督管理,全面落实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严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和倾倒固体危险废物,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三)强化大气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恩阳区大气污染防治总体要求,对于未按要求完全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个体,一律停工整顿,引导个体对裸露物体妥善处理,坚决遏制扬尘污染。进一步加大餐饮业油烟规范整治,加强商业门店、餐饮服务的综合执法和环境监管。加强垃圾、树枝树叶、秸秆杂草禁烧工作力度,加强村级主体责任,统筹调动村干部上下联动,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包地块三级包保的网格化管理体系。细化工作责任,将任务分解落实,实行联防联控,积极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四)改善人居生活环境

全面治理乱贴乱画、乱搭乱挂行为,清除破旧无功用建筑物,对集镇随意设置灯箱、广告牌进行整治,定期擦洗、维护各种公用设施。全面清理积存生活垃圾,健全“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持续开展卫生改厕工作,不断提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农村地膜、包装膜、农药瓶等的回收处理,持续开展畜禽污染达标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生态镇村创建,树立2个有特色、有亮点、有示范作用的生态村。

(五)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抓好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和市区政府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对涉及我镇的还没有做到位的问题要在讲政治的角度,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加大整改落实的力度,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整改任务。及时处理群众环保来信来访,确保环保信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配合区级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弃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等恶意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惩处力度。全面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加大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力度。提升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不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对发现的环保问题及时上报区生态环境局。

(七)创新生态环境宣教方式

积极号召践行绿色生态生活,加快推进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方向转变。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大力发展绿色公共交通,推行以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的出行方式,全面推进各领域和生产生活各环节的节能、节水工作,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宣教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把环境保护放在单位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实施好重点环保工程,解决重大问题。各责任单位要紧密配合,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协调解决环保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坚持信息通报、联合检查、案件移交移送等各项制度,确保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工作考核。进一步增大环境保护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加大对各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各责任单位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落实环保工作不力的单位、个体和村(居)委会,当年不得评选先进单位。

(三)强化追责问责。严格落实责任区域及监管行业环境质量责任。对责任区域内或监管行业内出现环境质量严重恶化、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严重、损害群众切身环境权益长期得不到整治的要依照规定进行问责。建立环境保护重大决策督查督办制度,对相关单位、有关个体执行淘汰落后产能、关停取缔、停产治理、污染减排、重大项目建设、区域流域规划等环境保护决策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促,确保2023年全镇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及决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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