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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双胜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019-09-27 09:30 作者:谢军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芦笋产业大发展:持续发展富民产业。坚持芦笋主导产业地位不动摇,实施土地整理项目600余亩,新发展芦笋800 余亩,成功举办恩阳区第二届芦笋节。

2、基础设施大夯实:积极协助做好汉巴南铁路建设双胜段前期工作,扎实推进高铁路建设,硬化通村、通社路和产业路23.15公里,实施双柳路7.6公里的绿化工程。

3、民计民生全面保障:对全镇低保户、低保兜底户进行复核,做到应评尽评、精准扶贫,共评定低保户680户86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2个,开展就业培训4场次,输送就业人员50名。高效清理惠民“一卡通”11981张。新农合参保覆盖率达100%。

4、脱贫攻坚大巩固: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组织247名帮扶干部沉下去、贴着帮,到2018年底,实现东山村 、檬垭村退出,49户158人稳定脱贫。

二、机构设置

双胜镇下属二级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3个。

纳入双胜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双胜镇人民政府、双胜镇财政所、双胜镇会计核算中心、双胜镇初级中学、双胜镇中心小学、双胜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双胜镇卫生院、双胜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双胜镇建设管理站、双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双胜镇畜牧兽医站、双胜镇林业站、双胜镇水务管理站、双胜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双胜镇文化广播电视站、双胜镇民政服务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双胜镇收、支总计9671.54万元,与上年度年相比分别增加2216.76万元,分别增长了29.74%;主要变动原因是基础设施支出增加。(图1:收支决算总体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9642.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33.72万元,占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万元,占0.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图2:收入决算说明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936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1.95万元,占21.6%;项目支出7339.49万元,占7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图3:2018年支出决算说明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双胜镇收、支总计9671.54万元,与上年度年相比分别增加2216.76万元,分别增长了29.74%;主要变动原因是基础设施投入加大,项目经费增加。(图4: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变动情况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61.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1935.48万元,增长26.06%。主要变动原因是基础设施支出增加。(图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变动情况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61.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46万元,占3.42%;教育支出1421.27万元,占15.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16万元,占0.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0.69万元,占16.14%;医疗卫生支出555.25万元,占5.93%;节能环保支出(类)303.50万元,占3.24%;城乡社区支出(类)2408.96万元,占25.73%;农林水支出(类)2223.57万元,占23.75%;交通运输支出(类)400万元,占4.27%;金融支出(类)4.4万元,占0.05%;住房保障支出152.77万元,占1.63%;其他支出17.41万元,占0.1%。(图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361.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320.46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1.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0.79万元,完成预算4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85.15万元,完成预算93.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2.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2.74万元,完成预算38.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8.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9.57万元,完成预算83.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5.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6.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10.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教育支出: 支出决算为1421.28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6.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750.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466.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59.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9.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支出决算为43.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7.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0.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0.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1510.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5.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2.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56.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54.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2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29.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6.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5.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1.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43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5.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48.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25.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447.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40.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决算为555.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8.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83.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65.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81.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41.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7.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6.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7.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04.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51.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50.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节能环保支出:支出决算为303.50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2408.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6.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7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2228.81万元,完成预算99.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7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为2223.56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41.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2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2.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6.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3.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4.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912.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68.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97.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9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2.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产业化经营(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23.33万元,完成预算2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87.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5.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交通运输支出: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金融支出: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152.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2.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其他支出:支出决算为17.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7.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1.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7.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6.58万元、津贴补贴124.63万元、奖金3.46万元、伙食补助费42.03万元、绩效工资504.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3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8.14万元、住房公积金43.45万元、医疗费8.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46万元、生活补助170.79万元、医疗费补助31.02万元、奖励金0.12万元。
  公用经费231.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8.2万元、印刷费9.63万元、咨询费2万元、水费2.69万元、电费60.17万元、邮电费3.07万元、差旅费45.02万元、维修(护)费2.65万元、租赁费1.25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6.2万元、公务接待费7.02万元、劳务费5万元、福利费6.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0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0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33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9批次,11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02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基础设施补助资金”、“村级文化活动建设”、“远程教育平台改造升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总绩效为97分,评价结果为“优秀”。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各项目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群众满意度较好,评价结果为“优秀”。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基础设施补助资金”、“村级文化活动建设”、“远程教育平台改造升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双胜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镇80户危房户住上安全住房,改善了居住条件,保障了民生。

2. 双胜农村基础设施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百姓出行、提升了农民经济收入。

3. 双胜村级文化活动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1万元,执行数为3.21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的需求。

4.双胜镇远程教育平台改造升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全镇14个村(居)远程教育平台的改造升级,确保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人民群众长期得实惠。

5.自然灾害救助项目全年预算数35.46万元,执行数为35.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使得本年内全乡因受自然灾害的农户获得救助,保障受灾户能快速恢复基本生活和日常生产。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基础设施补助资金”、“村级文化活动建设”、“远程教育平台改造升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预算单位

双胜镇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83.67万元

执行数:

183.6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83.6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83.67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83.67万元

183.67万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数量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1

1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质量

符合标准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符合标准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时效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1

0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成本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1

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产出效果

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正面影响和效果

正产出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达标率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

项目达标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正面的影响和效果

正影响

效益指标

可持续效益

持续期限

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

期限可持续

 

效益指标

公平效益

覆盖率

受益群众率≥1

1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满意率

满意率≥80%

90%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巴中市恩阳区双胜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基础设施补助资金”、“村级文化活动建设”、“远程教育平台改造升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开展了绩效评价,《双胜镇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双胜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万元,比2017年减少4.1万元,下降57.7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双胜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双胜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监督:指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指统计、信息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指财政事务方面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指纪检、检查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初中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指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教育支出-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指除上述科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指除上述科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文化活动:指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群众文化: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站、群众艺术馆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文化市场管理:指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义务兵优待: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抚恤-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指上述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安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指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指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指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机构的运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4. 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体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指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15.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建管等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指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农业-病虫害控制: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要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农业-防灾救灾:指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放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农业-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农林水支出-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农林水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事业机构:指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农林水支出-林业-森林培育:指育苗、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农林水支出-林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技术推广: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农林水支出-水利-农村人畜饮水:指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扶贫-生产发展:指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扶贫-社会发展: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扶贫-社会发展: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扶贫-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扶贫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村保险保费补贴:指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17.交通运输支出-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  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指成品油价改革财政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1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19.金融支出-金融发展支出-其他金融发展支出:指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巴中市恩阳区双胜镇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1、基本情况:恩阳区双胜镇位于恩阳区西南部,距巴城49公里,恩阳城区29公里,境内地势,北高南低,大部分地方属丘陵低山区,森林覆盖率53%,幅员42.8平方公里。辖塔子垭、石仁、东山、金土、古楼垭、中华、天良、五都、阳合、檬垭10个行政村和双庙、钟峰、凤山、红岩4个居民委员会,24390人,人口密度570人/平方公里。

2、单位情况:双胜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位于双胜镇双庙街1号,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3个。分别为:双胜镇人民政府、双胜镇财政所、双胜镇会计核算中心、双胜镇初级中学、双胜镇中心小学、双胜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双胜镇卫生院、双胜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双胜镇建设管理站、双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双胜镇畜牧兽医站、双胜镇林业站、双胜镇水务管理站、双胜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双胜镇文化广播电视站、双胜镇民政服务所。

 

(二)机构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等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18年末全镇在职实有人数共139人(含中学、小学、卫生院),其中:公务员(含工勤)15人,全额事业人员(含工勤)12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9633.72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9万元,共计9642.7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资金支出9361.4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68万元,项目支出143.77万元;

2、教育支出142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6.55万元,项目支出204.73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万元,项目支出35.41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1万元,项目支出1425.98万元;

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5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61万元,项目支出400.62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303.5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240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65万元,项目支出2317.31万元;

8、农林水支出222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20万元,项目支出1966.36万元;

9、交通运输支出40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10、金融支出4.4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11、住房和保障支出15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7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12、其他支出17.41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为保障下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村(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目标1:保障双胜镇在职人员37人、职工遗属3人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目标2:保障全镇10个行政村,4个社区居委会正常办公运转需求,保障村(居)干部基本报酬不低于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村级(居)组织办公经费不低于3万元/村的政策要求;目标3:保障包括村(居)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为村(居)居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等支出。2018年全镇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021.93万元,全年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预算编制准确,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8年专项预算项目严格按照追加要求,及时分配到各单位、各村(居),并按实施进度拨款,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绩效目标设定在去年的基础上结合单位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整可行;绩效目标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范;绩效目标的实施过程由镇监督小组全程监督,监控内容涵盖资金到位情况、使用进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评价由镇绩效评价小组领导实施,采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法,客观公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2018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基础工作管理19分,绩效目标管理15分,绩效运行监控34分,绩效评价实施12分,评价结果应用17分,总绩效为97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1、预算执行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

2、财政资金存在结余;

3、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4、农户信息核实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信息核实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差错。

(三)改进建议。

1、深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是财政管理的核心环节,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目标,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是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必备条件。年初根据上年度情况,结合本年度计划及中长期绩效目标规划,合理编制年度预算。

2、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年度内合理编制项目资金用款计划,督促各项目单位按进度实施项目及申报资金,避免资金长期滞留账上,未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3、强化支出预算管理,确保重点支出。牢固树立勤俭办事意识,反对铺张浪费,从严控制一般性公务开支,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和公务卡消费制度,加强对非生产性资金支出的管理,特别是“三公”经费的管理,做到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二是确保各项重点支出,严格执行支出预算,集中财力保工资、保民生、保稳定。

4、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镇已将国有资产全部纳入资产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但重购轻管现象还是比较普遍。镇将制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起财产定期盘点制度,新增的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并设置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实物卡片,对资产进行日常跟踪管理和定期核查盘点。    

 


附件2

2018年双胜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恩财预〔2019〕19号)文件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随即开展专项会议、组织专班对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认真自评,现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选点情况

2018年双胜镇项目总支出7339.49万元,此次项目绩效评价选取了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基础设施补助资金”、“村级文化活动建设”、“远程教育平台改造升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5个项目作为评价内容,共计183.67万元,占项目财政资金总额的2.5%。

(二)评价指标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2019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以项目决策(科学决策、绩效目标)、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绩效(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效益情况、受益群体满意度)作为评价指标。

(三)评价方法

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社会调查等方式,了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益等方面情况,收集相关数据,并进行初步分析判定。对项目现场评价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深入评价,并召开项目专题讨论会审,提出处理方案。

(四)基础数据

1.  双胜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全年预算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

2.  双胜农村基础设施补助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

3.  双胜村级文化活动建设项目全年预算数3.21万元,执行数为3.21万元。

4.  双胜镇远程教育平台改造升级项目全年预算数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

5.  自然灾害救助项目全年预算数35.46万元,执行数为35.46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2019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为“优秀”。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各项目都为区财政直接下达的专项资金,必要可行,各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细化,可衡量。

2、项目管理

1.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各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追加单进行分配,及时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严格管理,遵循制度。在项目管理上,镇政府成立了财政项目支出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建设的副镇长任副组长,财政、建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建管项目实施、项目资金的拨付程序,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在资金拨付上,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制度等财经法规制度,资金拨付坚持按项目计划、工程进度和质量分阶段验收拨款,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

3、项目绩效

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各项目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群众满意度较好,具体情况如下:

1、双胜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镇80户危房户住上安全住房,改善了居住条件,保障了民生。

2、双胜农村基础设施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百姓出行、提升了农民经济收入。

3、双胜村级文化活动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1万元,执行数为3.21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的需求。

4、双胜镇远程教育平台改造升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全镇14个村(居)远程教育平台的改造升级,确保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人民群众长期得实惠。

5、自然灾害救助项目全年预算数35.46万元,执行数为35.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使得本年内全乡因受自然灾害的农户获得救助,保障受灾户能快速恢复基本生活和日常生产。

二、 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未建立项目资金定期报告制度,项目管理部门未将资金的分配、使用、完成情况定期报告镇党委政府。二是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落后,资金需求还很大,年初未预算项目经费,所有项目资金都是年中追加的,支出保障比较困难,影响了乡镇正常运转。三是重建设,轻管理,项目的养护管理制度还待进一步完善。三是项目建设申报和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项目资料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 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建立项目资金管理报告责任制,项目管理部门定期报告项目资金的申报、分配、使用及绩效等情况,确保项目资金在使用的过程中受到全方位的监督。

二是将基础项目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在保障基本项目支出后,将乡村基础设施和场镇街道维护、环境卫生整治、防灾应急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经费等项目统筹纳入预算安排予以保障;对乡镇农业投入、信访维稳、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事关乡镇发展和稳定的事项,按照管理人口和地域、工作难易程度予以专项补助,安排固定工作经费。

三是加强项目绩效评价考核力度。将各乡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日常管护将纳入年度乡镇财政目标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乡镇编制部门预算时的依据。

四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严格实行乡镇报账制,项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工程款必须按施工进度支付,资金必须直接支付到施工方,工程报账资料要齐备,报账手续要齐全,项目的概(预)算和工程结算要规范、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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