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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胜镇2024年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方案

2024-01-03 11:10 来源: 双胜镇

一、救助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原则;

(二)坚持分类救助、突出重点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四)坚持分级负责、管理规范的原则。

二、救助对象

此次下拨的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因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和取暖救助。

三、救助方式和救助标准

本次救助采取现金救助方式。根据各村受灾群众户数及受灾程度严格按照分类救助、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救助,各村要严格按照救灾款物发放程序执行。

四、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及村(社区)民小组会议提名(2023年—2024年1月)。各受灾群众结合自己受灾情况,向村(社区)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各村(社区)民小组召开村(社区)民小组会议进行提名。

(二)村(社区)委会民主评议。由各村(社区)主任负责,村(社区)支部书记把关,召开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农户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并对确定的救助对象进行登记造册。

(三)村(社区)公示。各村(社区)将初步确定的救助对象花名册在本村(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无异议后于将花名册上报镇政府审核,同时上报村(社区)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公示花名册、公示影像资料。

(四)入户调查。由镇应急管理办负责,镇纪委、财政所、各包村工作组形成入户调查组,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救助对象进行入户调查。

(五)镇审核及公示。镇政府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救助对象家庭情况、救助原因及救助标准进行审核,并将确定的救助对象花名册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确定的救助对象花名册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审批。

五、发放形式

救助资金经区应急管理局审批后,由区财政通过惠农专户经金融机构打卡直接发放到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作为本次冬春救助的第一责任人,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认真讨论研究,严格按照程序执行,确保将救助资金发放到位,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各包村领导和包村工作组组长指导好各村(社区)冬春救助的发放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深入调查,准确确定救助对象。各村(社区)要及时组织村组干部逐户进行摸底调查,对需救助的受灾群众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严格按照发放程序,准确确定救助对象,合理确定救助标准,突出救助重点,对缺乏自救能力的五保户、重灾户、特困户要给予重点救助,确保救助工作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工作责任。镇应急管理办、财政所将适时组成检查组,对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各村(社区)严格按时限要求上报各类资料,因不按时或资料上报不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村负责。如发现救助对象不准、发放不及时,造成困难群众上访或基本生活出现问题的,由各村(社区)负责并做好上访人员解释说明工作。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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